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市场方式推行“学生奶”
新学年开学前,有关部门已明确继续推行“学生饮用奶”计划。但鉴于海城豆奶中毒事件的教训,卫生部、教育部等6部委要求各地坚决停止未纳入国家和省统一计划的“学生奶”、“学生豆奶”进入学校。
然而,提升安全性的最好方式真的是强化计划吗?笔者认为,恰恰相反,应通过开放市场达到這一目的。
现行《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暂行管理办法》,是计划方式,企业定点、专产专供、产品特别标识、非卖、价格核定、圈点饮用学校等一套行政管制制度,将“学生奶”从乳品市场活生生剥离出来,构造出几乎自成一统、几近封闭运转的体系。这个体系中,无处不在的行政权力,使“学生奶”的生产并不安全。
可以说,像发生海城事件、推广效果不佳(目前全国仅200万份)等问题,根源不在计划不力,而在公开性、透明度不够。所以,笔者建议,有关部门对“学生奶”、“学生豆奶”的推广应彻底转换思路,放弃专门的行政审批、认定等强化行政手段,让其融入整个乳品市场中去。
法律应当比道德更宽容
10月1日起,兰州方面规定:变性人只要被公安局确认身份,可以登记结婚。
一份资料清楚地显示:目前全国大约有40万人要求进行变性手术,已有1千余人做了变性手术,变性人成了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群体。而现在,这则新闻向我们传递了一个信号:法律应当比道德更“宽容”。
从道德层面上讲,宽容体现了一种人文化的、符合文明进步定义的精神:在价值取向多样化的社会里,价值取向已不再是过去的两分法模式,在好与坏、先进与落后、公与私等两极行为之间存在着广阔的中间地带。一个真正的、有着“自生自发”秩序的社会是不会害怕“另类”存在的,因为如果只有“遗传”而没有“变异”,对于一个社会和一个物种的发展来说都是致命的。
因而,应该在法律中摒弃道德判断,严格地依法律而治,不要把法律和道德混为一谈。
这个“新规定”,其实与“新婚姻法”的宗旨是一脉相承的:政府越来越承认公民的自主选择权利应当受到尊重与保护;在法律的框架内,政府不断采取各种措施加强公民权利的保护空间和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