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发展改革委
一、社会发展形势基本判断
(一)社会发展水平处于全国前列
国家统计局社会司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联合研制的《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评价方案》,2001年和2002年连续两年对全国各地区社会发展水平进行了综合评价,其结果显示,浙江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评价指数排在上海、北京、天津之后,居全国第4位。2003年以来,省委、省政府更加重视社会发展工作,启动实施了“五大百亿工程”,即“百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百亿信息化建设工程、百亿科教文卫体建设工程、百亿生态环境建设工程和百亿帮扶致富建设工程”,大多是关乎社会发展的社会公共产品建设,同时出台了一系列促进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
(二)社会发展向与经济发展基本协调的方向加速转变
据国家统计局编制的社会发展水平评价资料显示,浙江社会发展水平从1995年的第9位跃升至1999年的第5位,进而再升至目前的第4位,实现了与经济发展水平在全国各省市的位次基本对应。社会发展将从缓慢型转向增速型,社会结构从农业型转向工业型,并正向工业化后期转化,社会生活从匮乏型转向比较宽裕的小康型,社会事业从政府包办型转向政府、社会共办型,社会管理从全能、管治型转向有限、服务型。
浙江社会发展取得如此长足的进展,是由多方面的因素促成的:
一是发展理念的飞跃和发展战略的转变。省委提出了“八八战略”和建设“平安浙江”的重大决策上。“八八战略”中有关积极推进科教兴省、人才强省,加快建设文化大省,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推动欠发达地区跨越式发展,创建生态省,打造“绿色浙江”直接关系和促进社会的健康持续快速发展。二是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较为扎实。目前,浙江的经济总量、人均GDP、出口总额和财政收入都已跃居全国第4位,成为经济活力较强、发展水平较高的省份之一。2003年,全省财政收入达到1468.9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706.5亿元,为全省社会发展提供了较为雄厚的财力基础。三是省委、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促进社会发展重大政策措施。2003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就社会发展方面所下发的文件,其数量之多,范围之广,都是前所未有的,有的甚至是三令五申。
二、社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村社会发展问题突出
农村社会公共产品供应不足。浙江省农村人多地少,潜在的劳动力资源丰富。但农村基础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的供应不足,导致农村整体劳动力素质偏低,很难适应社会发展和市场经济对劳动者的素质要求。
农民“看不起病”的现象仍比较突出。近年来,浙江省财政卫生经费虽逐年有所增加,但在投入的结构方面,“重城轻农”现象仍未得到改变。目前,按户籍人口统计,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75.81%,按常住人口口径统计,非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为48.91%,而农村卫生经费仅占全部卫生经费的20.65%。城乡公共医疗服务的非均等性,使不少地方的农民还未摆脱“小病不治,大病等死”的状况,农村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困难群体现象仍未得到根本改善。
农村文化、体育基础设施缺乏。目前,全省共有5268个“返盲村”,村民至今无法收听收看广播电视节目。
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继续扩大。1999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2.13倍,到2003年差距已扩大到2.43倍。初步测算,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已超过了2.6倍。
(二)人口与就业压力持续增大
人口结构不合理趋势加剧。一是人口老龄化程度逐年提高。浙江省1987年开始进入老龄社会。到2003年底,60岁及以上老年人已达618.9万人,占全省人口的13.6%,老龄化速度仅次于上海,列全国第2位。乡村老龄化程度明显高于城镇,全省61%的老人生活在乡村,且越是经济欠发达地区,人口老龄化程度越快。二是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目前浙江省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3,明显高于103—107的正常值,且一直处于高位波动状态。
就业的总量矛盾和结构性矛盾同时并存。一方面,总量压力增大,“十五”期间,平均每年新增城镇就业劳动力总供给量为105万人左右,未来5—10年,劳动力供给仍将持续增长,劳动力供过于求的总体格局不会改变。城镇新增长劳动力特别是大中专毕业生、经济结构调整所产生的失业人员、城市化进程带来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大量涌入的外省劳动力交汇在一起,压力持续增大;另一方面,随着经济结构调整步伐的加快,结构性失业的矛盾突出,高素质劳动力素质不足,低素质劳动力过剩,将成为“十一五”期间就业的主要矛盾。
(三)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多
当前,群众信访的突出问题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工业化进程中的农村土地征用问题,占2003年来省集体上访总量的近30%;改革进程中的企业改制和社会保障问题,占集体上访总量的近15%;城市化进程中的城镇房屋拆迁问题,占集体上访总量的10%以上。
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事故多发,造成人、财、物的巨大损失。
(四)社会发展领域改革滞后
长期以来,社会发展领域仍基本保存着计划经济体制的传统框架,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政府的责任和市场的作用划分不够明确,在基本的社会公共服务尚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同时,又承担了许多可以通过市场解决的任务,政府“缺位”、“越位”和“错位”现象并存;社会领域行业垄断严重,管办不分;社会事业投资主体“单一”,仍过分依赖政府,非国有资本受体制、机制、行业准入等方面因素的制约,依然难进入公共服务领域,使社会资源有效利用不足。社会发展的宏观管理体制和微观运行机制已很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加剧了社会公共产品和服务在规模质量和结构上与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需求之间的矛盾。
三、促进社会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提升社会发展的战略地位,充分发挥社会发展对经济发展的保障和促进作用
在浙江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争取率先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不协调问题,正在凸现加快社会发展的战略重要性:一是工业化进程中资本对劳动的替代,以及资本密集型产业对劳动密集型产业的替代加快,正在突出显现扩大就业和解决社会就业问题的战略优先地位;二是经济结构发生重大变化所连带产生的不同行业、地区、人群的不平衡发展问题,突出了控制收入差距的战略紧迫性;三是体制环境的变化引发社会利益分化和社会结构多元化,高度显示了加强社会管理的战略重要性;四是人民生活由“生存型”向“发展型”和“享受型”的转型升级,更加突出了扩大公共产品和加强公共服务的战略重要性。
(二)进一步确立社会发展总体目标,明确工作重点
浙江省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为:努力增加社会公共产品与服务的供给,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社会公共服务;努力改善欠发达地区和农村落后条件,推进城乡和地区社会事业平衡发展;通过改革积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逐步满足城乡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不断提高供给水平和质量;促进社会发展目标与国民经济的总量和结构平衡;实现经济与社会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社会发展的工作重点是:
第一,加强农村社会发展工作。农村社会发展工作是推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一项战略性任务。要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促进农村社会发展在本届省政府任期内迈上一个新台阶。
第二,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促进就业是社会发展宏观调控的重要任务和主要着力点。一要加强就业再就业形势分析和宏观对策研究,掌握工作动态,及时提出对策措施;二要改进和完善就业计划,编制全省及各地城镇登记失业率预测计划,提出全省和各地“新增就业岗位”计划编制方案;三要把扩大就业落实在就业容量大的行业发展上,大力推进旅游业、社区服务业、文化产业发展;四要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不断提高劳动者,特别是农村劳动力的技能素质。
第三,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危机应急机制。2003年以来,省政府相继出台了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应对市场价格异常上涨、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等多个预案。建议在已有预案基础上,扩展到可以预见的、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分别归类,建立统分结合、职责明确、功能全面、灵敏高效的预防和应急机制,切实提高应对公共安全危机和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第四,加快社会发展体制和机制改革步伐。一是改革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供给方式。正确划分政府、市场管理的范围,解决政府管理“越位”、“缺位”和“错位”问题。二是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尽快研究出台浙江省社会发展投融资政策和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提高政府投资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建立政府投资责任追究机制,合理划分审批权限,简化规范审批程序,规范投资资金管理,改进建设实施方式。三是推进社会事业机构分类管理。按照公益性及营利性程度,划分社会事业机构类型,实行不同的管理体制,创新运行机制。四是深化社会事业机构内部改革。探索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产权制度改革,强化劳动和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提高运营效率。五是大力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工作,培育和推进社会事业领域内的产业发展。
(三)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社会发展的宏观调控方式
加强和完善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工作。1998年省政府印发了《转发省计经委统计局关于建立全省社会发展评估报告制度意见的通知》,社会发展评价工作进入制度化、规范化阶段。通过这项工作,可以动态监测社会发展水平,分析社会发展各行业进展的平衡性和结构变化,对比分析各地之间的社会发展差距和薄弱点,为引导社会发展进程提供决策依据。我们将进一步落实评价结果公布制度,加大对评价报告宣传和开发利用的工作力度。
建立健全全省社会发展形势分析例会制度。为监测分析全省社会发展形势,及时把握全省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问题、突出矛盾和发展趋势,有效实施对全省社会发展的宏观调控和指导,省发展改革委在认真研究和试运行的基础上,向省政府提出了建立全省社会发展形势分析例会制度建议,并将会同各有关厅局认真组织好全省社会发展形势分析例会,及时向省政府递交专题研究报告和年度形势分析报告,为省政府相关决策提供依据。
切实搞好“十一五”社会事业发展规划。要通过“十一五”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加强对各个单项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的指导工作,协调各方面的工作步调,平衡各方面的建设需求,有效形成合力,形成有机联系、内在统一的规划体系。要增强社会发展规划的严肃性和法律地位,进一步明确规划作为各项社会事业投资和项目安排的决策原则和依据,建立起以综合规划为导向,协调运用政策、投资和监测等手段的宏观调控体系,重点与一般相结合、局部和全局相结合,努力实现各项社会事业之间和行业内部协调发展,促进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公共产品配置向均衡化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