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文学作品里的情欲世界

2001-09-13 20:09杜士玮
书屋 2001年7期
关键词:情欲

蒋 泥 杜士玮

北京大学翻译《百年孤独》的教授赵德明先生授课时,曾问学生们看没看过性心理学,一屋子的人笑而不答。结果他也笑了,对大家说:你们不要觉得好笑,这种事成年人每天都做,不看怎能了解自己、了解别人、讲究卫生、写好文章呢?

的确不假。人类历史虽说漫长,小说的历史也已不短,但我们的情欲世界却一直淹没在故事背后,仅仅在最近几个世纪文学作品才敢于直面它纷乱的光影。如果不去过分计较,只对它笼统作一下比较的话,那么西方文艺家对它细部上的观察、了解先于中国,这得益于他们理性分析技能的发达,至于总体性的情感把握,传统之中国却不弱于旁人,她对它有一套完整而成熟的说法和设计,它们是独特的,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其中包含的智慧则有待今人重新诠释与理解。

其智慧核心就是,情欲像饮食一样,再自然不过,没什么神秘,越过它,人们倒是看重了处于其上的情或爱。后来,自宋朝以后,它被描述为丑恶的东西,属于应该祛除的东西,之所以不加阉割,只因为人需要靠它传种接代。因此,在中国历史上,从文艺思想的角度看,情欲与文艺家几乎是无缘的,他们是平行的两条线,其间没有交点、叉线,中国传统文艺乃以清虚、含蓄、怨刺为最高境界,从而乏有激越、旷野、嘹亮的作品。

单论主流文学,它的源头为《诗经》、《楚辞》,二者对人性的发现都只于美好的情思上。在那里,美人们若隐若现,可望不可及,勾起我们无穷的遐思与怀想;其间既有美感,又有怅恨,人们深情婉转、凄迷哀感,内里搀不进“欲”的成分。

曹植的《洛神赋》第一次正面描细写了美人的风姿,可终因人神相隔,只能“浮长川而忘返,思绵绵而增慕”。

该文的价值在于它承继屈原、宋玉之风流,而开启后来——这位丽人形象是高度抽象的,不具个性色彩,因此在《西厢记》、《牡丹亭》、《红楼梦》出现以前,它就成为许多美人形象的模子和影子。

只有深入美人的内部,还她以个性,那个形象方能撑开,具备真实的欲望——优秀的作家所着力描写的,也便是这些欲望以及欲望背后的动机、冲突等等。

一切具有现代品格的经典文学作品里最出色的部分也许就是叙写人们的欲望,这欲望是那样透露了勃勃的生机,可是外界或内部却有一道道有形、无形的力量迫压它,让它得不到通畅的落实,由此引发许多叛逆、挣扎、反抗和觉悟。

《西厢》能够卓然标立,在于它所写的正是偷情,并把这偷情当了春心萌动时的处子们合理、正常的情欲需要。这样的思想在当时可算大逆不道,而且男女之身份悬殊判若霄壤,作家却以平等的眼光欣赏他们的爱情。

《西厢》偷情的那段文字殊为精致而大胆。请看:“将柳腰款摆,花心轻拆,露滴牡丹开”;“但蘸着丝儿麻上来,鱼水得和谐,嫩蕊娇香蝶恣采。半推半就,又惊又爱,檀口吻香腮”;“春意透酥胸,春色横眉黛,贱却人间玉帛。杏脸桃腮,乘着月色,娇滴滴越显得可爱”。

同样是“偷情”,小说中写来要细腻不少。西门庆与潘金莲第一次时的云雨之事就比《西厢》详实。它主要写的是女方潘金莲的外在特征:“罗袜高挑,肩膀上露一弯新月;金钗倒溜,枕头边堆一朵乌云。誓海盟山,搏弄得千般旖旎;羞云怯雨,揉搓的万种娇娆。恰恰莺声,不离耳畔;津津甜唾,笑吐舌苔。杨柳腰脉脉春浓,樱桃口呀呀气喘。星眼朦胧,细细汗流香玉颗;酥脸荡漾,涓涓露滴牡丹心”(《水浒传》24回。又可参见《金瓶梅》4回)。

仔细看一看,我们会发现这两段描述其实是大同小异的。想想也是,如果我们只关注外在的状貌、动作、行为本身,那么从古而今这事儿就不会有太大的变化,在情欲层次上人性也是共通的,即使有差异也没有太大分别。决定人物命运的不在这些,而在情欲背后的那些动机以及由动机带来、引发的后果。

西门庆的动机不纯,含有邪恶的成分;潘金莲受他诱引,不自觉地陷进去;本来这对她不合情理的不幸婚姻是一种彻底的反抗,值得我们同情与谅解,但是她为了使偷情合法化,后来参与谋杀亲夫,这才走上了犯罪之道,可谓所托非人。

他们代表了一对极端——作家把情欲当成丑恶之物,当它是犯罪的药引子,尤其是《金瓶梅》,它干脆就把对所有美人的喜爱与忘情当成罪过,其经典的叙述语言就是“二八佳人体似酥,腰间仗剑斩愚夫;虽然不见人头落,暗里教君骨髓枯”.(1回)

西门庆的纵欲无度诚然能耗干他的精力,他对女人也是无情的,他的癖性就是什么美女子都想霸过来。但是霸占别人是有条件的,没有他那种条件的人根本无望。何况,我们这个社会的流氓毕竟是少数,有他那种条件的也不一定就会像他那样,因此,该小说想通过这样一位特殊人物的经历故事去教人戒色是不可思议的。我们姑妄听之。

《红楼梦》的主题之一也是教人“自色悟空”,但它的男主人公贾宝玉身上没有露骨的情欲冲突,仅有的一次是他大梦醒来后觉得好奇,就袭人偷了一把,但作者一笔带过,未予停留。其他地方也都极力隐藏,不能言传,只可意会。从中不难看出曹雪芹对于人性中正当的情欲表现没有直接去面对,或者说他是有意回避的,潜意识中把它当成了丑事,觉得应予超越,当它为“空”的,一首“好了歌”就足以说明问题。所以,一部《红楼梦》虽然“大旨谈情”,但是贾宝玉所爱的却只能是那些清纯、娇美的“女儿”,既不是所有的女儿,更不是所谓的“女人”。

在他眼里,惟有前者是好的,后两者却个个不好,这样才有了他如下一段惊世骇俗的高论:“我见了女儿,我便清爽,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2回)“奇怪,奇怪,怎么这些人只一嫁了汉子,染了男人的气味,就这样混帐起来,比男人更可杀了。”进而,凡出嫁后做了“女人”的都是坏东西(77回)。

另一方面,贾宝玉去袭人家看她时,房中有三五个女孩子,他留心不忘的却只是那个穿红衣服的,因为只有她“实在好得很”,其余的长相一般,没能让他种下情根、情种。而宝钗让他留心进取、功名,他就觉得“好好一个清净洁白的女儿,也学的钓名沽誉,入了国贼禄鬼之流”(36回)。

这些人在贾宝玉那里都不是好的,这就有点古怪。毕竟他深深爱着的贾老太虽然年龄大了,老伴儿死了,没有性生活了,可她是过来人,也在已经出嫁之列。何况还有他母亲、王熙凤等人呢?

林黛玉是脱俗清纯的,他才觉得她好,视她为知己。但他对她只有情爱,敬慕她,当她是女神,不对她产生情欲,只进行“意淫”。

上述所有那些发生了情欲关系的故事中,男女双方的关系也不是平等的。在那里女人是花,供男人去摘去采。

男人凭什么占有女人呢?不外有三,一者凭才情,次者凭财势,末者仗权力。

在我们的历史上,官越大糟蹋美人越是应该的;最高的权力者无疑是皇帝。所以皇帝糟蹋美人那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最残忍的糟蹋莫过于这样:隋炀帝杨广用专供的小车幸童女,小车上有暗机,可以缚其手足。因为所缚童女一点也不能动,所以行幸时可以毫不费力。他就把车子命名为任意车。炀帝得到此车后快不可言,就把十二三岁的女孩子月宾哄上了车,谎称要陪她去各处游玩。月宾不知是计,方才上去早有许多金钩玉轴将她的手足紧紧拦住,炀帝看着大笑道:“有趣,有趣。今日不怕你走上天矣。”隋炀帝将手来解她的衣服。月宾先犹不知,见炀帝来解衣,忙伸手去搪,却哪里动得一毫?这才心慌起来。炀帝见她这样更觉欢畅,哪里顾得她死活,便解了衣服恣意去寻花觅蕊,痛得月宾娇喘不递,浑身香汗沾沾……此刻她“含颦带笑,一段楚痛光景,就像梨花伤雨,软软温温,比昨夜更觉十分可人”。

更残忍的还不是这个,而在于这个孩子被蹂躏一两个时辰后的表现——月宾抽出手来,便不管一二,竟连身子倒入炀帝怀里说道:“万岁也太狠心,顾了自己快活,便不顾别人死活。”

她在经历了如此的磨难以后居然还能调情与卖乖,这确实是一段惊心动魄的文字。有了这点乖巧,炀帝才会抱住她笑道:“顾了你的死活,朕的死活却叫谁顾?”说完这些话,二人偎依了一会,方走下车儿,依旧同到绣闼中去玩耍。(《隋炀帝艳史》31回)

在一切极权社会里,大大小小美女的命运大概也只能如此吧?

女人的情欲觉醒,从完全被动变作主动,并在文学作品里得以张扬已是晚近的事儿。现当代文学中对其感悟最到位的,我认为是深受《查泰莱夫人的情人》(劳伦斯)影响的《红牡丹》(林语堂)。

牡丹不过22岁就守了寡,她受不住,情欲强旺,对礼俗不屑一顾,精神上是完全自由开放的;在回家的远途中,不意邂逅自己的堂兄孟嘉。爱上了他,就毅然与他结合,可她心中对其初恋情郎也不乏温存,一直藕断丝连;那位堂兄出身翰林,仍旧单身,年龄已不小,后来她才觉到了这一点,感觉他做爱时的力道不够,因此她需要再找一个像自己一样的青春肉体,于是按捺不住的她走上大街找寻了起来。

与女主人公大胆追求情欲满足相互一致的是林语堂对情欲过程深入、细微的描写。在这里,他早已不遵守传统中国人的含蓄方式了,也不满足于以“柳腰”、“花心”、“露滴牡丹开”、“嫩蕊”、“香腮”、“酥胸”、“星眼”等朦胧、艳丽的语词来平面化地处理,只写外部特征或纯然的动作,而是将它赤裸裸地撕开来写、撕开去写:

“两人仿佛忽然沉陷入远古洪荒的时代,不可知的原始天地,只有粘液,变形虫,有刺的软软的水母,吸嘬的海葵。只有肉的感觉,别的一无所有了。他们仿佛在全宇宙的黑暗里,在难以忍受的痛苦和喜悦里死过去……牡丹的手正在堂兄身上,以无限的甜蜜温软的情爱在移动、寻求、探索、捏搓、紧压、抚摩。……孟嘉所感觉的,在一次满足之后,并不是一种解决,也不是肉体压力的解除和摆脱,而是在亲密的了解她的肉体之后,而对她的心灵有了新的认识,同时对人生有了一种新的力量,新的目的,因为他们的结合不只是肉欲的满足,而且是天生来的两个心灵全部的融洽结合。这一夜使他对爱有了一个新的体验,是他前所未知,以前认为断然不可能的;并且由于牡丹给予他的光与力,已经深入他的身心的光与力,更加大了他人性的深度。”(8章)

我们可以这样来理解文字背后的东西,这就是人性的真正扩展和完善,也许都得归功于异性的滋补——异性间灵肉的完善结合能够成就其事,有了这样的结合,孟嘉对于牡丹的爱才能随之增进。

我之所以说《红牡丹》写得最到位,是因为林语堂本人环境、条件的得天独厚,他作品的手法和精神肌理中已经汇通了中、西方成分,他对情欲有自身系统而别致的看法,因此,支撑他作品的东西不仅是他丰富的生活经验与智慧,娴熟的技巧,可贵的想象力,还有敏锐的思想和深厚而兼容中西的文化底蕴。

今人的小说《废都》《坚硬如水》《檀香刑》等有所承续,可是自整体看来,当代作品中很难见到如此充满思想光芒的人性意识与觉悟,他们没有先辈们的环境、条件,只好在大师们到达的光辉起点上倒退,退回单纯的描写——就事写事式的平面性描写了。

写得好看的当然也还是有的,比如:“她被这一浪高过一浪的尖锐的感觉刺成一片网眼,意识已经幽幽地从躯壳里飘了出去……欧阳洪梅感觉到李金堂像掀动一页页宣纸一样熟练地把她的衣服一层层地剥去,似乎在寻找那最可心的一页字。……好像是干得焦渴了,又仿佛是因为太阳太毒了,李金堂选准了那块丰腴肥美溪水涟涟的三角形森林,一头扎了进去。她感到那种一开始就萌生出的恐惧刹那间长成一只青面獠牙的怪兽,吓得她灵魂也飞出了躯壳,本能地想到了搏杀。……她惊愕地睁大了眼睛,一动不动,像条窒息了的白鱼一样漂在床上。”(《北方城廓》121—122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98年)

即使是这样的文字,现在也已经不再多见了,通常所见的都是纯粹的叙述,像如下这样的叙述:“他胸口发慌,浑身支持不住了,便慢慢趴了上去。玉琴却是美目紧合,微微张开嘴,紧张地呼吸。……朱怀镜在上面轻轻试探。玉琴先是双手无力地摊着,突然,朱怀镜一用力,她便啊地叫了一声,全身都绷紧了,在下面颤抖个不停。”(《国画》78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99年)

如果说这些叙述中还带有一些情感色彩,男女双方尚是自动互愿的话,那么到了所谓“新新人类”的笔下,情欲、性事就成为动物性的吸引与交配了,毫无美感可言,也没有了任何情感,一切都那样干干巴巴,人物感受的范围也缩小到最短,几乎消失不见。

典型的叙述方法是这样的:“他……把我顶在紫色的墙上,撩起裙子,利索地褪下CK内裤,团一团,一把塞在他屁股后的口袋里,然后他力大无比地举起我,二话不说,就准确地戳进来,我没有其他的感觉,只是觉得像坐在一只热乎乎而危险的消防栓上。”(《上海宝贝》73—74页,春风文艺出版社2000年)

兴许我们这代人真的迟钝了、麻木了、无所谓了,只配来读读这一类的东西了。

如果我们还没有灰心、绝望的话,那就应该去看看西方的文学经典,看看它们比我们多一些什么。

在我看来,西人文学作品中比我们多出的东西,主要是作品背后作家们的“思想”——他们对情欲及其心理动机的认识、理解比我们早了一百多年,而伟大的作家对情欲及对象无不有自己全面与深入的观察和研究,巴尔扎克写过《婚姻生理学》,司汤达写过《爱情论》,其后的大师们又深受他们以及弗洛伊德、霭理士等人的精神分析和性心理学的影响。在这方面,我们的准备不多,向来也不重视,笔底枯干也就是情理中的事了。

还是具体地看一看司汤达吧,不妨也从“偷情”开始。

“几个小时以后,于连从德·雷纳尔夫人卧房里出来时……他心满意足,别无所求了。事实上他之所以能够得到一次胜利,是靠了由他激起的爱情,以及她的诱人的魅力对他所起的意想不到的影响;单凭他那拙劣的心计,他是决不可能获得这次胜利的。但是,荒唐的自尊心的受害者,甚至在最愉快的时刻里,他还企图扮演一个惯于征服女人的男人角色;他令人难以置信地集中了注意力去破坏他自己身上的可爱之处。他没有去注意那被他激起的狂喜,也没有去注意使狂喜变得更加强烈的悔恨,职责的观念从来没有在他眼前停止出现。如果背离了他为自己树立的理想的榜样,他担心以后会陷入可怕的后悔之中,会永远成为别人的笑柄。总之,使于连成为一个出类拔萃的人的原因,也正是妨害他去享受就在他脚边的幸福的原因。……于连的出现把德·雷纳尔夫人吓得魂不附体,很快地她又受到最残酷的恐惧的折磨,于连的眼泪搅得她心乱如麻。甚至到了再没有什么好拒绝于连的时候,她也怀着真实的愤怒心情把他推得远远的,接着呢,又投入了他的怀抱。她这样做并没有什么明显的意图。她相信自己已被罚入地狱,毫无赦免的希望,她不断地给于连最狂热的抚爱,企图以此逃避地狱的幻影。”(《红与黑》83页,上海译文出版社1990年)

这样的“偷情”描写比之我们作家笔底的就有了极大的开阔度和纵深度,内中关注的重心落实在男女主人公做事时的心态变化上;这样的变化又受制于不同的人物性格——于连这个底层小人物想拥有一位贵夫人的爱就特别需要胆子,不过任何偷情人的胆子都是不小的,于连和旁人不同就在于他的幼稚与野心。他缺乏经验,不是情场老手,固而他的表现是可笑的;野心又给了他另一方面的力量,让他极力去征服那位高贵的夫人,同时,也因了这点野心,他做事情的时候才不能全身心地投入进去,理智与激情在躯体内彼此较量了起来,他所得到的幸福由是而大打折扣。

德·雷纳尔夫人的本性也挺单纯,不懂世故,她不知不觉就被引入于连有步骤、有计划的圈套中,就是在无法摆脱的紧要关头,她对他也不是憎恨的,而是彻底地付予和给出,只把自己一个人罚下地狱。这样的爱才是纯洁的,也是全部的、简单的、完美的。

于连和侯爵之女玛蒂尔德小姐之间的“偷情”则另当别论。

玛蒂尔德处处刁难于连,既将他勾引,又大肆侮辱——她需要一个光芒万丈的爱情和情人,她需要身边的人都向她臣服,贡献殷勤。于连洞穿了她的心理后,仍然立下一个降服她的计划:当她骄傲时,他故意疏远她、打击她;当她引诱他时,他故意避开她,让她感到他在爱着旁人,吃一吃醋。

可是算计再狠也有所不周,当他发现不能再耽搁时,就不得不豁出去了——深夜一点,他把梯子架在她的窗下,爬了进去。玛蒂尔德为之振奋,感觉新鲜刺激,这种事又发生在她情感最无设防的时候,她缴械了:“她在他面前责备自己,她向他揭露自己。惩罚我那可怕的骄傲吧,她对他说,同时把他搂得那么紧,几乎要把他闷死了,你是我的主人,我是你的奴隶,我应该跪下来,请求你原谅我曾经打算反抗。她离开他的怀抱,扑倒在他的脚边。”

但是到了白天,玛蒂尔德的理智压过了澎湃的情欲,她冷静安详了,能够认真考虑了。

“她最后断定他即使不是一个十分平凡的人,至少也不是什么出类拔萃的人,配不上她敢于为他干出的所有那些不可思议的疯狂事。总之,她不再想到爱情。这一天她已经对爱情感到厌倦。”(同上,342—345页)这样,就有了于连下一轮的勾引规划。

在这里同样是偷情,作家却把错综复杂的情欲与心理纠葛写得错落有致,而且既有前后不同人物之间的对照,又不失其统一,共同托起了于连这类底层奋争者不屈不挠的生命形象——苦于没有平等竞争的机会,他们不得不做出一些苟且之事,实在出于无奈或迫不得已。

而作为上层闺秀代表的玛蒂尔德,她事事注重实际,有着顽固不化的虚荣心,他们的爱情永远那样虚妄,他们所爱的归根结底仅只是他们自身——他们爱了爱本身,因而,他们并没有为他人付出和给予,只想着得到,只想着拥有,只有着过剩的欲望,最缺的却是基于相互理解、敬重之上的真情。对于这种人,刻意要得到她的于连除了精心计划以外,能有什么办法呢?

除了这些不同以外,无论中外,“偷情”都有一些共同的特点,这就是男女双方住在同一个地方,能够十分便利地见面交流;都需要一定的障碍物,障碍物也都是二人世界以外的,但又不是能够轻易摆脱的,克服它需要信心、智慧,也需要胆略和周旋到底的决心,脸皮嫩薄的人只能半途而废。

偷情小说中,把情欲发生过程写得最入微、最妥贴,并且激荡着光焰与美感的可能要算《查泰莱夫人的情人》了。

它这样写:“他已露了他身体的前部,而当他凑上时,她觉得他赤身的肉。有一时,他在她身中不动,坚硬而微颤。到了他在无可如何之发作中开始振动时,她的身中发觉一种异味的快感在摇摇曳曳地波动。摇摇曳曳的,如鸿毛一般温柔,像温柔的火焰腾跃、翻播,时而射出明焰、美妙,美妙溶化了她全已溶化的内部。像钟的摇播浮动,愈增洪亮。她躺着,不觉她最后发出细小的浪声……她的子宫的全部温润开放,像潮水中的海葵,温柔地祈求着他再进来,为她完结。她热烈地保住它,而它不全部脱出,而她觉得他的细蕊在她身中活动起来,而神异的节奏在神异的波浪中浮动充溢她的体内,起伏膨胀直到充满她缠绵的感觉,然而开始那不可形容的动作,其实不是真正的动作,只是一种感觉的清澈无底的漩涡,旋转直下,深入她一切的肉质及感觉,直到她变成一团旋不断的热情,而她躺着发出不觉的呜咽不明的呼声……”(《查泰莱夫人的情人》,译林出版社1993年英文版《LadyChatterleysLover》。此处采用林语堂之译文)

这是一次为劳伦斯所期待的两个健康肉体之间发生的性爱——完满的性爱、全身全心投入的性爱、相互尊重理解善意回应的性爱,其内部不像于连们那样存在着其他的成分和杂质。能写出这种文字的作者理应非同凡响,对于他的思想,我们不应放弃去见识一番。

劳伦斯很像一位中国的智慧老人,对万物抱着相对论主张,认为一切处于“关系”之中,他们各个感应,彼此影响。不同的是,他认为自由的个体只应该服从自己的内心;当一个人做着他喜爱做的事情的时候,他并非是自由人,一旦他能够做自己愿意做的事,他就不挑剔了,人只有做自我心灵深处想做的事时他才是自由人。而心灵深处想做的事靠“血液”(不靠智慧)去认知。血液的认知方式则是直觉与本能,它先于知识而产生,与血液相悖的知识都是有毒的。从亚当、夏娃“堕落”之事上我们可以看出他的所言不虚。

起先,亚当对夏娃如同一头野兽对他的伴侣,靠血液的感知认识她;吃了苹果以后,亚当对于亚娃,从行为上说他做的与此前没有两样,不同的是他们有了“想法”,开始注意自己的所作所为了。他们要“了解”——这就是罪恶的开端。所以,罪恶的不是这一行为,而是对行为的了解。吃禁果前,他们的脑海中是混沌的,对自身的行为视而不见,亦不能见;获得智慧后,他们能够观看自己了,随即感到不舒服,他们说:“这行为就是罪恶,咱们把它藏起来吧。”

看来,在对这件事的认识上,我们的罪恶来自人的自窥与自我意识。意识和血液分离后,人的头脑开始仇恨这血液的力量,仇恨全然黑暗的性高潮了。这样,文明人的身上都存在灵与肉、血液和精神的二元对立,大脑为血液感到“羞耻”,血液为前者所减少或毁灭,本该蓬松的土质就变得坚硬了,吸不到空气;现代机械、电子又进一步地把我们兜根拔起,使人与人隔离、疏远,我们就成了无根枯萎状,让坚硬的“土地”受着饥渴的折磨。

其实我们是有根的,它就根植于我们肉感的、本能的和直觉的肉体中,感觉和情绪的生命来源于肉体的生命,我们只有回护它,才可以得救。这就是纠正我们的“意识”,把屁股与脸同样当成神圣,知道肚脐以下之所以肮脏了,是由于它们被人的头脑弄脏的,是头脑肮脏的联想弄脏的,现在需要洗一洗,回到原先该放的地方。

相信这不是在危言耸听,因为没有发达的肉感,其他感觉机能就将随之衰败,即使情感也无例外,更谈不上它再去上升到高级别的层次了—假如真是这样,取代它的就只能是赝品和矫情。而真情实感丧失后,基于其上的信仰、正义、爱、希望、欢乐等东西自然同样没有了立身之地,于是虚伪与夸张就成为我们时代的流行病。

能够培植肉感生命的就是它内部的情欲,在劳伦斯那里情欲单单指的是“性”。所以,归根结底通过性,我们就能通往世界——只有性才不会将我们从本来一体化的世界里分开。性是巨大的黏合剂,伴随它巨大而缓慢的震颤,心的能热会使融合在一起的人们感到幸福。

他说,性与美如同火与焰,是同一件事。进而人的情欲能力又和文字、艺术联系起来,文艺培养了我们的美感,也就培养了我们性的官能,培养了我们肉体的官能,从而增强了我们感觉和情绪的生命力。

性之成为美,则在于它总是流动着一种暖意,一种闪烁,而当闪烁变成真纯光彩的时候,我们就达到了“美”。

性就是火,它一直在我们的躯体内燃烧或酣睡,一旦它枯竭,我们就会变成恐怖的尸体。年轻时,这股火闪烁迸射,老年时,它较为沉静与轻柔地散发。可是像真火似的,一直以来人们却怕了它,憎恨着它。

故此,文明应当彻底改过,应当教我们如何让性吸引力适当而微妙地流露出来,如何让性之火在其热力与传导的各个层次永远保持洁净、发光、闪烁或灿烂夺目。这样的文明才会让我们一辈子活在爱情中;而这也就表示我们应该点燃性之火,在人生的路上充满热诚,为一切事物而活。

这就是为什么劳伦斯要把性提到如此高度的根本原因。其实情欲中不仅有性和美,在这儿他忽视了性和美之间的中介,因为性是火,美是焰,那么供它们燃烧、发光的东西又是什么呢?凭此它怎么会烧得了呢?和谁烧难道一样吗?有高下分别吗?劳伦斯没有虑及这些问题,可能他以为这是不言自明的,事实不然。

我以为供火吐焰的原料是“情”。作为男性,劳伦斯不太可能意识到这一点,因为在两性关系中,男性首先受性的吸引,在性感的引诱、召唤声中产生爱慕之情,在各种交往相处中,加深这份感情。所以男性的欲之所求、情之所钟、美之所在不可分割,性欲是基础、前提、原因,从性之美可以通向情感美。女性与此不同,在她们那里,情感美的实际感受,比性之美的感受重要而直接,只有在情感美的心理感受中,性之美才能得到真正的满足,其心理快感重要于生理快感。即就是说女性首先追求情感的满足,性之美是它的结果,女性由情感美通向性之美。

因此,平衡灵与肉,联结性与美的是“情”——世上无情空大地,人间少爱景何穷。

或许西方人仍然脱不出“理性”思维的束缚吧,否则劳伦斯不会轻忽“情”这一中介环节对于我们的意义。

中国经典的文艺家恰恰只重视“情”,而把“性”有意无意地遮蔽了。在中国人这里,情的价值正如冯梦龙在《情史》中说的——情可能治国理民,情可以改变薄俗浇风,情堪奉为宗教,其功用胜过一切学说教育。

这样讲同样有点夸张,没有“性”作为基础的“情”,我觉得也是不可思议的。能够纯粹精神恋爱、不涉及肉体的虽千万人难得一见。进而,没有肉身不成其人,所以严格地讲,世上本来就不存在这样的“纯粹”,今人没必要固执一端,或者依然看不见它们之间立体、互动的动态关系,只去作平面、静态的感悟体认。男人首先受“性”吸引的例子如约翰·克里斯朵夫(《约翰·克里斯朵夫》)。他先是经历了两次没有结果的爱情,整个人彻底地脱胎换骨;但是精神达到的高度并不能帮助他平服肉体内部的青春骚动,这个时期暂时处于低谷的他最应该和异性生活在一起,直接面对青春欲望的挑战,跨过去,战胜它。

这样,我们这位伟大的音乐家在路上偶然碰见一位女子后,他就按捺不住了,和她进了一家小客店,发生了如下的事情:“黑夜有如深渊……没有光明,没有意识……只有生命。生命的欢乐,情欲的巨潮把思想卷走了。那些在黑夜中打转的陶醉的世界,一切都是荒唐的,狂乱的……”(第一册438页,安徽文艺出版社1992年)

上面有关性爱的文字,大概是人类共同的感受,约翰·克里斯朵夫做了,这是他的第一次,他就这样糊糊涂涂地交出了自己;白天醒来,他却不再认识他的女人了——他一直没有认识她,他与她走到一起,只因为她肉体上的吸引。他不爱她,却接触了这个不相干的肉体,何其可悲。但如果不是她,他又怎么能真正认识女人呢?

对他而言,这时的性之美通向了情之美——克里斯朵夫决定对她“一心一意”了。

爱就这样开始了。作家未加批评,他只分析它对人物来说意味着什么。而正是这样的“意味”,才使人物丰满,内容厚实。作品隽永的品质不正是由这一点点因子间的和谐化合形成的吗?

作品里这样写:“尽管没有精神上的共鸣作基础,他们的爱可并不因此而减少一点真实性,而且也不能跟低级的情欲相提并论。这是青春时期美妙的爱;虽然肉感很强,究竟不是粗俗的,因为其中一切都很年轻;这种爱是天真的,差不多是贞洁的,受过单纯热烈的快感洗涤的。……在日常生活中也固然自私,平庸,不真诚;爱情可使她变得纯朴,真实,……她居然能懂得一个人为了别人而忘却自己的那种欢乐。于是克里斯朵夫看着她觉得心都醉了,甚至愿意为她而死;一颗真正动了爱情的心,借了爱情能造出多少可笑又动人的幻觉,谁能说得尽呢?”(同上,449页)

不过灵肉一致的情形越来越困难了,大多数现代人走到了灵肉一致的背面,灵与肉就是合不拢。久而久之,他们或者认同,或者背叛。但是,“倘若这条路走到了尽头又怎么样呢?一个人可以背叛父母、丈夫、国家以及爱情,但如果父母、丈夫、国家以及爱情都失去了——还有什么可以背叛呢?”(昆德拉:《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103页,时代文艺出版社1999年)

一时的背叛是刺激的、快乐的,不断背叛的结果则是空虚的,当一切重负都被甩脱后,生命确就轻盈了,这时,“人变得比大气还轻,会高高地飞起,离别大地亦即离别真实的生活。他将变得似真非真,运动自由而毫无意义。那么我们选择什么呢?沉重还是轻松?”(同上,3页)

更为严重的还不是对于外部世界的背叛,而是自己的灵魂之对肉体的背叛。且看特丽莎的遭遇:她接受工程师的邀请去了他的住宅。当工程师的手扭住她以后,她觉得他只涉及到了她的身体,她的灵魂对此是置之度外的。工程师解开她的纽扣,她没有反抗,她愿意送出身体,但不想对它负任何责任。等到她的下身潮润以后,她才开始害怕,此时,“她兴奋地反抗自己的意志,并感到兴奋因此而更加强烈。换句话说,她的灵魂尽管是偷偷地但的确宽恕了这些举动”(同上,128页)。

为什么灵魂要偷偷宽恕举动呢?原来只有这样她才感到兴奋,“使灵魂如此兴奋的东西是自己的身体正在以行动反抗灵魂的意志。灵魂在看着背叛灵魂的肉体”。最后,即使她不允许自己的肉体由一个她一无所知、也不希望有所知的人来占有,即使她朝他啐了一口,可她总个人也还是迷醉的,怀着仇恨地迷醉了的:“特丽莎感到高潮正在远远地到来,她大叫大喊以作反抗:不,不,不。但反抗也好,压抑也好,不允许发泄也好,一种迷狂久久地在她血管里流淌……”(同上,128—129页)

我们看到,特丽莎在整个过程中灵与肉时分时合,她没有完全的投进,所以忘了完事以后,“她的灵魂已失去了旁观者的好奇,怨恨以及自豪又退入深深的体内,直到最深处的内脏,渴望某人去唤它出来。……灵魂在她裸露的、被抛弃了的肉体中哆嗦颤抖”(同上,130页)。

对于这些灵魂背叛肉体的现代人来说,情欲委实是一桩痛苦的事,是不堪承受的重负。

我们虽然能够轻而易举地背叛外界,但是对于自己的内界,背叛的结果只能是更加残忍的折磨,把自己伤害得更深也更重,而不是更轻。

可见,情欲之事到什么时代都不会轻松,也没有完结。它是谜,永恒的谜,不能穷尽的谜,无论中外,。作家的职责就是尽可能地向着这个谜的远处和深处挺进。

2000年8月29日,北京魏公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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