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奈特
本文对城市工人、外来人员的就业变换及其发展进行了充分的市场调研。分析结果为外来人员就业变换率远远超过了城市工人,对这两种人群和他们的工作变换形式、决定因素及后果进行了初步探究。
前 言
在中国的计划经济时代,中国劳动力体制是由国家完全控制的。城市劳动力由机构统一分配,工资按级分发,有一套详细的体制规定。劳动力的变换是禁止的,无论是在城市间还是在城市内,工人的工作从一而终,即所谓的“铁饭碗”。
自80年代末,90年代初的国有企业改革开始,企业开始自由招聘,它们有权制定工人工资以及招聘和解聘事宜。最近几年,企业实行下岗制,在1996年到1999年间就有2500万工人失业,同时,工人可以自由转换工作。
劳动力市场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的起点很低,还在不断发展。刚开始,工作变换是非自愿的,随后,当越来越多的工人辞职挑选好工作时,用人体制迈进了一步。在发达国家,劳动力市场有三个主要方式:最普遍的长期雇用制,最近兴起的超短期雇用制和合同到期工作中止制。我们认为第一种方式比较适合中国,第二、三种则不是。
本文基于中国国家统计局1999年中国城市家庭情况调查数据分析,阐述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的中国劳动就业的不断发展变化。
工作变换的差异
在中国,城市居民的工作年限相对长,外来移民的相对短。
劳动力变换的分析大多基于企业明细的资本理论和工作匹配理论。劳动力变换既有坏处也有好处。一方面,导致企业人力资本的损失;另一方面提高了工作匹配率,通过个人技能的更佳匹配及高薪提高了劳动生产率。
劳动力在雇主间的变换部分原因是薪水的不断变化。在中国这样经济高速增长的转型国家,随着许多企业的衰退和其它企业的扩张,工作变动越来越多。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有些国家的工作变动比其它国家高了。
在中国城市,计划经济体制严重阻碍了工作匹配。即使90年代末,工作单位仍提供社会福利。改革和市场化进程仍在进行,福利体制改革尚未完成,阻碍了自愿工作变动。相反,90年代末发生的大批国有企业职工下岗政策导致了大量的失业现象,政府要拿出相当大的财力和精力解决下岗人员的再就业问题。
计划经济体制下,外来工人在城区就业受到严格控制,即使在改革期间,外地户口工人只能在城市中找到城市户口工人不愿从事的剩余工作,且城市企业招聘外来户口工人的数量受到限制,外来工人一般只签定短期合同。外来工人的如教育和医疗的社会福利得不到保障,这将许多外来工人拒于城市之外。最常见的模式便是外来移民中的某个人在城市里参加了一两份短期工作,接着便回乡下老家了。最近,越来越多的外地工人将家小从外地搬进城市居住,从事不受城市欢迎的工作。在这种情形下,老板们都不愿花精力培养外来工人。
不同变动的模式
在中国城市劳动力市场放松政策出台之前,对城市户口的偏爱可以保证其获得“好”工作,即永久的安稳的“铁饭碗”,对外来户口的歧视只能限制他们,只能找到“坏”工作,如临时工作,高危工作和低薪工作。在这种背景下有差别变动的模式只反映了歧视特点。外来移民的工作变换对有效率的城市人力资本结构冲击太大了,这样十分危险。
中国劳动力市场的不匹配显著特点是耗费巨大成本寻找合适的企业及员工,我们的目的是分析决定变动的因素,不仅要考虑企业原因,还要寻找动机和企业的需求。
数据说明
对中国城市家庭就业状况的数据调查是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同国际经济学者一同设计,于2000年由国家统计局实施,数据主要包括1999年的信息,同时也包括了一些历史信息。总样本发放到4000户家庭,其中2500户是城市户口家庭,其余选取了一些有代表性的家庭,包括一些没有城市户口,常住于城市的外来工人。另外,我们还从国家统计局抽取了500个有过下岗经历的城市家庭样本,800个外来工人样本。对于城市样本和外来工人样本反映出劳动力变动的一些特点。
本次调查遍及全国6省13个城市。北京(代表直辖市),辽宁(代表东北),河南(代表内陆),甘肃(代表西北),江苏(代表沿海),四川(代表西南)。除北京外,其余5省省会都在调查当中。本次调查不是专门为了研究劳动力变动而设计的,我们只选取其中最有用的数据。因此,调查结果可能反映出影响工作变动的原因,比如:总就业率的上升,劳动力的增长及结构的变化。
城市样本
我们选取了有代表性的一些城市样本,不包括那500户在5年中经历过下岗的家庭。它们最明显的特征便是大多数缺少工作变动。
被访者中78%只从事过一份工作,11%的被访者从事过两份。只有11%的被访者从事过三份以上工作。74%的被访者有30年工龄的工人还在从事他的第一份工作。少数工作变动的被访者的每份工作平均时间为5.5年。这还并不代表城市样本的全部。第一份工作平均周期为21.3年,若只考虑在职者,排除退休者,平均工作周期为16.6年。附表中数据显示,被访者参加工作时间、离职时间、从未变动工作者比率,只一次变动工作者比率、多次变动工作者比率。只一次变动工作者按离职时间分析,清楚地反映出详细时段和参加工作时间后的第一次变动工作的比率变化。
我们所关注的是随着改革的进行哪类变动上升得最快。西方理论认为就业第一年的离职率最高,随后降低。附表可以按行、按列方式研究。按列研究,我们发现,工作时间越长,变动比率越低。
我们继续研究自愿变动和非自愿变动。我们发现无论就业时间长短,时间越近,自愿变动率越高。1995年至1999年中非自愿离职远比上一个五年高,“铁饭碗”越来越靠不住,的确在1995年-1999年间,“铁饭碗”被完全打破。
当那些从未变换过工作的受访者被问到是否愿意换工作时,77%的人回答不愿意——他们认为这不太可能。国企员工、干部对自己工作满意度较高。我们还发现工资超过预期,未变换工作人员对工作都比较满意。
民工样本
民工样本取样于外来工人的家庭,定居于城市的外来户口人员。这些定居的移民不能完全代表外来工人。还有许多离家打临时工的同其他工友同住的移民尚未算在本样本内,这些人的工作变动率远比定居的外来移民高。
在某些方面,外来移民与城市居民很相似。77%的移民工人只从事过一份工作,10%的两份,7%的三份,6%的三份以上。但这种相似有误导性。对城市工人来说,我们分析的是他们参加工作以来的整段时间。但对移民工人来说,我们分析的是他们进城工作以后的时间段。城市工人平均就业年限为22.8年,而外来工人为5.9年,他们比城市工人年轻,城市工人平均年龄38.4岁,外来工人则为28.6岁。
移民工人平均完成工作的合同时间为2.2年,最低工作时间为1.3年(20多岁)最高为4.1年(50多岁)。变换过一次工作的外来工人中有72%高比率的为自愿变换,从未变换工作的外来工人中的33%想变换,67%不想变换。学历越高越想换工作,私营企业中换工作的比率减少。与城市工人不同,移民工人工作时间经验越长越可能换工作。私营企业中未换过工作的工人都不太愿意换工作,外来工人更愿意在私营企业中工作而不是国营企业,薪水也比国营企业多。
结 语
对于第一次对中国城市就业变换性的系统调查,我们对城市居民和在城市定居的外来工人的家庭进行了大量数据样本调查。我希望这些样本数据能给我们提供测量性的研究,勾画出中国工人工作变动方面的轮廓,并加以解释。基本结论为中国城市中外来工人的工作变换率比城市工人高。
在改革之前,城市工人变换工作的情况可以忽略不计,他们终身在一个单位工作,工人与工作的匹配和调动只发生在单位内部。
而外来工人的工作变换率非常高,基本模式是他们暂时离开家乡到城市里打短期工后再返回,数据显示这种模式没有大规模变化。数量巨大的城市工人只有一个老板。随后,劳动力市场逐步开放,城市工人并没有直接受影响。而且,移民工人的就业年限比传统判断要高,部分原因至少是因为样本异样于定居于城市的移民工人。在发达国家,在城市里站住脚的移民工人也同样在工作中站住脚。
得出结论:移民工人的变换工作率几乎是城市工人的6倍。这对比的数据,反映出这两群人在就业选择上的法规、机会限制方面的差别,这两群人的就业条件是不平等的。至今为止,对城市工人变换工作的限制和对移民工人变换工作的法规都被解除,两者变换工作的条件、限制基本统一。
其它分析结果如下。对于城市户口居民,象其他国家一样,年轻人变换工作的比率要高,随着时间延长,在未变换工作的工人中,想换工作的工人是因为本身工作没有吸引力。
衡量劳动力变动的市场价值时要考虑四点,还有一个判断标准。
第一,工作变动具有社会成本,造成企业内部人力资本损失。
第二,工作变动,尤其是非自愿的变动,能造成失业方面的社会成本。
第三,工作变动有社会收益,即允许工人和工作的更佳匹配。
第四,工作变动能造成劳动力市场竞争,工资的竞争及其社会收益。
在中国城市工人和外来工人的个人要判断工作变动是否在社会意义上最佳,主要标准为个人的收益与社会的成本收益成本是否相同。
以上考虑,显示城市工人和外来工人工作变换率相差很大,两者的自愿变换率都在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只是程度是否足够还不能肯定。
作者简介
约翰·奈特(John B.Knight)教授于1999年至2001年担任牛津大学经济系主任;1998年至1996年担任牛津大学经济与数据学院院长;1996年至今担任中国劳动部经济研究顾问;1966年至今《牛津大学经济数据学报》主编;奈特教授还担任世界银行、英国海外发展管理部、联合国发展计划委员会、非洲发展银行的经济顾问。
编译者简介
陆阳(Aglaia Lu Yang)攻读中国农业大学广告与市场传媒专业,曾在人民日报广告部及中广媒体公司工作,目前在中国中央电视台英语频道(CCTV-9)财经栏目担任编辑。在中央电视台英语频道财经栏目担任编辑期间,陆阳已经报道累计10多万字、超过800条的财经类的英语新闻,翻译了10多篇财经方面的论文,其中一部分发表在海内外一些知名媒体上,翻译内容涵盖电力经济、环境与发展、经济学测度、宏观经济政策、税收等方面。2003年底,陆阳将赴英国深造,攻读国外更高级别的经济学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