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面临一次契机

2003-05-30 10:48李耀军
中国新闻周刊 2003年22期
关键词:收容民政部门新闻周刊

李耀军

受到批评的收容遣送制度正处于改革的前夜。民政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王齐彦称,认真地解决收容遣送的问题,目前是一次契机

新闻周刊:由于最近发生的案件,社会舆论对收容遣送工作批评很多,民政部门是否感到了压力?

王齐彦:这个当然,而且压力还很大。孙志刚案件引起社会公众的关注特别是媒体的关注,作为收容遣送工作的主管部门,民政部和地方各级民政部门都很着急,也很痛心;应该检讨、也必须检讨收容遣送工作。

问题是客观事实,性质也很严重,这个毋庸讳言。社会舆论的批评是应该的,体现了社会舆论的社会责任心。这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也应该看到,收容遣送工作人员是做了大量工作的,少数收容遣送站出了问题,但大部分基层工作人员还是尽心尽力地工作,他们经常要冒着人身威胁的危险,承受着不被理解的压力,收容遣送工作对于救济流浪乞讨人员、对于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特别是维护城市的社会稳定和正常生活秩序是发挥了重要的积极作用的。

而且,收容遣送工作容易出问题,一出问题就比较严重。这是因为收容遣送本身是以限制人身自由为必要手段的,而公民的人身自由是宪法保障的公民享有的最基本的权利之一。我国收容遣送工作,把社会救助和强制管理等功能合而为一,这使它既做了很多工作,也出了很多问题,更是背上了很多批评。

新闻周刊:建国以来,我国的收容遣送制度经历了多次变迁,收容遣送制度是否一开始就具有强制管理的职能?

王齐彦:自建国起收容遣送工作就是社会救助性质。1982年国务院出台《关于发布<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的通知》(国发[1982]79号),这个办法规定的收容遣送工作主要是社会救助性质,收容对象为流浪乞讨人员,把他们收容起来再送回家乡。

由于民政部门的职能是有关社会行政事务的管理,因此,这项工作又带有行政管理的特性,有一定的行政强制性。1995年,有关部门下发了《关于转发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根据文件的规定,收容遣送对象从流浪乞讨人员变成无合法证件、无固定住所、无固定工作的“三无”人员,范围明显扩大了。而且公安收、民政送的工作模式使收容遣送工作中的强制性大大增强。

新闻周刊:1995年下发上述文件,当时的社会背景是什么?

王齐彦:上个世纪90年代中,农民进城打工,城市流动人口猛增,客观上,城市里需要社会救助的人数大大增加;同时,流动人口给城市管理和治安带来了压力,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为了城市社会治安的需要而决定扩大收容范围。

这两方面的原因使被收容人数大大增加。收容人数增加,但收容遣送站的硬件设施远远跟不上,收容遣送站条件很差,这也很容易出问题。另一个变化是规定对收容对象可以适当收费,这就开了一个口子。允许收费以后,一些硬件差和经济意识比较强的站,开始收取一些费用改善站里和职工的生活条件,给管理带来了隐患。

新闻周刊:法律专家认为发生最近个案的根本原因是暂住证制度、收容遣送制度和户籍制度,您是否同意这种说法?

王齐彦:每一项规章制度的出台都源于当时社会的实际需要。户籍对新中国建立初期的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多年来收容遣送工作在国家社会稳定尤其是城市稳定方面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它们的产生、它们的存在,有其时代的合理性,这一点不能否认。

时代前进了,形势发展了,需求变化了,要与时俱进,法律法规也需要修订,适应形势的要求。我不主张简单地废掉收容遣送制度,更不主张照搬发达国家的模式。我认为应该从中国的实际国情出发,对规章制度中不适应新社会环境的部分进行修改,循序渐进,简单地废除会造成社会管理的真空,不利于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生活和谐。

新闻周刊:如果完全实现人口的自由流动,会出现什么样积极或消极的影响?

王齐彦:如果实行完全开放管理的方式,民政部门的工作方式倒简单了。但按照中国的流动人口基数,需要多少财力来支持?如果完全放开,中国的几亿剩余劳动力涌到城市里来,在缺乏管理的情况下后果是可怕的。可以想象,会有大批人员将收容遣送站作为免费吃住的场所,收容遣送站会成为职业乞讨人员的旅店。另外还会产生一个问题,城市社会治安是一个城市社会管理的不可缺少的环节,对于城市居民来讲,社会治安排在市民关心程度的前三位,关系到城市居民切身利益,政府管不管?

新闻周刊:影响收容遣送制度改革的最关键因素是什么?

王齐彦:解决流动人口的问题。中国有世界上最庞大的流动人口,这是中国当代最突出的国情。对流动人口的管理也是一个世界级的难题,建立一个有效的流动人口管理系统是至关重要的。一般来看,流动人口的管理需要三个部门或者更多的部门来共同解决,他们的社会救助问题应该由民政部门来管理,就业问题应该由劳动部门来管理,当流动人口影响到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这个问题应该由公安部门来管。

新闻周刊:民政部门对改革收容遣送制度是否有有效的办法,应该怎样入手?

王齐彦:其实,民政部一直在抓收容遣送站管理的改进,民政部门非常希望能从根本上解决收容遣送工作中的问题。

如果从坏事可以变成好事的思维方法说,抓住最近发生的案件认真地解决收容遣送问题,确实是一次契机。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至少需要做好两个方面工作:第一是规范管理。收容遣送包括三个环节:收、容和送。

容、送的工作主要是民政部门来做,要求收容遣送站硬件建设上要过硬,管理上要规范,要讲文明,要人性化管理。“收”是这项工作的源头,如果源头上的工作不规范,下游的工作就会压力很大,所以,最关键的问题是“收”。

第二是要解决收容遣送工作的法律依据问题,需要以立法部门为主,多个部门配合,认真理顺法律关系。另外,为了保证制度在合法范围内运行,还需要加强监督,包括应用一定的法律来监督。如果几个问题都解决了,收容遣送工作就会出现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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