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北兰
1997年8月,我接到儿子从澳大利亚悉尼寄来的邀清函和他的一份银行存款的复印件。儿子说,大使馆那里,只寄邀请函,而存款复印件不到必要时不抛出。考虑到自己是初次赴澳大利亚探亲,还没有建立“信用”,故而在寄邀请函和其他表格、证件的同时,我还是主动将儿子的存款证明寄给了大使馆,以期早日拿到签证。
然而,左等右等,也不见签证寄达,眼看预定的出国日期快到,于是便打电话去大使馆催促。然而,无论你怎么催促,其回答都是那几句“以不变应万变”的敷衍话:“快了,快了!”“请耐心等一段时间……”并且一拖就是两个多月。一气之下,我便给大使馆写了一封措辞严厉、语气强硬的信,除了申诉自己此行只是探亲,并无打工和“赖”在澳大利亚不走的企图之外,还要求他们按照该国的“信息公开法”,将不给我签证的原因告诉我,否则,我在澳大利亚的亲人将依法投诉他们。估计大使馆已收到这封信的第5天,我又打电话去询问,便得到“已签证”的答复。
现在想来,也怪不得大使馆迟迟不给签证,不讲信用、借探亲之机滞留澳大利亚不归的移民亲属不在少数,像我这样不老不嫩、身体尚健的“退休人员”,自然就排在有“抢饭碗”嫌疑之列。大使馆之所以最后还是给了我签证,而且在半年签证期到了之后又再给我延签了半年,恐怕还是与儿子的这一份信用有关。长期领取失业救济金在澳大利亚被视为:“无力支付其探亲亲人在澳生活费用”(潜台词就是“其探亲亲人有可能滞留不走打黑工”),故拒签率很高,这也是华人中吃福利者相对较少的缘故。
信用是金,且含金量还不低。在西方,你只要有了支付信用,即使你手中的那个信用卡暂时是个“空壳”,也可以毫不费力地“赊”到你所需要的一切东西。由于这一方便,所以很多西方家庭都有节日超前消费的习惯(特别是圣诞节前夕),那一段时间,人们在超市里出手大方,采购积极,想买什么就买什么……其实,说不定有很多家庭的信用卡已显赤字,但这并不妨碍他们在节前花钱如流水——反正已经建立起信用,不用白不用,只要节后能及时将这个“窟窿”补上。
一对华人夫妻刚移民澳大利亚时,租了一套三室一厅的公寓房,150澳元的房租一周一交,由银行转账。由于华人青年长期按时交纳房租,时间一久,他的信用就建立起来了。别小看这份信用,打这以后,这位华人青年但凡办理与信用有关的事都一路顺畅。去年初,他欲购一套三室一厅的公寓房,由于银行的信用记录好,很容易就贷到了十多万购房款。
在澳大利亚,有这样一种说法,即“华人比其他种族的人更容易贷到购房款和购车款”,究其缘故,原来是因为华人不喜欢“寅吃卯粮”,有“无债一身轻”的习惯,其所贷之款,往往用很短的时间就还清,所以各家银行都特别喜欢将款贷给华人。我前面提到的那位华人青年就是一例,他只用了两年的时间便还完了原本可用25年还清的房屋贷款,有了这样一份信用,在讲究信用的西方社会自然就活得如鱼得水、如鸟上天。“你信不信,除了飞机、大炮,我什么样的商品都能赊来?”那位华人青年如是说。
由于信用是金,所以很多中国来的移民都很珍惜自己的信用,绝不随便糟踏、浪费。刚到澳大利亚时,曾很惊异地听得一位华人朋友抱怨说:“签证期都要到了,他怎么还没有回国的意思?”原来,他担保他的一位同学来澳旅游3个月,若同学届时不归,那这位朋友在移民局就失去了“信用”,下一次要想担保自己国内的亲友来澳探亲就不大容易。不过,他运气还算好,这位同学终于在签证期的最后一天飞离澳大利亚,华人朋友方才松了一口气。
相比起来,我们寓所对面的一位小老乡则更是惜“信用”似金——小老乡有一段时间没有找着工作,工积极,不过月余她便被一家华人服装公司雇用,而这时,她的那一份不多但足以维持日常生活的“福利”却照常发着,如果她不及时到福利部门去申明,则很有可能就这么一直领着,直到被福利部门的“官僚”们发现为止。虽然“钱多又不咬手”,但小老乡最后还是主动到福利部门去办了停发失业救济金的手续,“要长期在澳大利亚‘安营扎寨,可不能因小失大……没了信用,以后无论做什么事都难!”
(王东摘自《海外星云》2001年第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