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 鸣(浙江)
《南风窗》今年2月号的《打假,真正的战争》一文,在义乌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尤其是文中大量引用的QBPC(外商品牌保护委员会)的调查报告中关于义乌市场假货问题的描写和分析,令人触目惊心。
作为一个义乌人,我必须承认,义乌的假货现象的确存在,但是绝不像QBPC的报告中所描述的那么严重。随着义乌小商品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经营层次的不断提高,经商人员素质的不断增强,经营环境的不断改善,以及义乌各有关方面对打假越来越多的共识,义乌的造假问题正在得到有效的遏制。所以,对文中的许多以偏概全的观点,我不敢苟同,因为义乌绝不是"冒牌货的天堂"。
首先,认识义乌的假货问题,必须去深入理解义乌的发展模式。从历史上看,作为一个浙中小城,义乌多年来以农业为主,国家从未在此有大的工业项目投资,义乌人就开始了"鸡毛换糖"的经商活动。到1978年以后,在这种生活压力和经商传统的双重推动下,无数的义乌农民"洗脚上田”,走上了经商致富的道路,义乌小商品市场也从20年前的大棚子,变成了现在的数十万平方米的营业大厅,年交易额从几百万发展成现在的200亿,商户从几十个发展到3.5万人,从业人员从几十人发展到现在的10万人之众。这么大一个市场,流通的是全国各地的货物,辐射的是全中国乃至全世界,没有假货,是不可能的。但是能否就此认为假冒伪劣使义乌日渐繁荣呢?不错,最早的义乌小商品市场虽然产品以中低档为主,质量低下,产品档次不高,鱼龙混杂,存在着少量次品假货通过义乌市场给卖掉的现象。但是义乌人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已经认识了市场是义乌的命根子,是所有义乌人的饭碗,所以义乌市场政府反复对经营户强调:谁砸市场的牌子,就砸谁的饭碗。对于市场内存在的假冒伪劣问题,向来是采取不打不繁荣、小打小繁荣、大打大繁荣的态度。1995年开始,义乌市还由义乌工商局牵头,成立了"义乌市保护名牌产品联合会",成员现在已经达到近200家,其中也包括了QBPC的一些主要成员,比如宝洁公司。
义乌的繁荣,从根本上讲,是受惠于邓小平同志的改革开放路线,是义乌人敢闯敢试、克俭勤业的结果。没有这些因素,义乌小商品市场不会从全国7万多个集贸市场中脱颖而出,连续10年夺得全国批发市场交易额之最。从1992年以来,义乌市提出了"以商转工,工贸联动"的口号,一批著名的品牌企业已经走出义乌,走向全国,比如浪莎、梦娜、能达利、新光等企业。在其它地区,这些品牌的企业一样遇到了被假冒被伤害的痛苦,对于打假,这些企业一样有着切肤之痛。
其次,认识义乌的打假问题,离不开整个国家的法治环境和执法程序。义乌市经检大队的一位教导员曾说过:"义乌的假货问题,比较来看,不好说少,不好说多,市场大,假货多,但有许多是义乌在代人受过。比如在义乌查获的大量假货中,其中多数假货的造假地是外省,但是现在的造假者水平越来越高,手段越来越隐蔽,有时候查一个案子相当艰难。何况是涉及到跨区域的造假售假活动。"在打击力度上,义乌市政府并不手软。但问题是"运动式"的打假能够代替整个法治环境的改善吗?当制假售假已经成为一个全国性的网络和有组织的犯罪活动的时候,我们的立法、打假的方式和手段往往还停留在计划经济的时代。这注定了和假货的战争--如同毒品一样--有时是一件费时而无效的持久战。
综上所述,作为一个义乌人,我认为义乌市场的本质是一个富有活力的流通市场,是一个和当前中国的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流通市场,而不是一个造假售假的基地。充分适应市场经济体系的私营经济体制和薄利多销并形成积聚效应的商业形式,是义乌的繁荣之源。作为伴生的假冒伪劣问题,不要看得多么重,大浪淘沙,随着市场经济成熟带来的法治环境的改善才是最终解决这个问题的根本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