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增烈 廖宁逊
溃疡病(包括胃溃疡和十二指肠溃疡)是一种常见病,主要症状是胃痛、反酸。人群中至少有10%的人在其一生中患过或正在患溃疡病。而妇女溃疡病的好发年龄与生育高峰年龄明显重叠,两者往往同时发生。如今社会提倡“优生优育”,遇到这种情况后人们怎样安全选用药物呢?
将为人母,有得有失
随着妊娠的发生,妇女体内出现了一系列生理变化,包括激素的变化,其中与溃疡病有关的主要是胃酸分泌减少和保护胃粘膜的粘液增多,这两种因素使溃疡病的症状有一定程度的减轻,也算是怀孕对母亲的一种补偿吧!但另一方面,胃食管反流症状(烧心、反酸)、妊娠恶阻(恶心、呕吐)及消化不良(饱胀、上腹不适、食纳下降等)都加重了,且随着妊娠月份的增加而加重,这些症状又常常和溃疡病本身的症状混淆起来,不仅给诊断造成一定的困难,也增加了应用抗溃疡病药物的机会,使问题变得十分突出。
妊娠期诱发溃疡病的危险因素有吸烟、饮酒、精神与体力重负荷、以往有溃疡病史、患有幽门螺杆菌相关性胃炎等,故应尽量避免不利因素。
权衡利弊,顾及母婴
近二十年来,治疗溃疡病的药物有长足的进展,新药不断用于临床,而对于孕妇来说,问题复杂了一层:不仅要考虑药物对母体的不良影响,还要注意对胎儿的影响。甚至对刚当上妈妈的妇女来说,还要考虑对哺乳中的婴幼儿的不良作用。而许多药物学数据来源于动物实验结果,不能照搬到人。每种药的理化、生物学特性也各不相同,现分述如下:
抗酸剂——酸中和剂:常用的有胃舒平、镁铝合剂、氢氧化铝(镁)凝胶等等。经过动物实验和临床验证,均未发现对胎儿有何危险。药物虽进入乳汁,对婴儿也没有不良作用。但碳酸氢钠的制剂可导致水潴留与酸中毒。
H2受体阻滞剂:可能引起新生儿肝炎及延缓胎儿性腺发育,并可进入乳汁,故不宜用于孕妇及哺乳的溃疡病人。其中的雷尼替丁已用于许多孕妇,且没有不良影响,动物实验结果也相同,但此药仍不宜用于哺乳的病人。尼扎替丁可致死胎,死胎显示心脏扩大、主动脉狭窄、皮肤水肿,故孕期和哺乳期的病人都必须禁用。
质子泵抑制剂:常用的有奥美拉唑、兰索拉唑等。动物实验报告质子泵抑制剂对胚胎及出生后的幼畜均呈毒性,哺乳期小动物体重下降。故此类药也禁用于孕妇与哺乳期病人。
米索前列醇(喜克溃):为人工流产药物,对将怀孕或已怀孕的妇女均属禁忌。其代谢物米索前列酸可引起婴儿腹泻,也不用于哺乳期病人。扩大一步讲,前列腺素系列物均如此。
硫糖铝:极少量被吸收,动物致畸实验(用人类最大剂量的50倍以上)也未发现对大白鼠、小白鼠、兔子的致畸危险,故在妊娠各期均可应用,利大于弊。是否进入乳汁尚不清楚,估计对新生儿无不良影响,为一种较好的粘膜保护剂。
胶态铋:常用的有枸椽酸钾铋、果胶铋等,因某些有机部分可导致新生儿出血,故不作为妊娠期首选的抗溃疡药物。即使用于根治幽门螺杆菌,也应在产后、断奶后再用不迟。
总之,选用何种药物应个体化,慎重权衡得失,顾及母婴两个方面。一般来说尽量选用吸收少或不吸收的局部药物。溃疡病必须治疗的话,最好在妊娠3个月后开始,因为在妊娠12~16周后胚胎器官形成过程已完成,可能较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