杉 木
日本东京都的总人口在1100 万以上,它是发达国家首都中人口最多的城市。东京的农产品流通主要以“市场流通”为主,这是因为“市场外流通”(如产销直挂等的销售方式) 难以将种类繁多的农产品集聚到一处,而影响交易速度与效率,并缺乏价格形成机制,所以实行起来困难较多。东京蔬果等的鲜活农产品经由批发市场流通的比率高达80 % ,批发市场在农产品流通领域发挥主渠道作用。
日本的批发市场有中央批发市场、地方批发市场和不满法定规模的小型批发市场三种类型,第一种是由县级地方政府或具有20 万人口以上的城市负责集资开设的中央级批发市场(目前全日56 个城市设有中央批发市场) ;第二种是半官半民或者是企业与公司开设的地方级批发市场;第三种是不满法定规模,由小公司或个人开设的小型批发市场。
东京都将农产品批发市场视为完善市场体系的基础设施,将中央批发市场作为地方政府的公益事业来建设。由于日本将谷物、大豆、饲料等耐储存、易规格化的农产品放在交易所或期货市场内交易,所以批发市场主要是用来交易蔬菜、果品、水产品等鲜活农产品。
东京都蔬菜、水果等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现代化建设和1923 年9 月发生的关东大地震后的复兴工作同时起步。1935 年正式开设了东京中央批发市场,以后又陆续开设了分市场。目前东京都内共有中央批发市场9 所,地方批发市场20 所,这些批发市场是承担东京都农产品流通的主渠道,这与其它世界级城市相比东京都的批发市场数量多是其特点。
以东京为代表的农产品流通模式,是建立在日本农业生产规模较小、超级市场发展落后于欧美的基础上的,因此,这种以“多”为特点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就能有效地解决小规模农业生产和大市场、大流通之间的矛盾,从而形成农产品经由批发市场的流通比率高的特征。在此,批发市场所具有的公开、公平、公正及高效的市场竞争规则被发挥得淋漓尽致,节约了农产品交易的时间和交易费用,使广大农业生产者和消费者都成为其受益者。
日本是工业发达国,农产品依赖进口程度高,按照热量计算,日本每年所需60 %左右的消费热量需进口。农产品流通渠道复杂,主要包括各类批发市场、供货组织、中间批发商和零售组织等。东京的农产品流通过程表现为“生产者- 上市团体- 批发商- 中间批发商- 零售店- 消费者”,其流通体系特点如下。
1.流通渠道环节多,流通成本较高
东京都农产品一般通过两级或两级以上批发渠道后,才能把农产品转移到零售商手中。日本《批发市场法》(1971 年修订) 规定禁止中间批发商从事一级批发业务,仅有少数批发商有资格接受产地上市组织等的委托从事一级批发业务,绝大多数农产品要经过多级批发市场的交易,致使农产品流通成本较高。
2.利润分配不均
日本较早制定了《零售法》,对从事零售的组织的行为加以规范和给予经营利益保证。根据统计,参与农产品流通的各渠道成员利润的分配比重是批发商委托交易费占4 % ,中间批发商占10. 9 % ,零售商占43 % ,农协等的上市组织占13. 6 % ,生产者仅占28. 5 %。零售商为保证43 %的高利润往往把终端价格抬得较高,因此,东京都农产品市场零售价格是世界农产品市场最高的价格之一。
3.流通规范化、法制化、效率高
尽管流通环节多,但东京都农产品批发市场采用拍卖、投标、预售、样品交易,甚至同一产品两家机构同时拍卖,形成的价格公开、公正。日本《市场法实施规则》规定到达批发市场的农产品必须当天立即上市,以全量出售为原则,禁止批发商拒绝农产品委托交易,禁止中间商或零售商直接采购农产品,禁止场内批发商同场外的团体或个人展开批发业务等,保证了农产品批发市场流通高效率。同时,对收费做出规定,批发商除手续费以外不能接受其它任何报酬,因此在日本批发商被称为手续费商。
4.形成了以批发为主导的市场功能
东京都农产品的市场流通体系其最显著的特点之一就是以批发市场为流通主渠道,并十分注意培育和完善批发市场的功能作用。如东京都的农产品批发市场都具有农产品集散、价格形成、服务、结算和信息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