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贩婴案

2003-05-30 10:48吴佩霜等
中国新闻周刊 2003年14期
关键词:人贩子玉林婴儿

吴佩霜等

28个婴儿被人贩子装在旅行袋里长途贩运。“3·17”贩婴大案震惊全国。贩婴案件在西南地区屡屡出现原因何在?贫困是罪恶根源,还有那些丧尽天良的贩婴罪犯……

3月17日,广西南宁市宾阳县高速公路收费站。晚上20时40分左右,一辆车牌号为“皖S02099”的长途客车,驶入早已守候在这里的广西高速公路交警的视线。

一辆偷载婴儿的客车

大约6个小时前,一个未具姓名的人用手机向广西高速公路管理支队四队举报说,一伙贩婴者将乘当日下午从广西玉林出发的长途客车前往安徽。接报后,警方立刻在这辆客车必经的公路收费站布控。

当上车检查的警察随手掀开车上一张卧铺的被子时,眼前赫然出现了一个婴儿——他看上去只有几个月大,小脸胀得通红,双眼微闭,呼吸困难。警察马上勒令车上的所有乘客下车在旁等候,并安排人员专责看守。

继续检查后,警方在客车的其它卧铺、行李架和后排座位上陆续发现婴儿。这些未出哺乳期的幼小的孩子都被用被子裹着,放在尼龙旅行袋里,有的两个一袋,有的三四个一袋,由于在封闭的尼龙旅行袋里长途颠簸,他们的健康状态很差,不少婴儿面色发紫。

被发现的婴儿总数最后达到28个。其中一个当时已经死亡。

一周后,参与行动的一名警察向中国《新闻周刊》记者描述现场情况时仍然十分激动:“当时真让人大吃一惊,我们怎么也没想到车上会有那么多的婴儿。”

在现场处置案情的高速公路交警,迅速通知了当地医院前来抢救,并向当地和上级公安部门报告了案情。27个婴儿被医护人员小心翼翼地移出旅行袋,抱上救护车。4辆救护车往返了数次,才把婴儿全部安全运到20公里外的南宁地区卫校附属医院。

每个获救的婴儿被配备了两名护士负责照料。儿科急救室不够用,一些普通病房也被临时征用。

一位目击者回忆说,那天,医院急救室的灯亮了整整一夜。

案发一周后,中国《新闻周刊》记者赶到位于宾阳县黎塘镇的南宁地区卫校附属医院采访时,该院儿科病房已经恢复了往日的平静。被解救出的27个婴儿被医院安置在两间病房里。

记者从敞开的病房房门望去,看见里面摆满了小床,婴儿们都盖着红色的小被子安静地躺着。据医护人员介绍,27个婴儿目前已全部渡过了危险期,健康状况良好。

贩婴者不是首次做案

在宾阳县公安局大院,记者见到了那辆被截获的七成新长途客车,紫红色的车身上漆有“安徽省亳州市汽车客运集团总公司”字样。据警方介绍,当时客车上共有司机、乘客38人。经查,其中20多人涉嫌贩婴犯罪,现已被警方羁押。

据被抓获的贩婴者供认,他们是单独交易,但都是从一个在玉林的卖家手里购买婴儿,每人购婴数目不等。这批28个婴儿最大的五个月,最小的仅仅两个月。贩婴者将婴儿“进货”后,带到河南、安徽以每个婴儿数千元的价格“出手”。

一名被抓获的贩婴者还说,价格浮动依据的是婴儿的年龄,月份大的,价格就高些,月份小的,价格就低些。

整个贩婴过程已经接近“流水作业”——贩婴者各自找好买家,确定所要婴儿的数目和要求后,便与广西方面的人贩子联系“购买”;广西方面的贩子则照单去“收购”,然后再与贩婴者约定时间,让他们前来广西“取货”。

根据这些被抓获的贩婴者的供词,宾阳警方派员赶赴贩婴者在玉林的“取货”地点侦查。但当警方赶到时,只发现一个专门负责照料被贩婴儿的老太太,人贩子早已逃之夭夭。

目前,宾阳警方初步判断:玉林存在着一个从事贩卖婴儿的犯罪团伙,从“3·17”案件看,这并不是该团伙的第一次活动。

这起案件现在已惊动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他们在案发当天赶赴现场。20日,国家公安部专案组也从北京赶到了广西。

而被解救出来的27个婴儿现在安顿于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病房,除安排特护外,还特意选派了医院保安和武警负责安全保卫工作。

亲历贩婴记

有关“3·17”案件仍在侦破之中。富于戏剧性的是,记者在调查此案相关事件时,竟意外地遭遇到一伙贩婴者,从而得以了解发生在广西的真实的贩婴故事。

3月28日晚,记者正在玉林市云天文化城附近的一家小饭馆里吃晚饭。这时,饭馆里走进来一个老头,个头不高,肤色很黑,右眼皮耷拉着,显得两只眼睛大小不一。他上身穿一件深蓝布衣,裤脚卷到膝盖上,骑一辆26的旧自行车,车后捆着一扎米粉。

这是一个沿街兜售的小商贩。

当他向店主推销米粉时,偶然听到记者谈论贩婴的事情,便凑上前来说:“你想要男孩,还是女孩?”说话时,他的声音很低,左顾右盼,一见有人经过,便立刻闭嘴,“在饭馆说话不方便。”老头要求记者到外面的马路边去商量。

当记者试探问他一个婴儿要价多少时,老头说,如果是男孩,价格就很高;如果要女孩,价格就低些。匆匆留下一张写有“北流市大里乡罗坡村二大队”的纸条后,这位自称姓何的老头转身而去。

第二天一早,记者与同事假扮为想要购买婴儿的一对夫妻,前往大里镇。大里是位于广西玉林市所辖北流市行政区内的一个小镇,距离玉林市区半个多小时车程。镇子不大,只有一条大约三米宽的街道,街上扔满烂菜叶和垃圾,天晴时尘土飞扬,下雨则一片泥泞。

街道两边,林立着两三层小楼,但其中大约1/3的楼房只盖好了底层,上面还只是一个简陋的框架,有些甚至没有砌上砖头,用塑料布暂时覆盖着,以防雨水侵蚀。

据当地人说,对于大多数尚不富裕的大里人来说,盖房子的花费是一笔相当大的数目,所以很多人都是先建楼底,等将来赚了钱再逐渐完工。

然而,在这座并不富裕的小镇上,也可以看到一些外观精美、装修高档的小楼。记者在此后的调查中得知真情这些楼房的主人中,有一些就是靠做贩卖婴儿的“生意”而发家的。

刚刚进入小镇,就遇到了昨晚见过的何姓老头。他告诉记者,已经物色到一个女婴,三个月大,明天可以来“看货”,并一再强调,价钱不能低于四位数。于是,第二天,记者再次前往大里镇罗坡村何家。

老头名叫何月成,是村里的一个普通农民,一家6口人,住三间小平房,全家的收入来源是一亩多地和米粉生意,每月收入不到几百元,家中除了一张搭蚊帐的木床和几个小凳子外,再没什么别的家具。

何月成说,自己是第一次帮人卖婴,对方是婴儿的母亲,一个住在村子对面大山里的山民,由于生育孩子较多,养活不起,所以想卖掉刚出生三个月的孩子。

当记者表示希望见到卖婴者时,何月成却马上拒绝,并说记者的开价婴儿的父亲可能不会接受,“这事情还得再商量商量”。

大里镇里公开的秘密

在后续调查中,更让记者感到意外的是,这座小镇里,从事像何月成这样“贩婴中间人”生意的竟然为数不少。

在当地一个摩的(出租摩托车)司机的帮助下,记者又见到一位“做过好几次生意”的接生婆,一个50多岁的干瘦的女人。

她警惕性很高,反复查问记者身份:从哪里来?干什么?为什么要找婴儿?在打消疑虑后,她便开门见山地开出了价码。

据她介绍,婴儿大部分来源于镇子附近农村里的那些超生家庭。接生婆完全是利用“工作之便”,特别是与孕产妇接触多的有利条件,顺便做起贩婴中间人,从而成为当地贩婴网中的重要一环。

“中间人”的“红包”数额一般在100-200元之间。 这名接生婆的生意显然不错,她拥有一套三层楼房,还开了一家药店。

李洪纪,是当地的一名媒人(男),也属于交际甚广的类型。在当地,他是一个小有名气的贩婴中间人。“只要找到他,就肯定能找到婴儿。”一名摩的司机这样对记者说。

一位自称与李洪纪很熟的人说,李仅靠做中间人赚了很多钱,甚至在外面养了好几个女人。

在大里镇,从事贩婴生意的人,其实都是当地的普通镇民和村民,而出售婴儿的,也大多是当地的平常家庭。令人吃惊的是,如此明显的犯罪交易,在这个小镇上却仿佛是公开的秘密,中间人以此为“职业”,竟然成为当地受人瞩目的“先富起来”的人。

而在他们的“带动”下,一些老实的农民也不知不觉踏上罪恶的贩婴之路。

在大里亲历贩婴事件后,记者从玉林市公安局得悉:大里镇的贩婴并不是广西的标本,事实上,位于广西东南部的玉林和西南部的百色,是买卖婴儿最活跃的两个地区;而玉林所辖陆川、博白等县(市)的一些相对更贫穷闭塞的乡镇,弃婴、贩婴的情况更为严重,“有时会在路边发现被遗弃的婴孩”。

与那些乡镇相比,大里镇上的贩婴生意不过是小巫见大巫。

广西贩婴网络

就在“3·17贩婴案”发生前一年,2002年7月,广东郁南警方破获了一起特大跨省区贩婴案。

案情表明:自1998年10月至案发期间,犯罪嫌疑人广东人申建华、谢国兴以住所为中转站,从广西百色的人贩子手中以数千元的价格,买入出生仅十几天到几个月的男婴30多个,然后以近乎一倍的价钱转手卖往广东郁南、德庆、云安、信宜、肇庆、广州等地,这些婴儿大多被当地家庭收养作为子嗣。

一直对“贩婴问题”保持关注的、曾任《广西人口报》主编的陈小兵接受本刊采访。

他说,贩婴现象一般发生在两种地方:一是贫困地区,一是较富裕的地区。

在贫困地区,在目前农村社会保障机制尚不完善的情况下,养育儿子是这些地区绝大多数人养老的一个重要手段。在这些地区,很多人想方设法生育儿子的目的之一,便是老有所养。

“在这些地方的农村,如果一对夫妇生育的第一胎是女婴,一般不会出卖或抛弃,因为他们还有机会生育第二胎。”陈小兵说,“但如果第二胎仍然是女婴的话,他们就很有可能把她丢弃、送人或者卖给人贩子,然后找机会继续生育。”

记者从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了解到,瞒报、漏报人口的现象在当地时有发生。偏远乡镇的人家生孩子通常不到正式医院,而是找当地的私人诊所或者接生婆。

而在那些较富裕地区,当地人们生活虽然富足,但思想观念仍然落后,手里有了钱,便打起了添丁入口的小算盘。

“那些不能生育孩子的夫妇,或者是希望多要孩子的夫妇,有可能会抱养被贩卖的婴儿;而且,他们也有经济能力去‘购买婴儿。”陈小兵说。

在广西,贩婴集散地最集中的是玉林和百色地区。玉林贩婴更多取决于人们的养儿防老思想,而百色地区的贩婴更多的则是因为贫困。

广西百色是中国最大的集中连片贫困区之一。2001年,百色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一年只有1250元。

百色的自然环境极其恶劣封闭,山区面积占到了当地总面积的95.4%,整个地区12个县(市),都属于自治区级的贫困山区县(市),其中9个县还属于国务院划定的贫困县。

百色的许多农村,人均收入都在贫困线以下。在那里,一些人甚至将出卖自己的亲生骨肉当作一种生活手段。

广西大学社管学院社会学教师余清说,当地妇女从20岁左右就开始生育,虽说“虎毒不食子”,但如果生了一个孩子可以换回全家半年或一年的生活费,还是有人愿意忍痛割爱。

“贫穷,的确是很多社会丑恶现象滋生的根源。”余清说。

西南贩婴市场

贩婴问题在广西为何屡屡出现?据公安部一位负责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的官员透露,在整个西南地区,存在一个更大的贩婴市场,其中广西、云南、贵州等地的贫困山区和农村,是传统意义上的贩婴输出地,而输入地则幅员辽阔。

以广西为例,输出婴儿的路线主要有两条:一是北上,经湖南、湖北出自治区流向各地;另一条是东去,往毗邻的广东,尤其玉林地区的陆川、博白与广东接壤,往往是沿公路直通广州、湛江,甚至更远的安徽等地。此次“3.17”案件即是如此。

2002年8月,贵州省贵阳铁路公安处在T88次列车上破获一起贩婴案,4名人贩子携带7名女婴。被解救的女婴最大的不到4个月,其余6名都只有十几天大,她们的最终目的地是河南安阳陶二金矿。据说是卖给当地人做童养媳。

2002年6月,武汉警方在武昌火车站抓获了一名云南人贩,其所带一名婴儿出生才刚刚5天。

广西大学社会学教师余清警告说,一旦贩婴形成市场环境,这种现象就会愈演愈烈。

贩婴案件的发现,事实上较之其他的案件困难得多。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人贩子“收购”的婴儿大都是婴儿亲生父母自愿出卖的。婴儿父母往往在名义上把自己的婴儿送予别人收养,但通常会收取数额不定的“领养费”,而从中牵线搭桥的“中间人”也会拿到金额不等的“红包”。

而如果人贩子收集到的婴儿是父母自愿行为或者弃婴,在没有上户口或无人举报的情况下,根本没有被发现的可能。

这就导致了贩婴现象在当地或“人贩子行业”众所皆知,但被有关部门查获的概率一般很小。

事实上,对这类案件的侦查困难重重,被立案并最终侦破的可以说寥寥无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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