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学会音乐”到“会学音乐”的转变

2004-02-25 08:21李思慧
中国音乐教育 2004年12期
关键词:京剧音乐探究

基础教育的任务不仅仅是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让学生掌握学习方法,培养终身学习的愿望和能力。因此,改变学生的学习方式,成为我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下文作者讲述了在转变学生音乐学习方式上的一些认识,同时阐述了自己对音乐课程标准相关内容的理解。

在知识爆炸的时代,掌握知识的多少已经不是最重要的,而如何掌握知识才是至关重要的,这就是所谓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所以,基础教育的任务不仅仅是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让学生掌握学习方法,培养终身学习的愿望和能力。因此,改变学生的学习方式,成为我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

新课程明确指出:改变课程实施过于强调接受学习、死记硬背、机械训练的现状。倡导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培养学生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交流与合作能力。传统的课堂教学模式基本上是灌输—接受,学生学习方式基本上是听讲—练习—再现教师传授的知识。走进中小学音乐课堂就不难发现:“老师怎么说,学生怎么做”的现象还普遍存在;音乐欣赏课往往是通过老师的解说来取代学生的感受;律动则是千篇一律地跟着老师做到底;演唱歌曲的艺术处理都是在老师的统一处理下完成的等等。总之,学生学习音乐的方式单一,机械,在课堂上的表现是被动的“学会音乐”。这与新课程的要求是不相符的。为了使学生能得到充分发展,音乐教师应该及时转变自身的教学行为,由注重“教”转为注重学生的“学”,有效地促成学生音乐学习方式的转变。

一、重视学生的情感体验,引导学生用体验的方式学习音乐

音乐学科具有不同于其他学科的特征,它本身的非语义性和不确定性使它具有特殊的学习方式———体验方式。音乐学习原则上是不能依靠讲授的,因为讲授这种方式完全与自身的体验相悖,是以他人的感受取代自己的感受。体验是人在实践中亲身经历的一种心理活动,它更多的是指情感活动,是对情感的一种体会和感受。体验还泛指亲身经历,从亲身的经历中感受真、善、美,鉴别假、恶、丑。

在实际操作中,教师要注意两点:l. 重视体验的独特性。同样一段音乐,不同的人听了会有不同的感受,正所谓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教师不要用过多的讲解代替学生的听觉,不要用自己的理解代替学生的感觉。要允许并鼓励学生对所听音乐有不同的见解。如:在欣赏古筝曲《渔舟唱晚》第三部分快板的一连串下行模进音型时,有的学生就不假思索地说:非常好听,但我不懂得音乐什么意思。如果立即将所谓的“正确答案”告诉他们,问题很快就得到解决,但学生的想像思维也就停止了。所以,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尽可能不要拿出所谓的“正确答案”,任何急性的“仲裁”都会束缚学生的手脚,熄灭想像创造的火花,通过学生体验后得到的理解,会在学生的脑子里扎根,那比按照教师的指令,循规蹈矩地重复千百次,逐渐形成条件反射所取得的东西更有价值,因为想像创造的欲望是生命最有亮度的颜色。2. 重视体验的过程性。体验是在过程中实现的,没有过程就谈不上体验,尤其是情感体验。在课堂上,教师要尽可能地为学生创设“身临其境”的机会,让学生在亲身实践中体会音乐的内涵。只有当学生参与到音乐活动之中,与音乐融为一体,自己主动地去探寻、领悟,对音乐知识技能的真正理解和掌握,特别是对音乐的欣赏与创造,才会成为可能。如:一位老师在学生唱会《彝家娃娃真幸福》这首歌后,为了让学生感受彝族人民的风情,体会彝家娃娃“幸福”的心情,特地创设了彝族“七月火把节”的情境,让学生把凳子搭成“篝火”,给一部分学生戴上彝族的首饰,手拉手围着篝火边歌边舞。真实的情境激发了学生的情感,他们把“幸福”的体验转化为优美的歌声,自然地把歌曲最后一句用“f”(力度)唱了出来。

二、突出学生的主体性,促使学生主动地参与音乐学习

所有能有效地促进学生发展的学习,都一定是自主学习。自主学习都是主动的、积极的,容易入心入脑,感染力强。被动的学习往往是肤浅的、表层的,感染力很薄弱,弄得不好还会使人产生逆反心理,采取抵触、抗拒的态度。“要我学”和“我要学”的效果是不同的。因而在音乐课堂中,教师始终要把学生放在主体的位置上,让学生做学习的主人。我们要努力把自己融入学生之中,试着扮演学生“学习伙伴”的角色,将教育的重点放在唤醒学生的主体意识,倡导和培养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上。能让学生说的教师不说,能让学生做的教师不做,变老师是演员为导演,变学生是观众为演员,改变传统教育中教师一讲到底,学生一听到底的习惯。因此,创造愉快的教学情境,激发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是促成学生主动学习的必要前提,也是推动学生积极学习的先决条件。我们可以通过设计丰富、具体的音乐活动来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引导学生在其中“感受美”、“鉴赏美”、“表现美”。

三、扩展音乐课堂,鼓励学生探究音乐奥秘

探究是新学习方式的主要特征之一。探究学习是学生从未知到已知的自主探求的过程,探究不仅是追求一个结论,它更是一种经历。探究性学习有五个要素:l. 提出一个科学性问题,但不是学生一目了然的问题;2. 搜集证据,如收集资料、动手实验或进行社会调查;3. 处理信息,提出解释;4. 求证过程;5. 获得认识并发表探究结果。要完成探究过程,光靠课堂40分钟是远远不够的。因此,我们必须扩展音乐课堂,将音乐课堂延伸到课外,把40分钟的“小课堂”扩展成无限的“大课堂”,增加课堂教学的信息量。例如:一位教师在上《国粹京剧》这一课时,事先布置了这样一个作业:请同学们利用双休日的时间自己动手了解京剧,可以通过上图书馆、阅览室,上网查询下载,走访专家、走访戏迷,戏剧观察等形式去了解。等到星期一上课的时候,同学们将一摞摞的成果展现在教师面前,教师惊呆了,感动了。说实在的教师没想到学生做得这么棒,学生们也说:“我们手里拿着的是成功的喜悦。我们喜欢这种学习方式,它不同于课堂上老师一字一句地教我学,而是需要自己经过查找资料,进行大量的阅读、比较和淘汰的过程,需要我们更多地去探究思考。”有位家长说:“孩子们从来没有投入如此大的热情关注过京剧,孩子们的热情和认真又传递给了我们这些做家长的,从而影响着我们也开始看京剧节目。”看到孩子们由热衷于任贤齐、张信哲的通俗歌曲,转而到关注京剧,这个变化真是令人惊喜。教育的力量竟如此神奇。通过这次探究性学习,同学们不仅获得了京剧的有关知识,更重要的是让他们体验到了“探究”这种学习方式带来的成功,从而鼓舞着他们继续在音乐的海洋里遨游。

四、促成学生合作学习,提高音乐学习效率

合作学习是通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体为共同的目的在一起,相互协作的一种学习方式。它是教师组织下学生间的合作,对于改善课堂气氛,培养学生合作精神,提高课堂教学实效,促进学生个体的全面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在中小学的音乐教学活动中,有许多学习内容是合作性很强的。其中合唱、合奏、音乐剧等内容表现得十分突出。因此,在音乐教学中要优化合作学习小组,丰富合作学习方式,从而达到 1+1>2的功效。

综上所述,学生学音乐的学习方式有很多,除了新课程倡导的自主、探究、合作三大学习方式以外,还有体验、模仿等适合音乐学科的特殊学习方式,作为音乐教师在上课过程中不能单一地、形式化地使用某种方法,而应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以及上课的具体内容选择最有效的学习方式。在尊重学生选择的基础上,教师作为策划者、引导者应多鼓励学生主动学习、大胆探究、相互合作,把学生培养成为真正会“学习音乐”的人。

李思慧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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