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士琦
提起火鸡人们并不陌生,西餐中的烤火鸡是一道有名的菜,欧洲人在欢度圣诞节时更是少不了这道名菜。包括大型的尼古拉斯火鸡、中型的倍蒂布火鸡、小型的倍蒂纳火鸡我国现在都有饲养。火鸡又叫七面鸟,也叫吐绶鸟(Meleagrisgallopavo),属吐绶鸡科,身体比家鸡高大,公鸡重12—18公斤,母鸡重8—9公斤。头部裸露,无羽毛,有珊瑚状皮瘤,喉下部有肉垂,胸部饱满而突出,背部宽而长,胸肌和腿肌都十分发达。公鸡常展开尾羽呈扇状,像孔雀开屏,这时皮瘤和肉垂由红色变为白色。母鸡每年产蛋六七十枚。火鸡原为野生的,产于北美,最早由西班牙人驯养,1525—1532年由西班牙人传人欧洲,后逐渐传到世界各地。
火鸡是何时传人中国的呢?据笔者所知,在明代初年就有火鸡传人我国的记载,《明史·三佛齐传》说1371年三佛齐(今苏门答腊)就曾向明朝廷进贡火鸡:“洪武三年(1370年),太祖遣行人赵述诏谕其国。明年,其王马哈剌扎八刺卜遣使奉金叶表,随入贡黑熊、火鸡、孔雀……诸物。”
这里所说的火鸡是什么样的呢?明郑晓在《吾学篇·皇明四夷考卷上·三佛齐》中是这样描述的:“洪武初,三佛齐国贡火鸡,大于鹤,颈、足亦似鹤,锐嘴,软红冠,毛色如青羊。利爪,能伤人腹致死,食火炭。”明黄省曾《西洋朝贡典录·三佛齐国》也有记载:“有鸟焉,其名曰火鸡。其状如鹤,长喙,羊毫而圆身,红冠而青翼,黑足利爪,喜食炔炭,击之不死。”而对火鸡记载最为详细的,要属曾随三宝太监郑和下西洋的马欢所写《瀛涯胜览·旧港国》:“又出一等火鸡,大如仙鹤,圆身簇颈,比鹤颈更长,有软红冠,似红帽之状,二片生于颈中。嘴尖。浑身毛如羊毛,稀长,青色。脚长,铁黑,爪甚利害,亦能破人肚肠,肠出即死。好吃炔炭,遂名‘火鸡。”综上所述,可知明代所说的火鸡大小和形状都像鹤,颈比鹤颈还长,嘴长而尖,头有软红冠,颈有两片红绢状物,脚长爪利,伤人腹可致死。身上的羽毛如羊毛,好吃火炭,产于东南亚一带。
《辞源》(修订本)认为明人所说的火鸡即今火鸡(七面鸟、吐绶鸟):“七面鸟的别称。即吐绶鸟,也称火鸡。明马欢《瀛涯胜览·旧港国》:‘又出一等火鸡,大如仙鹤……好吃炔炭,遂名火鸡。”笔者认为明人所说的火鸡根本不是今火鸡,二者为同名异物,我们将二者比较一下,即可证明拙说。今火鸡远没有鹤那么高大;脖子也很短,远远赶不上鹤颈长;毛如一般鸟羽,不像羊毛那样细细的、一根根的;也从未有过伤人腹致死的记载。所以从形状、毛羽、习性等方面来看,明代火鸡并非今火鸡。更何况如上所述,今火鸡是1525—1532年才由西班牙人传入欧洲,再由欧洲传至世界各地的;而据《明史》记载,三佛齐国早在1371年就向明朝廷进贡火鸡了,起码要比今火鸡传人欧洲还早154年,这是不可能的。
既然明人说的火鸡不是今火鸡,那又是什么鸟呢?笔者认为明人说的火鸡,即今鹤驼科的“鹤驼”(Casuarius casuarius),又名“食火鸡”。鹤驼形似鸵鸟而较小,羽毛为黑色的,呈长针状,与一般鸟羽截然不同,头顶有一角质冠,颈部有块赤红色的肉皮。能用锋利似刃的长爪,迅速将人的肚子剖开(明·马欢《瀛涯胜览·旧港国》所云之火鸡“爪甚利害,亦能破人肚肠”,即今鹤驼之习性也),所以产地的土著居民都非常留神,远远躲开它们。产于澳洲北部、伊里安及其附近岛屿的热带密林区(参见欧阳淦等《观赏动物》,四川科学技术出版社,1984年版)。从形状、毛羽、习性、产地来看,明人说的火鸡与今鹤驼显然是同一种动物。
那么今人所说的火鸡又是何时传人我国的呢?清初耶稣会传教土比利时人南怀仁(1623—1688年)《坤舆图说》一书介绍了一种产于今秘鲁的“鸡”:“亚墨利加州(即今‘亚美利加洲,简称‘美洲)白露国(即今南美洲的‘秘鲁)产鸡,大于常鸡数倍,头较身小,生有肉鼻,能缩能伸,鼻色有稍白、有灰色、有天青色不等。恼怒则血聚于鼻上,变红色,其时开屏如孔雀。浑身毛色黑白相间。生子之后不甚爱养,须人照管方得存活。”这儿所说的“鸡”,从其鼻能变色、尾可如孔雀开屏、大于家鸡数倍等特点来看,显系今人所说的“火鸡”,但是那时尚无“火鸡”之名,足见今“火鸡”之名起码是在南怀仁《坤舆图说》成书之后才产生的。南怀仁在《坤舆图说》中不过是介绍了一下这种鸡(今火鸡),那时这种鸡尚未传人我国。
今火鸡最早是在1671年作为贡品输入我国的,据清末民初周学肃《古今怪异集成·杂禽类》说:“康熙辛亥(公元1671年),西洋人有以火鸡入贡者。舟进苏州阊关,出鸡于船头,令市人聚观之,赤色,与鸡同,饲以火炭,如啄米粒也。”这是今火鸡被称为火鸡的最早记载,火鸡传人欧洲130多年后才首次传人我国。当时尚未作为肉用禽类饲养,而只是作为贡品供观赏而已。
今火鸡传人我国进行饲养并供食肉是在清道光年间(1821—1850年),据周学肃《古今怪异集成·杂禽类》记载:“道光时,英人占舟山(今浙江省舟山群岛),携火鸡以来,遂有遗种。今定海(县名,在舟山群岛南部)人豢之者甚众,岁由甬舶载以至沪,供西人之食者,不可胜数。”这是指鸦片战争时英国人人侵舟山群岛,带来火鸡,遂使火鸡在舟山群岛繁衍开来,后来在舟山的定海进行人工饲养,供上海的外国人食肉用。
为什么清代传人我国的火鸡会与明代的火鸡(鹤驼)重名呢?笔者认为这当是清代火鸡从外国输入我国时,明代的火鸡为何种动物已失传(因当时鹤驼只是作为贡品输入我国,后来并未在我国繁衍),遂误以为就是明代的火鸡,于是就将这种新传人的禽类称之为“火鸡”,造成了明、清两代所称的火鸡同名异物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