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反腐斗争新动向

2001-06-14 03:58■杨学武
南风窗 2001年2期
关键词:异己新动向腐败分子

■杨学武

《检察日报》在“正义园”网站开辟了一个《反腐最新报道》的栏目,对腐败深恶痛绝的我几乎天天“点击”,每次“浏览”都有新感觉——新面孔的腐败分子层出不穷,“反腐最新报道”日新月异。然而,看到一个又一个腐败分子落网,人们似乎见惯不怪了,人心麻木而不“大快”了。而且,有人认为某些腐败分子之所以“栽”了,是因为他们“得罪”了人,被人“整下马”了;还有人甚至认为某些腐败分子是“政治斗争的牺牲品”,于是为他们鸣不平。

民间舆论并不都是奇谈怪论。在某些地方,反腐斗争确实出现了新动向:有人趁反腐斗争之机大搞“拉整活动”——拉帮结派,整除异己。其具体表现为:他们在“反腐斗争必须有组织有领导地进行”的名义下,掌控着反腐斗争的“大方向”——腐败怎么反?是“反”还是“不反”;是“大反”还是“小反”;是“往上反”还是“往下反”;是“反张三”还是“反李四”……由他们拍板定夺。因此,他们在反腐斗争中也搞“两个凡是”:凡是自己人,无论他们有多大问题,一律“不反”,即使万一要“反”,也只是“小反”,“反”个样子,“反”得不了了之;凡是与己无关的人,不管他们问题大小,统统要“反”,尤其是对异己和政敌,更要“大反”、“特反”,动员一切力量,采取一切手段,把反腐斗争进行到底,不达目的决不收兵。

据知情人士透露,在纪委和检察机关,群众举报腐败分子的材料可谓源源不断、堆积如山,可哪些该立案查处呢?按说应该由纪委和检察机关依法决定,而实际上却是由有关领导“亲自过问”、“亲笔批示”钦定的。于是,才会出现本该下面查处的案件,由于有关领导“乱点鸳鸯谱”,把该查处的案件“按下不表”,结果使举报人不得不越级上访,上级领导作出批示后才得以查处。于是,就出现了作家张扬在《批示治国》一文中所写的“批示反腐”现象:山西那个小小的县级法院副院长姚晓红被查处,竟然还“荣幸”地得到中央领导的亲自批示。而这种“批示反腐”现象,恰恰给某些别有用心的人提供了搞“拉整活动”的权力和机会。什么是最大的腐败?有人认为“吏治腐败是最大的腐败”,有人认为“司法腐败是最大的腐败”……我认为这种打着反腐的旗号搞腐败,才是真正最大的腐败。

对于反腐斗争的新动向,美国耶鲁大学政治学和法学教授苏珊·罗斯·艾克曼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她在《腐败与政府》一书中指出:“在那些名义上实行民主制的国家里,反腐败运动有可能含有政治目的……统治者既可以利用反腐败运动来恐吓自己的支持者,从而使其对自己忠心耿耿,同时还能使政敌名誉扫地,或彻底闭嘴。”“在那些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督的国家所进行的改革中,把反腐败大旗作为政治镇压的幌子的做法尤其令人担心。在一个腐败和徇私舞弊行为根深蒂固的国家里,反腐败法律可以被用来对付持不同政见者,而领导者却能够免受批评。”有鉴于此,苏珊·罗斯·艾克曼教授在该书《中文版序言》中特别提醒中国要注意“这种情况”,建议中国必须建立相应的申诉制度,从而使人们能够免受由于个人恩怨或基层政治斗争而造成的诬告和侵害。她以前苏联的教训为例语重心长地说:“在前苏联,对腐败行为的审理经常被用于惩罚那些在其它问题上开罪政府的人。如果出现了这种情况,那么不仅会令人们感到自己受到了不公平的对待,而且还将使整个反腐败运动濒于崩溃,因为这时人们会认为官方在选择要查处的腐败案件的时候并不是根据腐败行为本身的严重程度,而是依据被告人的身分。在这方面,中国必须慎之又慎……”

反腐斗争关系到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岂能如此让人当儿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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