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拉克通往正义之路

2003-05-30 10:48
中国新闻周刊 2003年32期
关键词:萨达姆转型期合法性

以美国为首的“意愿联盟”(Coalition of the Willing)占领巴格达、控制伊拉克全境已有几个月了,但驻伊联军的日子并不好过。8月19日联合国驻巴格达办事处发生的严重爆炸和特使德梅洛的身亡进一步警醒我们:对待转型期的正义问题决不能讳疾忌医。

反之,不仅会延缓对于过去罪恶的清算,更足以激起人们的失望与不满,孕育出极端分子趁势崛起、威权政体卷土重来的社会温床

目前,围绕伊拉克战争真实动因展开的争论日趋升温;但我认为,那种咬定过去不放松的做法尚有待商榷。迫在眉睫的问题并不在于以往如何,而在于迄今为止在伊拉克尚未出现任何法治(the rule of law)的迹象。

伊拉克甚至连内部安全都处于某种真空状态,我们几乎不敢肯定战事是否真已结束。而联盟士兵不断遭到的游击队式袭击进一步告诉我们,现在还不存在“战前”与“战后”的明晰界限。同样,在联盟实行军事占领并成立临时行政机构的前后,正义在这片土地上的缺位是一以贯之的。而我们必须清楚,将自由社会与独裁政权区分开来的标准,只能是法治。

联盟官员们认识到这样一个不言而喻的道理:一天没有萨达姆·侯赛因确凿的死讯,来自其党羽的抵抗就一天也不会停止。可对前政权的暴政展开清算具有怎样的地位呢?难道我们应当把伊拉克的过去与其现在和未来完全割裂开来,而不去努力让正义之光普照萨达姆治下的那些受害者和罪犯吗?

截至目前,联盟对伊拉克前政权治下诸多罪行的清算还远不尽人意。鉴于高压统治已持续数十年之久,而数以万计的伊拉克人在此期间神秘失踪,展开调查和鉴定已经非常困难了。可是自干涉行动开始之日起,联盟官员们就没能对集体坟墓和屠杀地点进行有效的保护。那些亟待获悉自己爱人命运的人们,混乱无序地掘开坟墓,忐忑而急切地挖出尸体。行政当局对证据的非专业处理,进一步增加了查明真相的难度。

不幸的是,这种法律上的无知尚且只是冰山的一角,更为严重的问题进一步暴露出来:联盟欠缺处理法治与正义问题的能力,目前也无权建立起必要的机构。鉴于英美此前声称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迄今仍不见踪影,此次联盟军事干预的意义便成为一个开放性的问题——现在这一问题已经转为:联盟努力在伊拉克重建法治的基础。唯有正视转型期正义的诉求,这种努力才会取得成功。

作为伊拉克的占领力量,联盟应当承担日内瓦第四公约赋予的国际义务,坚持安全和法治的原则。这就意味着联盟即使在对待萨达姆的亲信和战犯时也不能为所欲为,不能把他们遣送到关塔那摩湾或迭戈·加西亚(印度洋上的美英联合军事基地——译者注)了事。

但是,联盟的选择余地极为有限。有一种设想在布雷默的行政班子里占了上风,即任命一名有权对萨达姆及其党羽进行审判的伊拉克籍法官,至少在萨达姆被活捉时可以履行其职能。但这种想法仍是不切实际的。无论那些委身侍奉萨达姆政权的法官,或是那些从海外返回的流亡者概莫能外,都不具备任职的资格。而联盟如果用自己的司法机构对凶手进行审判的话,却又难免“胜利者的和平”一类的指摘。

只有联合国才能扮演这种转型期正义提供者的角色。应继续战前即已展开的多边进程,建立一种具备合法性的审判机构。对此,联合国宪章第七章早已授予安理会建立刑事特别法庭的权力,根据该规定在前南斯拉夫和卢旺达对种族屠杀展开了审判。前南斯拉夫国际法庭成立于巴尔干战争期间,将来的伊拉克国际法庭则成立于战争结束之后,必须对其加以限制以避免该法庭走向实现正义的反面。因此,该法庭只应受理国际刑事特别法庭章程第三条所规定的那种广为认定的、严重侵犯人权法案的案件。

上述举措或许还不够有力,但对实现伊拉克的正义而言已经是聊胜于无了。诸多历史事实告诉我们,对待转型期的正义问题决不能讳疾忌医。反之,不仅会延缓对于过去罪恶的清算,更足以激起人们的失望与不满,孕育出极端分子趁势崛起、威权政体卷土重来的社会温床。

追求转型期正义的一大目的即在于,在现阶段重建合法性与法治。如果联合国特别法庭仍然无从建立的话,作为权宜之计,至少应当成立一个调查委员会,为将来的审判搜集证据。

目前,在伊拉克仍然存在敲响战争丧钟,进而重新赢得联盟的干预和占领合法性的一线生机。但光明在我们前方,而不是身后。安全、法治和转型期正义,就是光明所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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