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地之痛

2001-12-19 18:02
南风窗 2001年12期
关键词:果菜镇政府征地

本刊记者  章 文  实习记者  陈 勇

4年的时光过去了。

49岁的陈春才站在一片瓦砾的废墟中,细雨落在他过早衰老的脸上,他呆滞地沉默着。这里曾是他的家,在此他们度过了十多年平淡却不乏快乐的时光。但一切被4年前镇政府的一纸征地通知粉碎了。

围观的还有一些和陈春才命运相同的人们。他们说:“我们被镇政府弄破产了。”

这些因失去土地而濒临破产的人是广东湛江徐闻县迈陈镇的农民。4年来,他们为了捍卫自己的正当权益不断上访上告,四处求救,虽然也招来了一些外界的关注,但终究于事无补,一次次的失望终于消磨了他们的斗志,只有陈春才还不甘心,还在苦苦地支撑着上访上告,尽管他的内心也已渐渐陷入绝望。

取批文

迈陈镇位于徐闻县西部,是湛江市有名的果菜生产外调集散地,发展果菜生产外调已有十几年的历史。

1997年初,当时的镇政府向县市几个主管部门申请征用土地,兴建迈陈东区果菜市场。申请言辞恳切,力陈兴建果菜市场的必要性:“由于长期以来没有外调果菜交易市场,大部分果菜收购点只能沿路设点,造成交通阻塞,秩序混乱,难于管理,给一些不法分子带来哄抬物价,欺行霸市的可乘之机,造成生产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严重阻碍了我镇外调果菜的正常发展,同时造成集圩脏、乱、差较为严重,有损镇容市貌。因此,建设迈陈外调果菜市场已成为我镇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

湛江市国土局的批文在1997年6月份下达,批准迈陈镇征用土地42.287亩,其中18.089亩土地用于建设果菜市场,其余为道路用地。

申请和批复中都未提到“耕地”,迈陈镇的领导们也都一再申明所征地都为荒地,但农民们出示了无可辩驳的证据:镇政府赔偿了他们所征地上的青苗费。他们质问:“如果镇政府所征的都是荒地,怎么会赔偿我们青苗费呢?”当时的镇委书记、现在的县委办公室主任陈权这次在记者追问下也承认其中确有一部分耕地。

而在1997年5月5日国家土地管理局下达了《关于冻结非农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通知》,通知规定自1997年4月15日至1998年4月14日在全国范围内冻结非农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一年,在此期间,已列入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年度资产投资计划且急需建设的非农业建设项目,确需占用耕地的,只有国务院有审批权。

显然,迈陈镇的做法从一开始就是违反国家法令法规的。而湛江市国土局也无视国家土地管理局的通知规定,越权审批土地,就更令人不可思议。该局有关部门负责人1998年11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这样为自己开脱:我们去的时候在现场没有看到镇政府有占用耕地的现象,他们实际上是不是占用耕地搞建设我们不知道,但从他们上报来的材料看,不是耕地,因此我们批的也不是耕地。湛江地区各地建设用地项目这么多,我们不可能每宗都到下面去调查啊!

强征地

迈陈镇政府在向上争取批文的同时,也向下做了不少工作。迈陈镇国土所陈所长对记者说:“当初并不是我们(镇政府)想建市场,而是群众强烈要求啊!”据他讲,征地之初,镇政府下发了“果菜市场建设征地意见表”,结果有80%的群众支持。

但群众显然不认同他的说法。迈陈镇潭板村是一个拥有199户1100多人的大村,记者一到这里就被十几个村民给围住了,4年时间并没有冲淡记忆。村民们七嘴八舌地向记者控诉这是镇政府在弄虚作假,他们根本没有签过甚至没有见过这份意见书,是有人代他们签了,这从相同的笔迹可以看出。在这份意见表中,村民们还给记者指出了一些奇怪的纰漏。譬如当时一人已死上面却有他的签名,一人8岁却成了户主,甚至出现一些本村没有过的人名。

陈所长在如此铁证前还这样说:“这我们就搞不清楚了,表是村干部拿下去的,我们只知道签了那么多名,至于怎么签的我们就不知道了。”

上面的“批文”到手了,下面的“意见表”也签了,迈陈镇政府开始大刀阔斧地动起手来。

1997年10月10日,迈陈镇政府发布《关于拆迁建设迈陈东区果菜市场通告》,11月1日,又发布拆迁通告,限令“各拆迁户必须在11月5日前办理拆迁手续,自行拆迁完毕,否则,从11月6日起,镇政府履行强制拆迁,所拆材料一律没收”。

11月6日,迈陈镇政府召集镇派出所、国土所等部门,开着大型推土机强行推毁村民住宅、经济作物,并对拒绝拆迁的村民进行殴打,致使多人受伤。“当天迈陈镇哭声连天”,昔日惨状许多目击者仍然记忆犹新。

镇政府还对违抗征地的“死硬分子”进行拘留、追捕,致使一些人好几个月都不敢回家。村民们强烈指责镇政府违法行政,镇领导却埋怨村民的法制观念太淡薄,素质太差。

“我们明明是为百姓们造福,可他们却用最下流最恶毒的语言来骂我们!”镇政府有关领导这样辩解,“我们没有强制,但对个别拆迁户,如果他们不服从,我们当然要以大局为重,后来我们下去为买地者划地皮,他们便用脚踩地上的泥水,弄得我们全身都是,严重影响我们领导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派出所的同志就把他们抓起来,这也很正常嘛!”

建市场

迈陈镇政府最初关于市场的规划是这样的:拟建成简易摊位200个,建成后建设单位可获利80万元,一年向国家上缴税金200万元,并可解决约1000人的劳动就业问题。

4年过去了,记者这次造访迈陈镇时,一个简易摊位也没看到,倒是见到不少新楼房在原来征地上冒出,有的已经完工,有的正在兴建之中。

当时的镇委书记陈权这次当着记者的面也承认,现在的这个样子的确不是当初规划中的市场,但他1998年就调走了,也就不好再管这档子事了。

其实,早在1997年10月,徐闻县交通局在迈陈镇西区建的一个果菜交易市场就已开张,完全可以解决迈陈果菜外调的问题,但由于镇里某些领导的掣肘,一直空在那里,到记者这次去看时,空无一人的市场里只有几头牛在悠闲吃草。

所以,对于迈陈镇还要另造炉灶,不少村民气愤地讲:“他们(镇政府)哪里是在建什么果菜市场,分明是在大炒地皮赚钱!”

这一点似乎镇政府也不想否认。当时的镇委副书记杨豪曾在1998年11月份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关于市场建设的问题,我们政府是没有钱的,现在,我镇党政机关连8月份的工资还没发出来。我们是请外地私人老板来投资开发建设。待地皮卖出和市场盈利后,我们和开发商三七分成,政府占三,老板占七。

为了多得分成,他们在土地的买进与卖出价格上做文章。农民被征用耕地和包产地后,一律按每亩提留一分地,用作拆迁户的“生活、经营、居住建设用地”,其余的按每亩4万元补偿。

镇政府和私人老板将征来的地进行划区分类,以类定价,一类地(临街)每米(纵深15米)2.2万元,二类地1.8万元/米,三类地1.6万元/米,平均每亩售价88万元,比征地价高出了20多倍。

农民们纷纷反映征地补偿款太少,自己的房子被推倒,提留下来的那点地不够建房就得向镇政府买,价格是征地时的20倍!“简直就是空手道高手!”一名退休干部气愤地讲。

可镇政府有关领导却并不认为给农民的征地款少了。当时的一名镇领导这样算账:我们决定每征一亩地便给他们经济补偿4万元,另外还无偿留一分地给他们。一分地是个什么概念呢?就是4.4米长乘以15米纵深。现在我们向外公开发售的价格是,每1米(纵深15米)最高卖价1.8万元,最低是1.5万元,我们镇政府为你一个拆迁户每亩提留一分地,按最低售价就是将6.6万元送给了他们,再加上实际征9分地3.6万元,搬迁户每亩便得10.2万元。

可市场何在?没有了市场,这一分来地又有什么意义?

至今还有几户坚决不领征地款,镇政府就以每亩80多万元的价格折算为土地给他们,强行抵充征地款。

土地被剜走之后

陈春才是至今未领征地款的其中一个,也是唯一的一个还坚持向上告状的“死硬分子”,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我是被逼得无路可退了,只有向上告”。

陈春才讲,在土地被征前,他们家庭院责任地上种番薯0.5亩,种有7年果树46棵,从1995年起每年果实收入达1万元,蔬菜每年收入600元,养猪纯收入1000多元。可这一切现在都没了。

陈春才有3个孩子。大女儿1999年中专毕业,二女儿还在念大学,最小的儿子在念高中。1997年至1999年期间,3个孩子都在念书,每年仅学费一项就要一万多元,而陈春才每月的工资才400多元,妻子是农民,失去土地后也就失去了收入来源。为了供孩子念书,他们家已经背上了沉重的债务。

更要命的是,自从1997年土地被征,房屋被毁后,他们一家人无家可归了。直到现在一直寄居在姑姑的家中。陈春才有一个弟弟,这几年来一直携妻带子在外打工,不能归家。

还有陈吉政一家也够惨。他们兄弟三人,加上老父老母,一家10几口人挤住在一个简陋的棚子里,老三已经29岁了,因为没有房子的缘故还未能找到对象。

还有……

这几年来,这些承受失地之痛的人们四处上访上告,但没有任何收效。绝望的他们发出哀叹:每当不幸发生时,一些宣传工具总会说,愚昧的人们啊,你为什么不拿起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益?可是当我们拿起法律武器来捍卫权益时,谁来为我们伸张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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