肖虹来自湖南株洲,在上海工作8年,已有一定的积蓄。去年跟一个来自四川乐山的小伙子相爱了,并打算在今年10月结婚。由于男朋友没什么钱,肖虹的大哥劝她说两人的家离得太远,婚姻是否可靠很难说,最好去做婚前财产公证。肖虹也认为大哥的话有道理,但她不知道该怎样去做财产公证?哪些个人财产可以做公证?公证的期限到底有多长?
律师建议:
进行婚前财产公证,是一种理智的行为,反映了公民自我法律保护意识的增强,是一种社会的进步。在结婚前,肖虹可以到婚姻登记地的司法行政机关的公证部门(也就是司法局公证处)申请进行财产公证。只要是属于她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都可以进行公证登记,诸如银行存款、股票、金银首饰、房产、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等,至于期限,她可以根据需要自由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