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 今
清明这天,刘华跟医院请过假就来到乡下舅舅家,给外婆扫墓。刘华发现舅舅家新添了一只狗,模样儿挺怪,耷拉着两只大耳朵,毛茸茸的嘴脸笑眯眯的。他问舅舅:“这只狗是啥时买的?”舅舅说:“我哪有闲钱买这种狗,我是舍了命才得来的。”
上月初,舅舅在断魂崖山沟里采药,突然听到一声细微的呻吟,他赶紧拨开荆棘循声探去,竟发现一只毛色雪白的狗躺在地上,怕是快要死了。这时,一只饿狼突然呲着牙从树丛背后猛扑过来,要把这只狗当作美餐吃了。舅舅大吼一声就冲过去,挥动砍刀与饿狼展开殊死的搏斗,结果,饿狼的臀部挨了舅舅一刀,逃走了,舅舅的脸颊却被狼爪抓出了深深的血痕,腿肚子也被狼咬下一块肉。舅舅忍着剧痛把白狗抱回家,经多方求医,才治好自己的伤,也救活了这只可怜的狗。“弄清这只狗的来历了吗?”刘华问。
舅舅说:“断魂崖是梦山旅游区的一个风景点,这只狗想必是跟着主人来游玩时瞎跑,从崖顶跌下来致伤的。”
“这只狗还是一只宠物哩,在原先的主人家肯定尽吃鸡吃肉,它在这里过得惯吗?”
“养伤时我拿过猪肝牛奶给它吃,可是总不能让它天天跟咱们的乡长县长一样吃吃喝喝吧?常言道,‘子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何况我还救过它的命呢,它能不安心呆在咱们家吗?”
刘华点点头。他知道,狗最近人性最讲义气,冒死救护主人的事例多着哩。的确,这只狗对舅舅也够有情有义了。你看它,一直围着舅舅转,还时而舔舔舅舅的手,亲昵极了。
刘华说:“舅舅,好好养着它吧,到时候它一定会报答你的。”
回到县城后,间或,刘华总会想起那只狗,也会想起舅舅。
这天,舅舅来了。舅舅是带着满身的血迹撞进医院的。刘华正在外科上班,他一见舅舅便惊呆了:“怎么了,舅舅?!”
“先别问,快治伤吧!”舅舅说。
刘华赶紧给舅舅的伤口作了紧急处理,随后把舅舅接回家。妻子梅芳让舅舅换下血衣,又给他泡了一杯茶,他就把受伤的原委说了。
今天早上,舅舅背上一筐干笋,准备来县城出售。白狗像是猜到了他要进城,便紧跟其后寸步不离。舅舅凶它,叫它不要跟着,它死活不听,舅舅只好带着它上了车,来到县城农贸市场。白狗欢蹦乱跳,快活极了。这时,一个衣着讲究的中年人走近舅舅,问:“这只狗是你的吗?卖不?”“不卖。”“我出500块钱你也不卖?”“出我1000块钱都不卖。这只狗让我养亲了,它不会跟别人走的。”“不会跟别人走?还有这个事?好吧,你等着。”转身,中年人买来一只烤鸡腿,黄灿灿香喷喷的。中年人说:“这只狗如果吃了这只鸡腿愿意跟我走,你不会再说啥吧?”没等舅舅回话,他就把鸡腿搁在白狗面前。白狗一瞧,便呼啦啦地吃起来,完了,它伸出舌头舔舔嘴,柔柔地望着中年人,摆起尾巴来,还抬起两只前脚,搭在中年人的膝盖上,亲热极了。“怎么样,卖是不卖?”中年人笑笑。舅舅急了,他一把抱起白狗,说:“不卖不卖,就是不卖!”转过脸,他对白狗说:“走,我们回家去。”岂料,白狗根本不听他的,它嗷嗷地叫起来,拼命扭动身躯,疯狂地挣扎,两只前爪乱抓,还呲着牙猛咬,结果,舅舅的上衣被它撕烂了,脸上、胸口和双手多处被它咬得伤痕累累。终于,白狗从舅舅怀里挣脱下来。中年人给舅舅扔下500块钱,白狗就头也不回地跟他走了。
讲完故事,舅舅一脸的懊丧,他说:“我可是救过白狗的命呀,想不到它会这样待我。”
刘华说:“狗原本都是极讲义气不嫌家贫的,这只狗怎会忘恩负义呢?”
梅芳却笑笑,说:“这有啥奇怪的,都什么年代了,现在的狗可不是过去的狗呀!”点评:
小说使用了逆转反差式的手法,在前半部分大力渲染舅舅怎样冒死救下这只狗,由于舅舅对狗的恩情至深,又由于狗讲义气的天性,人们都认为狗会报答舅舅,从而有意造成读者的思维定式。可到了后半部分,狗却跟着有钱的中年人走了,还将舅舅咬伤,这大大出了读者的意料,和读者的预期形成了强烈的反差。尤其是舅舅救狗和狗咬舅舅这两幕场景,作者都进行了精细的刻画,前一幕写了舅舅如何冒死救驹,身受重伤;后一幕又描述了狗见到鸡腿如何在中年人面前献媚,反咬主人的。这两个细节的刻画,加大了反差的力度,将狗嫌贫爱富、忘恩负义的本质深刻地揭示出来,给人留下很深的印象。
同时,小说运用了象征的手法,在狗的身上寄予了人的性格和思想,表面上是写狗在危难时刻被主人救下,却不念主人恩情,在遇到了有钱的买主后,竟将主人咬伤,跟着新主人扬长而去的故事,其实是对社会上存在的一种人的辛辣讽刺,作者以狗喻人,启发联想,会不尽之意于小说之外。
象征手法的运用,使小说意境更加开阔,思想得到升华,引发读者对于做人准则、道德准则及人性问题的深层次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