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长敏 马椿荣
企业的社会责任这一概念本身就承认了企业要承担社会责任。这一责任是超越法律责任和企业的直接经济利益之上的。要承担责任就要有对应的权利,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是平等的享有社会环境和资源,在社会福利的改善中受益。问题是,承担社会责任会不会损害企业的利益,企业已承担的责任如创造财富、提供就业、纳税等和企业权利相不相称?而且企业社会责任难以定量的衡量,这也增加了评价和操作的难度。有的学者从企业社会地位的角度来说明社会责任,虽有一定的解释力。但问题在于承担社会责任是否必然成为社会地位对应的一部分。
本文认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认识:
从发展的角度
如果一个人食不裹腹,还应该谈论道德吗?这曾成为一时的话题。古典经济观给个人的"自私自利"行为应有的尊重,指出这是人类发展的发动机,财富的增长在于对私利的不懈的、创造性的追求,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是相容的。弗里德曼将其表述为企业的唯一责任就在于利润最大化。是的,在物质匮乏的时代,生产更多的产品本身成为最大的道德行为。而当我们不再为生存而担忧,人们开始不断思考生存本来的意义,尤其在许多企业造成巨大的负的外部性,引起环境的恶化、物质资源的浪费、有害于消费者的身心健康,政府和中间组织资源有限时,更是如此。股东的资金并非生产的唯一稀缺资源,利益相关者的影响越来越大,利润最大化成为约束条件下的最大化。人力资本对剩余收益权的要求与日俱增。实践中,到90年代《幸福》杂志企业排名中前500名的大企业80%以上都有伦理规范。美国有29个州对《公司法》给予修改,将经营者的关注点转向利益相关者。现在,人们致力于这一观点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实现,将更多相关者的利益融入决策中,建立起一个制度的保障,让社会责任成为影响所有公司决策的一个前提,加大非股东利益者的投票权,还是另建一个相制衡的权利机构,相关问题还在探索中。我们认为从社会福利的角度来说,我们也应审慎的看待这一问题,经济学最基本的分析工具就是边际分析,只有这种利益的转移边际上增进了社会福利时,我们才能称其为某种优化,不能由于美好的想法而简单的定性。我们也不要期望太鬲,问题只能随着技术和经济的发展而逐步解决。
从利益统一性
信任,因安然事件而关注倍增,被认为是节约交易成本的有效方式,是达到无摩擦世界的最有效的方式之一。随着竞争的加剧,消费者主权意识的增强,可支配收入的提高,企业的竞争优势体现在哪儿?顾客究竟在购买什么?人们将注意力转出实体之外。前几天,我们同学买手机,通讯市场的价格比专卖店便宜100多元,但他最终选择了后者,我想这100元就是信任的的价值、品牌的价值。一般认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能在顾客心目中树立起良好的形象,增进企业无形资产的价值,促进企业文化的建立,吸引优秀人才,这些都会有益于企业的长期价值。
社会系统的角度
企业是社会系统的组成部分,不仅仅是企业,社会成员都有承担社会责任的义务。科尔曼在《社会理论的基础》中,对于人与入之间的关系从家庭到社会的扩展作了阐述。在工业化前,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家庭,各个家庭对本户事务承担义务,个人主要求助于家庭;而在现代社会中,工作成为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扩大的社会交往方式成为生活的主流,法人成为社会责任的主要承载体。有了社会的根基,企业和个人才能有更广阔的发展。
那么,如何来保证企业有内在的激励承担社会责任呢?
1.从企业自身方面讲:要有承担社会责任的使命感,体现在宗旨的设计中,体现在战略上,落实到具体的准则中。另外在企业文化的建设上,使它成为企业一种自觉的行为。
2.由于社会责任是超越法律义务之上的,我们只能依靠道德的力量,靠消费者的选票来惩罚。社会应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给予更大的激励,加大企业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