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海岩 任小艾
衍水依依,九曲东去,宛如飞扬的哈达,轻拂在古城辽阳的胸襟。辽阳一这方书写着2300年历史的六朝圣地,这个镌刻着中华民族悠久文明的历史名城,在你匆匆跨过新千年起点的时候,可曾想到,怎样在21世纪的扉页,上泼墨运笔,抒写光彩的序篇!
“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紧迫的使命,深远的洞见,如号角铮铮,催促着辽阳人坚定而果敢的步伐一2001年初,新世纪的钟声刚刚敲响,辽阳人便以与时俱进的气概,打响了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新一轮攻坚战。
A篇:全力以赴,打赢“控辍”这一仗
“全力以赴,打赢‘控辍'这一仗!”三年前,这是辽阳市主管教育的副市长姜军出口最多的一句话。
1995年,辽阳市两县五区一并通过国家“两基”验收,在省内首批实现“普九”。然而,此后的5年,每当辽阳人年终“盘点”时,心情便愈加沉重一辽阳有农村初中62所,在校生46000多人,而5年中辍学率连续反弹,有增无减,至2000年,已达4.7%,当年流失学生2162人!长此以往,“普九”成果必将丧失殆尽,义务教育必将名存实亡一形势何其堪忧!
“控辍,控辍,今天控了明天辍”,一句顺口溜儿道出了“控辍”工作的百倍艰难。那么,“控辍”的治本方略、“控辍”的长效措施在哪里呢?“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一年后,“控辍”,这个反复发作的顽症,这个人见人愁的“老大难”,在辽阳的土地上,犹如阳春三月,化出一派生机——
2001年,农村初中辍学率降为2.7%;
2002年,农村初中辍学率降为1.5%,为全省最低;
2003年,农村初中辍学率降为1.03%,为全省最低。
三年三大步,步步上台阶。辽阳人何得鬼斧神工?
一、宣传到位,监察到位一实施依法“控辍”。
不言而喻,《义务教育法》是义务教育的根本大法,是铁律。既如此,“控辍”工作何以如此艰难?辽阳人认为除了法制环境尚不完备的因素外,既暴露出“辍学生”家长守法观念的匮乏,也折射出教育工作者和政府工作人员执法意识的淡薄。可见,当务之急是大力开展法制教育,既要教育群众,更要教育自己,开创一个良好的法制空间。
——展开强大的“普法”攻势。新世纪刚刚举步,辽阳市政府即把2001年命名为辽阳市“控辍保学年”。这一年,“控辍保学”成了全市工作最重要的主题,市政府两次召开规模空前的“控辍保学工作会议”,市教育局随之下发关于组织开展好辽阳市“控辍保学年”活动的《通知》及《方案》。一个全市规模、大张旗鼓宣传和贯彻《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儿童权益法》的热潮扑面而来。
“党政干部要走在学法懂法的前列。”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辽阳市政府督导室每年组织全市各区、县(市)、乡镇党政机关干部学习《义务教育法》及各级政府的相关文件,对全体学员进行《义务教育法》及相关知识的考试,不及格者给予一次补考机会,再不及格者就地免职;考试成绩列入年终干部综合考核,每年一次,概莫能外。
“要让《义务教育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为此,市政府动用一切手段,一时间,报纸、电视、电台、公益广告、街头橱窗、气球标语等,无不成了《义务教育法》的宣传媒介。在广大农村,市政府更为之苦心设计了一些情意浓浓的宣传标语:“治穷先治愚,治愚靠教育”“穷不学习,穷根不断:富不学习,富不长远”,读后令人常思难忘。与此同时,各地多种层次、多种形式的《义务教育法》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活动蓬勃开展起来。
一实施强硬的法制手段。《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学生辍学,即是违法:控制辍学,即是执法;执法不严,即是枉法:依法控辍,理直气壮!基于此,在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全市各区、县(市)、乡镇各级政府和村委会均自觉行动起来,依靠当地人大常委会和村民代表会,依法制定控辍行政措施和乡规民约,大力推行义务教育合同公示制度(由司法部门和相关部门参加,与家长签订合同书,对不支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监护人依法处罚。此公约双方签字,共同遵守,就地公示),责成劳动与工商部门定期对各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的用工情况进行检查,对雇用童工的现象予以严惩。仅2001年,辽阳市依法处理拒送适龄子女入学和违法雇用童工案例25起,分别给子予吊销营业执照、罚款、办学习班等处罚,极大地震慑了涉案人员,教育了广大群众,有力地推动了控辍工作的开展。
二、健全制度,常抓不懈——实施管理“控辍”。
反思历史,辍学率何以忽升忽降、反反复复?一个最大的原因,就是我们的控辍工作往往偏重突击性,而忽视了常规性;往往偏重处罚性,而忽视了预防性;出了问题再查,期望一劳永逸,则是一种很有代表性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如此,控辍工作怎会不走弯路?辽阳人得出的结论是:控辍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因而必须健全规章制度,纳入日常管理,必须有长期作战的准备,必须反复抓、抓反复,必须经常抓、抓经常,做到常抓不懈、一抓到底。
——健全严明的责任制度。辽阳市“控辍保学年”活动拉开序幕后,市、县(市)、乡镇各级政府层层签订“控辍”责任状,层层建立“控辍”工作领导小组,层层制定《“控辍”制度》、《扶贫助学制度》、《辍学生层级报告制度》、《辍学生返校通知制度》《行政处罚制度》、《“控辍”考核一票否决制度》,层层分解“控辍”指标,明确工作职责,使庞杂繁復的“控辍"工作责任追究到人,奖惩落实到位。学校是“控辍”的主战场,因此,辽阳农村初中均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全体领导班子、年级组长、班主任组成的校“控辍”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控辍”奖惩制度》、《学校领导教师包村包人制度》、《教师家访制度》、《班级考核制度》、《特困生失亲生费用减免制度》《师生手拉手献爱心制度》。由此构建起“控辍”联防网络,使每一个学生都处于学校领导、年级组长、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四个层次的监控之中。
——充分发挥教育督导职能。几年来,市委、市政府有过一致的评价:“说起控辍,我们的督导室不愧是排头兵、马前卒!”辽阳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督政督学,依法治教,为辽阳市“控辍"工作披荆斩棘、铺路架桥,作出了重大的贡献。经过协调和探索,他们构建起了“上下联动,三线考核”的管理机制,犹如为“控辍”工作铺设了一条平坦、直达的“高速公路”。所谓“上下联动,三线考核”,即以市、县、乡三级政府为一条线,以市、县、乡三级教育行政为一条线,以市、县两级教育督导为一条线;政、教、督三线纵向上下畅通,统一步骤,横向呼应配合,协同作战,撒开一张覆盖全市的控辍“网”。此外,市督导室又制订了县、乡镇两级政府和村委会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方案,对县、乡镇党政领导班子的教育工作业绩作出等级评估。作为政府的“代言人”,市督导室更把深入一线督导学校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精心制订了中小学、教师、学生、课堂教学的等级评估方案,认真实行督校、督师、督生、督课的“四类督学”;他们每月至少对62所农村初中普查一次,每学期至少对每所学校督导3次,每年至少召开各县、乡镇控辍专题工作会议4次:他们随机抽查,即时“诊治”,直到“病灶”全消。与此同时,他们还编发了双月刊《(辽阳督学)控辍专刊》,定期将各县、乡镇、学校的“控辍”情况通报全市,态度鲜明地褒扬或批评,直接发至市、县、乡镇、学校各级党政领导手中,由此促成“控辍”工作比、学、赶、帮的良好局面。
三、转变观念,创新方法——实施教改“控辍”。
辽阳人深知,“应试”教育的樊篱无法圈定所有学生的心扉;要真正做到“面向全体”,就必须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开拓一方“劝得回,留得住,学得好”的良好校园环境。“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借助素质教育的浩荡东风,辽阳人探索着“教改控辍”的崭新一页。
——“一个也不能少”。通过“教育思想大讨论”,市教育局引导广大干部教师牢固树立素质教育的价值观、人才观和质量观,将转化一个“学困生”与培养一个优秀生看得同等重要,将留住一个“后进生”与毕业一个合格生看得同等重要,从而确保“面向全体,人人成才”教育目标的实现。
——“教人一技之长”。市教育局发出号召:进一步明确农村初中教育为上一级学校输送合格毕业生与为当地农村经济建设培养实用型人才并重的办学方向,结合当地经济发展的需要,积极稳妥地开办初级职业教育,并使之与“绿色证书”教育挂钩。目前,全市农村初中已开设各种专业的职教班62个。为吸引更多的学生接受职业教育,近年来,市教育局扶植起两所实力雄厚的市属职业中专,连同全市各职业高中,合计年招生额在1万人以上,允许农村初三学生提前免试就读,从而鼓舞和稳定了那些“升学无望”的学生。
——“建立平等的师生关系”。良好的师生关系是素质教育的题中之义,也是“控辍”工作的一剂良药。结合“师德”、“校风”建设,各农村初中设置了违规必罚的“高压线”,严禁教师以任何形式歧视、侮辱、体罚“后进生”、“学困生”,特别是“返读生”,大力倡导建立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热情鼓励广大教师以真挚的爱心赢得每个学生对教育的向往和对校园的依恋。
——“因材施教的层次教学”。
“学不会、不会学”,是引发“辍学”的原因之一。市教育局要求广大教师面向全体,因材施教,坚决遏制学生由厌学而辍学的倾向。广大农村初中积极探索,通过分解教学目标、挖掘教材内容、扎实备课、认真辅导、分类考试、个性评价等手段,实行因人而异的“层次教学”,使每个学生都学有所得,学有所进,增强自信心。
——“打造心灵的家园”。学生
成长的需求是多方面的,学校只有满足这多方面的需求,才能更具吸引力。在市教育局的大力倡导下,全市农村初中制定学年计划,开展起校园环境艺术化的建设活动。各校从校情出发,实事求是,量力而行,或组建体育、音乐、美术等方面的特长班,或成立摄影、美食、计算机、花卉养植、缝纫刺绣等活动小组,或举办球类、棋类、器乐、声乐等方面的赛事表演,或进行校园绿化、美化的工程建设,用以开辟一方“情趣丰富,赏心悦目,人人可为,各有建树”的欢乐天地。
四、政府投入,社会捐助——实施扶贫控辍”。
辽阳,一个180万人口的中小城市,其经济发展水平仅居辽宁省15个城市的中下游,其下辖两县(辽阳县、灯塔县)两区(弓长岭区、太子河区)更是由于地处丘陵、资源稀少而徘徊于贫困的边缘。然而,面对那些家境贫寒、無力读书的孩子们,辽阳人却喊出了铿锵的口号:“绝不让一个贫困生失学!”
——“控辍保学年”伊始,市政府郑重承诺:每年投入50万元设立辽阳市“控辍”专项资金,用于资助家庭贫困的农村初中学生。与之配套,各县(市)、区每年亦同比例筹措50万元的“控辍"专项资金。3年过去了,市政府言而有信,克服种种财政困难,资金年年如数到位。为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市政府依据全市农村各初中贫困生名单,每年将这笔资金一次性直接发放到学校,不走中间环节,防止“跑冒滴漏”。迄今,“控辍”专项资金的运作,已使7000多名学生得到资助,确保了他们安然就学。
——作为“控辍”的辅助手段,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渠道之一,市教育局发动社会各界和学校师生,开展起以"捐资助学”、“奉献爱心”为主题的共建、帮扶、捐款、捐物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同时,他们更通过举办“希望工程”、家长学校、城乡学校手拉手、文艺演出、电视节目、集会、社区公益事业等活动,号召社会各界踊跃参与到关注教育、扶助贫困学生的活动中来。据统计,全市各界每年捐助农村贫困初中学生的资金约在60万元以上!在农村,百分之百的初中长期开展家访、谈心、“结对子”、“一帮一”等活动,用真挚的爱心去消解贫困生的心理压力。
B篇:激励竞争,掀动一潭活水
可以预见,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往计划经济体制下所形成的中小学人事制度管理相对封闭的特征必将逐渐消失,随之而来的,必然是中小学教师与社会人才市场的自由流动和双向选择。为了紧跟时代的步伐,改革势在必行:而改革的步伐越慢,受到的冲击也将越大:只有敢为人先,才能赢得先机——基于这种睿智的远见,市教育局一班人马开始了深刻的思索。
一、深化改革——让所有的教师都动起来。
2000年以前,全市中小学教师的管理体制基本上沿袭旧制、无所更新。长期以来形成的“铁饭碗”“大锅饭”的管理模式,严重消磨了广大教师爱岗敬业、奋发向上的积极性,已成为教育发展的一大障碍。1999年8月,经反复论证,《关于中小学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以市政府文件的名义出台。辽阳人说:“我们的中小学教师管理模式改革由此拉开了序幕……”
《关于中小学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大胆地提出了“用5%激活100%的管理模式”。其基本内容为:实行对全市教师定期进行“三考”——考试、考核、考评制度,“三考”的赋分比例为4:3:3;对“三考”成绩处于末位的教师按本校教师2%的比例予以待岗,通过竞聘而落聘待岗教师的比例控制在教师总数的3%左右,合计学校待岗比例不少于教师总数的5%。而在劳动报酬上则充分体现优劳优酬原则,待岗人员只拿工资的70%,在岗教师领取课时津贴和班主任补贴,并于年底根据个人的实际工作和贡献,领取不同等级的效益工资。
“末位淘汰,落聘待岗;工资少了,面子丢了。”这“5%”的比例犹如巨石落水,惊起浪花无数,使那些事业心淡漠,责任心不强,业务水平低下的少数人如芒在背,遂之产生强烈的危机感和紧迫感。同时,也更激发了那95%的多数人不进则退、力争上游的进取意识,从而实现了“以点带面,掀动一潭活水”的改革创想,为辽阳市基础教育携来一片春风。
然而,恰如教育局长张春雷所说:“再先进的制度,从它诞生的那一刻起,就已经开始滞后了。因而,我们一定要保持与时俱进的锐气,不断总结过去,不断开拓未来。”“用5%激活100%的管理模式”,引入了竞争机制,促进了教师队伍建设,功不可没。但在历经两年的实践之后,新的问题出现了:由于这项改革仅使5%的少数人直接感受到竞争的压力,而对95%的多数人而言,只是处于末位边缘的人才会存有“出局”之虞,对这95%的多数人来说,则是“涛声依旧”,触动并不大。那么,怎样才能调动起全体教师的积极性呢?
2002年下半年,历经反复锤炼的辽阳市教育局《关于对中小学教师考核内容调整的意见》和《关于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出台。两个《意见》相辅相成,以被媒体誉为“大手笔”、“大动作”的改革力度,吸引了各地教育界和新闻界的关注。
两个《意见》备受瞩目,其魅力何在?
二、学生评价——教师考核的第一关。
考核,直接关乎每个教师工作业绩和能力的认定以及工资待遇、职称职务的晋升,是教师最敏感的“神经”。《关于对中小学教师考核内容调整的意见》,首次将“教师考核要过学生关”这一崭新的理念引入了考核机制。它规定:“教师的综合考核,包括学生测评和学校考核,比例为6:4(学生测评占60%,学校考核占40%)。”就是说,学生测评占了绝对优势!学生如何评价教师?文件附录的《中小学教师学生测评意见表》,划定了4个方面的内容:师德修养,教学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将每个方面内容分解为具体的等级和赋分。
为使学生的测评更趋于合理,文件又规定:高中(职高)、初中和小学四年级以上任课教师由学生测评;学生测评以教师任课班级为单位,去掉10%的高分和低分;各校每学年进行4次测评(上学期2次,下学期2次),所占比例依次为15%、25%、25%和35%;小学三年级以下、幼儿园的教师由学生家长代为测评。
三、打破旧制立新规——能者上,庸者让。
职称,就一*定意义而言,是教师个体能力与水平的体现。然而,现行的教师职称聘任制度的弊端显而易见:一是实际上的“论资排辈”,不问能力问资历,埋没了公平原则;二是政策上的“只上不下”,一旦被聘,终身享用,失去了激励意义;三是侥幸被聘者遂之产生“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惰性,于是纷纷退出教学一线;四是意外落聘者由此认为“干得再好也没用”,因而望“高”兴叹,消极怠工。
問题颇多,积重难返。要改革,非痛下决心不可,非大刀阔斧不行。正是在经历了深刻的反省之后,辽阳市《关于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以振聋发聩之势公之于众。该《意见》大大突破以往的陈规旧制,第一次真正把“竞争”的理念引入聘任机制,创造性地提出了“低职高聘”、“高职低聘”政策。所谓“低职高聘”,就是具备上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的教师(具有创新能力,在教育教学中取得显著成绩,在年度考核中排名列前),可以在规定的职数之内高聘到上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其对应的结构工资部分相应提高。所谓“高职低聘",就是由于“低职高聘”的运行,在岗位考核时未被聘任到同级职务岗位的教师,只能参加下级职务竞聘,其对应的结构工资部分相应降低。
“低职高聘”“高职低聘”政策的出台,贏得了广大教师的欢呼,更随之催发了生机一片。以2003年为例,在参加考核的市直中小学的2258名专任教师中,低职高聘464人,占教师总数的20.6%;高职低聘300人,占教师总数的13.7%;同级聘任者1491人,占教师总数的66%。就是说,在新政策的运行中,百分之百的教师经历了竞聘的激励,三分之一的教师获得“破格”提拔或“降格”使用。对此,广大教师说得好:“这一‘聘,聘香了优秀的,聘慌了后进的,聘跑了混饭的。”斯言不谬。“低职高聘”、“高职低聘”为建设一支“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教师队伍”,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C篇:铁腕出击,横刀立马治“三乱”
说到教育行业的“三乱”(乱收费、乱办班、乱补课),可谓家喻户晓、老生常谈。说它家喻户晓,因为牵动着千家万户;说它老生常谈,因为屡禁不止。诚然,“三乱”之乱,有着许多教育行业以外的社会原因。然而,这岂能成为束手无策的理由?副市长姜军言词恳切地说:“‘三乱不治,我们何以面对党和国家的重托?何以面对180万辽阳人民的厚望?"新世纪元年伊始,市委、市政府即把治理“三乱”作为净化教育风气、维护社会稳定、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第一大事列入工作日程,连续下发了6个文件和补充规定,频出重拳,再下猛药!仅仅一年后,辽阳市教育行风便开始了“大逆转”,此后在全市行风评比中连续三年名列第一,在全省行风评比中连续两年名列第一!与此同时,市教育局纪检委被评为“全国纪检监察先进单位”!2003年1月,新华社刊发了一篇热情洋溢的内参文章,题目为——《辽阳市教育局多管齐下正行风》。
一、严格监管,重拳出击,狠治“乱收费”。
“三乱”之首是“乱收费”,治理“三乱”,当从治理“乱收费”入手。2001年,市政府与市教育局、市教育局与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县级教育部门与各学校、各学校与教师构成“四级联动”,层层签订“纠风治乱工作责任状”,严格实行逐级监控制度——“谁主管谁负责”;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从而构成了行风治理的监管体系。
如何识别“乱收费”?打“官腔”,巧立名目,是“乱收费”的一大特征。于是,局长张春雷通过电视讲话,详尽说明了“一次性两公开”的收费管理办法:“在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下,学校每学期一次性统一收费,收费的标准和收费的项目向社会公开。除此之外的所有收费,均属‘乱收费”,打“擦边球”,钻政策的空子,是“乱收费”又一大特点。为此,市教育局规定了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收费“九不准”原则。
在辽阳,“一次性两公开”和“九不准”,是铁律,是“高压线”,谁触犯,谁受罚,一视同仁,概无姑息。为加强监察,市教育局成立了纠风领导小组,常年设立由专人负责的举报电话和投诉箱;聘请了16名教育行风监督员,定期召开各界人士参加的教育行风座谈会;设立教育行风监察车,定期巡查和根据举报突击抽查;寒暑假期间每天抽调两名机关干部和两名学校领导值班,接受举报,随时行动。
“有举必查,有查必果,查实必懲”,市教育局令出法随,仅在2002年和2003年便依律行事,清退不合理收费210多万元,通报撤销校长2人、副校长1人,行政开除6人,党内警告1人:4所学校被取消当年评优和学校评先资格,为端正教育行风常鸣警钟。
二、约法立章,疏堵结合,根治“乱办班”。
近年来受利益的驱使,极少数师德缺失的教师乱办班、乱补课,违背了教育规律,败坏了教育声誉,且有屡禁不止、愈演愈烈之势。2001年,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下,市教育局下发文件通告全市:不准在职教师在校内外收费办班补课;对违反本规定者,将给予没收办班所得收入、开除公职的处分;取消所在校校长的一切评优资格,年底学校评估降为C等,责任重大的校长加重处罚,直至免去职务。
寒假的一天,有群众举报:市第一中学某教师办班补课。纠风领导小组雷厉风行赶去现场,然而,这位教师控制住学生拒不开门。门里门外,一场较量开始了。从早7点40分至晚6点,看到纠风领导小组忍饥抗寒、站立一天却毫无撤退之意,这位教师侥幸过关的心理崩溃了,最后不得不打开房门。在近一天的僵持时间里,局长张春雷等领导班子成员接到数个“说情”电话,以至于在连夜召开的局务会议上,不得不全员关闭手机。午夜12点,随着会议室的门被推开,处理意见公布了:给予该教师开除公职、留用察看一年、降低一档职务工资、调离一中、全市通报批评的处分。
2003年,市教育局不徇私情,秉公执法,处理在职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事件8起。局长张春雷说:“制定了好的办法,坚守了铁的纪律,放弃了一己私利,治理‘三乱就没有那么难!”
在职教师不准办班,非国家公职人员办班补课怎么办?2003年7月,辽阳市市长签署了69号政府令一《辽阳市民办非学历教育管理办法》。以政府令的名义规范社会办班补课和家教行为,辽阳人何以“大动干戈”?长期以来,社会人员(包括离退休教师)办班补课、搞“家教”长期处于鱼龙混杂的无序状态。然而社会人员办班补课(家教),作为一·种教育的补充,有着一定的合理因素,简单封杀不行,任其泛滥也不行,只有“亦疏亦堵,疏堵结合”方为上策。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69号政府令及《民办非学历教育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对举办家教(办班)者作出规定:必须办理《家庭教师执教证书》《教学许可证》、《收费许可证》;必须具备退(离)休教师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等资格证明;必须具有适合办学(班)的标准化教室。此外,还对招生人数、收费标准及执教者道德素质提出了具体要求。对于违规者,轻者限期整改、吊销《家庭教师执教证书》,重者取消办学(班)资格。
政府令和《细则》一经公布,即受到市民的一片喝彩。市教育局不负众望,敢抓敢管,仅在2003年,就查处社会人员乱补课22起,均按规定予以严肃处理。与此同时,市教育局照章办事,为几十名家庭教师颁发了《家庭教师执教证书》,使之以合法身份走上讲台执教。
衍水依依,九曲东去,宛如飞扬的哈达,眷恋着古城辽阳的胸襟。辽阳一这镌刻着2300年历史的现代城市,在匆匆跨过新千年起点的时候,已经写就了光彩的一页。人们有理由期望,在未来的岁月里,辽阳必将以“只争朝夕”的精神,续写更新、更美的华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