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发布的《2002年中国星级饭店统计公报》显示,2002年,中国星级饭店数量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到2002年末,全国共有星级饭店8880家,比上年末增加1522家,增长20.68%;拥有客房89.72万间,比上年末增加8.10万间,增长9.92%;拥有床位172.95万张,比上年末增加19.64万张,增长12.81%。
2002年,全国星级饭店营业收入总额为914.43亿元,比上年增加151.11亿元;上缴营业税48.65亿元,比上年增加8.99亿元;年平均客房出租率为60.15%,比上年提高1.7个百分点。
全国星级饭店的构成情况
(一)按注册登记类型划分
按注册登记类型划分,在全国8880座星级饭店中,有国有饭店5061座,占全国星级饭店总数的56.99%;集体经济饭店893座,占10.06%;外商投资饭店279座,占3.14%;港澳台投资饭店407座,占4.58%。以上四种注册登记类型的饭店,共占全部饭店的74.77%。此外,联营、股份制、私营等其他注册登记类型的饭店共有2240座,占全部星级饭店总数的25.23%。
从客房间数来看,在全国星级饭店拥有的89.72万间客房中,国有饭店共有48.71万间客房,占全国星级饭店客房总数的54.29%;集体经济饭店共有7.10万间客房,占7.92%;外商投资饭店共有6.07万间,占6.76%;港澳台投资饭店共有7.48万间客房,占8.33%。以上四种注册登记类型的饭店客房占全部饭店客房的77.30%。其他注册登记类型的饭店客房共有20.36万间,占全部饭店客房数的22.70%。
(二)按规模划分
按饭店规模大小划分的情况是:(1)客房数在500间以上的饭店80座,共有5.19万间客房,占全国星级饭店客房总数的5.78%;(2)客房数在300-499间的饭店320座,共有11.73万间客房,占全国星级饭店客房总数的13.07%;(3)客房数在200-299间的饭店622座,共有15.00万间客房,占全国星级饭店客房总数的16.72%;(4)客房数在100-199间的饭店2225座,共有30.60万间客房,占全国星级饭店客房总数的34.10%;(5)客房数在100间以下的饭店5633座,共有27.21万间客房,占全国星级饭店客房总数的30.33%。
(三)按星级划分
截至2002年底,全国共有:(1)五星级饭店175座,共有6.49万间客房,占全国星级饭店客房总数的7.23%;(2)四星级饭店635座,共有14.35万间客房,占全国星级饭店客房总数的15.99%;(3)三星级饭店2846座,共有34.65万间客房,占全国星级饭店客房总数的38.62%;(4)二星级饭店4414座,共有30.60万间客房,占全国星级饭店客房总数的34.10%;(5)一星级饭店810座,共有3.64万间客房,占全国星级饭店客房总数的4.06%。
分地区的星级饭店情况
全国8880座星级饭店分布于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具体情况如下:
(一)按拥有星级饭店座数多少排列,位居全国前10名的地区是:(1)广东926座;(2)浙江723座;(3)江苏575座;(4)北京572座;(5)云南560座;(6)湖北473座;(7)山东401座;(8)辽宁347座;(9)上海319座;(10)湖南319座。
(二)按拥有星级饭店客房间数多少排列,位居全国前10名的地区是:(1)广东8.85万间;(2)北京8.78万间;(3)浙江6.53万间;(4)江苏5.46万间;(5)上海5.22万间;(6)山东4.35万间;(7)湖北3.69万间;(8)河南3.41万间;(9)云南3.25万间;(10)辽宁3.23万间。
全国星级饭店的客房出租率情况
2002年,全国星级饭店平均客房出租率为60.15%,比上年提高1.7个百分点。其中:五星级饭店的客房出租率为66.33%,比上年提高1.21个百分点;四星级饭店的客房出租率为64.95%,比上年下降0.01个百分点;三星级饭店的客房出租率为60.84%,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二星级饭店的客房出租率为56.47%,比上年提高3.12个百分点;一星级饭店的客房出租率为49.68%,比上年提高3.35个百分点。
(一)按注册登记类型划分
2002年,在全国8880座星级饭店中,国有饭店平均客房出租率57.92%,比上年提高2.79个百分点;集体企业饭店58.17%,比上年下降1.08个百分点;外商投资饭店64.80%,比上年提高0.65个百分点;港澳台投资饭店66.02%,比上年提高1.37个百分点;联营饭店61.03%,比上年提高3.59个百分点;私营饭店59.94%,比上年提高3.42个百分点。
(二)按规模划分
按饭店规模大小划分的情况是:(1)客房数在500间以上的饭店平均客房出租率为68.05%,比上年提高1.07个百分点;(2)客房数在300-499间的饭店平均客房出租率为63.99%,比上年提高0.35个百分点;(3)客房数在200~299间的饭店平均客房出租率为62.49%,比上年提高1.52个百分点;(4)客房数在100-199间的饭店平均客房出租率为59.61%,与上年持平;(5)客房数在100间以下的饭店平均客房出租率为56.52%,比上年提高4.78个百分点。
(三)按地区划分
2002年,按客房出租率高低排列,位居全国前10名的地区如下:(1)上海71.78%;(2)浙江68.30%;(3)江苏63.25%;(4)湖南62.68%;(5)广东62.13%;(6)北京61.68%;(7)河北61.55%;(8)贵州61.10%;(9)重庆60.91%;(10)江西60.83%。
全国星级饭店的营业收入情况
2002年,全国星级饭店共实现营业收入为914.43亿元,比上年增加151.11亿元,增长19.80%。
(一)按注册登记类型划分
2002年,国有企业饭店营业收入394.42亿元,占营业收入总额的43.13%;外商投资和港澳台投资饭店营业收入269.73亿元,占营业收入总额的29.50%;集体企业饭店营业收入52.39亿元,占营业收入总额的5.73%;联营饭店营业收入8.07亿元,占营业收入总额的0.88%;私营饭店营业收入26.46亿元,占营业收入总额的2.89%。
(二)按规模划分
2002年,客房数在500间以上的星级饭店年营业收入121.31亿元,占营业收入总额的13.27%;客房数在300-499间的饭店年营业收入183.67亿元,占营业收入总额的20.09%;客房数在200-299间的饭店年营业收入165.05亿元,占营业收入总额的18.05%;客房数在100-199间的饭店年营业收入246.71亿元,占营业收入总额的26.98%;客房数在100间以下的饭店年营业收入197.69亿元,占营业收入总额的21.62%。
(三)按地区划分
2002年,按营业收入多少排列,位居全国前10名的地区如下:
(1)广东省142.13亿元;(2)北京130.71亿元;(3)浙江101.08亿元;(4)上海99.93亿元;(5)江苏70.77亿元;(6)山东38.53亿元;(7)辽宁30.62亿元;(8)湖北22.66亿元;(9)河北21.37亿元;(10)四川20.40亿元。
全国星级饭店上缴的营业税金
2002年,全国星级饭店共上缴营业税金48.65亿元,比上年增加8.99亿元,增长22.66%。
(一)按注册登记类型划分:国有饭店上缴营业税金20.82亿元,占上缴总额的42.79%;集体企业饭店上缴营业税金2.97亿元,占上缴总额的6.10%;外商投资饭店和港澳台投资饭店上缴营业税金13.86亿元,占上缴总额的28.49%;联营饭店上缴营业税金0.44亿元,占上缴总额的0.90%;私营饭店上缴营业税金1.60亿元,占上缴总额的3.29%。
(二)按规模划分:客房数在500间以上的饭店上缴营业税金6.09亿元,占上缴总额的12.51%;客房数在300-499间的饭店上缴营业税金9.12亿元,占上缴总额的18.75%;客房数在200-299间的饭店上缴营业税金8.63亿元,占上缴总额的17.74%;客房数在100-199间的饭店上缴营业税金13.51亿元,占上缴总额的27.77%;客房数在100间以下的饭店上缴营业税金11.30亿元,占上缴总额的23.23%。
(三)按地区划分:上缴营业税金位居全国前10名的地区是:
(1)广东8.25亿元;(2)北京6.77亿元;(3)上海4.81亿元;(4)浙江4.76亿元;(5)江苏3.42亿元;(6)山东2.03亿元;(7)辽宁1.70亿元;(8)福建1.43亿元;(9)河北1.22亿元;(10)湖北1.19亿元。
全国星级饭店的全员劳动生产率
2002年,全国星级饭店的全员劳动生产率为7.52万元/人,比上年提高0.26万元/人。
全员劳动生产率位居全国前10名的地区是:(1)上海13.57万元/人;(2)北京12.21万元/人;(3)浙江10.94万元/人;(4)广东10.05万元/人;(5)江苏8.78万元/人;(6)贵州7.68万元/人;(7)陕西7.36万元/人;(8)天津6.97万元/人;(9)辽宁6.77万元/人;(10)重庆6.24万元/人。
全国星级饭店的职工人数
截至2002年底,全国星级饭店拥有职工121.61万人。星级饭店职工人数位居全国前10名的地区是:(1)广东14.14万人;(2)北京10.71万人;(3)浙江9.24万人;(4)江苏8.06万人;(5)上海7.37万人;(6)山东7.13万人;(7)辽宁4.52万人;(8)福建4.48万人;(9)湖北4.18万人;(10)安徽4.12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