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3月14日,十届人大二次会议将从当天下午3点开始,对包括政府工作报告在内的一系列涉及国计民生的重大决议草案进行表决,对宪法修正案草案的表决被安排在了最后一项。
几乎没有人怀疑,“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这一条款,将会被庄严地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至此,“人权”一词从被舶来中国,到写入宪法,已历经百年沧桑。
但要让它从宪法贯彻到整个国家的法律体系和政府行为,从纸面落实到每一位公民的切身权益,使其成为政府不可侵犯的红线和公民的护身符,同样还需要艰难的努力。无论如何,我们已经有了一个信心和力量的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