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 夫(深圳)
机关是办事的地方,他应该和公司这些挣钱的地方有区别。办事的应该见事就上,挣钱的就应该见利就上,不然,机关和公司就是一家了。可现实生活中这种区别往往不明显,一些“衙门”老给人以公司的感觉,由此演出了不少闹剧。
去年年初,深圳市的国土局和技术监督局为争房屋面积丈量的权威地位,就闹得不可开交。国土局说自己是深圳市唯一的房屋面积丈量的权威部门,技术监督局也说自己进行房屋面积丈量是国家授权。对技术监督局的挑战,国土局公开在报纸上发表声明,说在房屋丈量方面多头参与,势必会引起混乱;技术监督局也讲得有板有眼,认为房屋丈量由一家垄断不利于业主利益的保护。经过几个月紧锣密鼓地筹备,6月份,深圳市技术监督局正式挂牌成立了“房屋丈量公证站”,接受业主们的委托对国土局测绘大队丈量过的面积进行复测,结果发现了不少问题,经他们复测的房屋面积70%“缩水”,误差都在2%以上,有的100多平方米的房屋能差到10个左右平方米,真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可业主拿着技术监督局复测的结果找到国土局,人家根本不买账,理由很简单:我是唯一的房屋面积丈量的权威部门。这两家所争的难道仅仅是权威地位?后来一打听才知道,这里面实际是利益之争。房屋面积丈量是要按面积收费的,肥得很,一年给国土局至少带来千把万的收益,岂能让这肥水外流,傻了!
还有一件事发生在去年年底。深圳市人大根据家庭服务业飞速发展和问题不断出现的现实,经过一个多月的反复调查研究,在11月份,拟订出了《深圳经济特区家庭服务业条例(草案)》,提交到12月19日召开的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三届三次会议上进行审议、表决。媒体获得了这个消息,争先在报纸上披露出来。人们看到了这个消息,个个称好。因为深圳现在太需要这部地方法规了。这部法规如获通过,又将率先全国。可意外的事发生了。因为这个条例的执法主体缺位,这次人大会议在小组审议时就对它进行了冷处理,建议留待下次会议再议。执法主体跑哪去了?都溜了。面对着这样光荣的使命,劳动局把它让给了民政局,民政局又推到工商局的怀里,就这样你推我让,把执法主体推没了。也参加了这次会议的深圳市人大代表杨剑昌说得好:“家庭服务业执法是一个没有什么好处,麻烦还不少的事,所以谁都不愿管,如果像公路收费一样有利益,谁都争着要干!”
闹剧一般都能引人发笑的,可面对以上两出闹剧我始终笑不起来。因为透过这两出闹剧,我看到了背后的普通百姓无奈的愁容。机关都不愿管老百姓的烦心事,那么这些烦心事又有谁来管呢?照理说,国家机关就是为老百姓办事的机关,它存在的理由和权威性,就在于它能为老百姓办事。公务员之所以能受到老百姓的尊重,也在于它能为老百姓办好事。再说,机关里的服务是老百姓付过费的,没有老百姓的税,哪有其现代化的办公条件和公务员比一般行业要高得多的工资、福利?可他们还不满足,还要搞什么创收,用自己的事权去换钱,真有点太贪得无厌了。由此我想,还不如把有些“衙门”的牌子换掉,就叫什么公司好了,这样还名正言顺些。可我转而又想,这样也不妥。机关赚钱和公司的盈利大有不同,一是公司要依法经营,二是公司要按章纳税。机关则不同,他们用事权换钱,一是目无党纪国法,二是根本不用按章纳税,可以全部中饱私囊。这样“衙门”不像“衙门”,公司不像公司的行政部门,这样公务员不像公务员,商人不像商人的干部,真不知称他们什么为好。
现在的机关也是分为三六九等,被人们羡慕的并不是办事多的地方,而是创收多的“衙门”。那些办事多的地方则往往出力不讨好,领导并不重视。长而久之,机关里也就有了“权力出租”一说,也就是公务员们想方设法把手中的事权转换成金钱,说得好听一点就叫创收。但有的事权换钱多,有的事权换钱少,像家庭服务业的管理,小保姆自己都挣不了几个钱,你能从她们身上搜刮多少,收那一点费还不够费事的。这样的事权没人要似乎也在情理之中。以至于出现了许多该管的事没人管,已经有人管的事还有人来抢着管的现象。农民的事谁都不想管,因此农村里的矛盾越聚越多;老板的事谁都争着管,因此为投资者办事的效率越来越高。这样不为老百姓办事的“衙门”照理说是应该式微下去的,不曾想还日益红火起来。像80年代中后期,内地流传着这么一句话:特区里的老子教训孩子都说,“你不好好学习,今后只能去当干部。”可见那时特区里的机关并不吃香。现在不同了,特区里的“机关”招一个人,能有几十几百人来报名,里面硕士、博士还不少。“衙门”里工资高,福利好,不干事也照拿钱,傻子才不想去。古人尚说过:“自古无无天地良心的民,有无天地良心的官,善治国者治官,不善治国者治民,治民则劳而无功,治官则国泰民安。”什么时候我们的制度能把官治得老老实实为老百姓办事,那才叫民主盛行,法制完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