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编辑部
2003年5月27日,《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已由国务院颁布实施。按照党的十六大的要求和部署,中央政府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已经建立并开始运转,地方政府的国资机构也即将相继建立并运转。这不仅是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重大突破,而且也必将由此开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新局面。
面对宏观政策和法律环境的这一深刻而重大的变革,我们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参股企业需要积极学习和认真掌握《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企业改革的深化作好准备,学会在新的监管体制下健康成长。
要学习并适应在中央和地方国资机构的监管下改革发展。过去国有资产管理是“五龙治水”,婆婆多,多头管理,互相牵制,使企业无所适从,经营自主权难以落实到位,束缚了企业的手脚,压制了企业的活力。现在国资委的成立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解决了国有资产出资人长期缺位的难题,企业再也不需要像过去那样四处烧香拜佛,五部汇报请示了。因协调环节大大减少,办事效率就会大大提高,经营活力也必将大为增强。但要看到,长期的多头管理使我们的企业在工作观念、工作内容、行为方式和思维方法上产生的定势与惯性,与新的监管条例的要求是不适应的、相冲突的,必须克服旧的工作观念、内容、方式与习惯建立起新的工作观念、内容、方式与习惯,企业才能真正从旧体制的牢笼中解放出来,获得自由飞翔的能力。
要学会按《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搞好企业的经营管理。国资监管条例既是一种约束更是一个舞台。作为约束,企业经营者要有严格的规则意识,要能按规则出牌,按规定进行经营管理;作为舞台,企业经营者要敢于作为和善于作为,在新的舞台上大显身手,各竞风流。说实话,过去多头管理麻烦多但漏洞也多,有些企业学会了在麻烦中钻漏洞、空子求生存的技巧,现在环节少了麻烦少了但漏洞和空子也少了,靠钻空子和漏洞求生存的可能性也小了。企业竞争犹如体育比赛,真正的强手是在遵守竞赛规则中取得最佳成绩的。只有符合规则的比赛成绩才是真实有效的成绩。企业竞争、市场竞争也是如此。我们国有企业的经营者要学会并提高在符合企业国资监管条例有关规定的前提下经营好企业、管理好企业的本领,增强国有企业的活力和竞争力。任何忽视监管、试图摆脱监管的想法和做法都是要不得的、有害的。
要乘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重大改革之势,提升国有企业在竞争中求生存图发展的能力。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改革,是对企业外部环境的优化和改善,但这只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外因。具体到一个国有企业能否持续健康发展,关键还在于它的内因———班子、机制、产品等等,尤其是国有企业的经营者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十分重要。如果经营管理国有企业是我们自愿的选择,那么我们就应该勇于担当振兴国有企业的责任与使命。新的国资监管体制的建立,只是为我们创造了海阔鱼跃、天高鸟飞的可能性空间,但龙蛇之跃、鹰雀之飞,其高度和广度有天壤之别。我们的国企经营者应作翻江倒海之巨龙,搏击长空之雄鹰,在开创国企改革发展的新局面中实现企业价值和自己人生价值的新飞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