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肇荣
车——在我的日常生活中,是必不可少的东西。无论街上跑的,纸上印的,我都爱得一塌糊涂。因为我是爱车一族。
要提起我的爱车史呀,那可得追溯到我2岁的时候。也许是受家庭环境的影响(当时我爸是个修车工人),别的玩具不多,但单单这车辆就有上百只,什么大车小车,货车轿车,军车民用车,……应有尽用。从那时起,我也开始拥有了自己人生中的第一辆能“开动”的车——学行车。听我妈说,车子刚买来时,我还不敢坐,可适应几天后,居然还“开着”车四处跑,好不威风呢!
到了3岁那年,我小舅从深圳给我买回了我这一生中第一辆“轿车”。记得还是奔驰的敞篷车呢。在那个年代,不是每个人都买得到这种车的。于是每当我开着这种车出去玩,后面肯定跟着一群同龄人,当时的我不知有多神气。
到了4岁那年,我已经不再满足以前对车外形的迷恋和玩法了,这也是我爱车史上一个转折点。我开始对车的内部构造产生了兴趣,以致每一辆新车到手,都要拆开来看个究竟,然后再装起来,如果装不了就搬救兵,于是胆子越来越大,也不知毁掉了多少辆名车。
到了12岁那年,我已经是合法的“驾驶员”了,当时老爸买了辆20英寸的越野车作为12岁的生日礼物送给我,我高兴得几夜没合眼。但“开”几天后就觉得没劲,因为当时正流行这种车型,几乎每个同龄人都是一个样,于是我便产生了改装的念头。先是用钢条焊成一个篮子架,再装上一个足有14英寸彩电那么大的菜篮;又从我爸厂里找来几只大客车的气笛,改装成喇叭装在篮子前,一按气筒便“叭叭”响,别有一番情趣。再用红白两种颜色的反光灯装到菜篮上沿儿,又装上挡泥板,金属把手,加重后架,整车从车头看去,还真有越野车那么霸气。反正无论你怎样想象,都无法想出它的夸张性,用我兄弟的话说,简直就是只怪物。“开”着这么夸张的车出去,人们的回头率可以算是300%。当然这么夸张也是有目的的。它还起着防盗的作用,如此夸张的车,走到哪人们的目光看到哪,至于一般心虑的小毛贼,是不敢乱动的,至于他真的想动,那我也只好忍痛割爱了,但他也一定不好受,因为我那些改装品的拆卸工作,就足够他忙的。
现在,我已经是一位在车道上资深望重的老者了(至少在班里是),在我的房间里,四处可以见到车的踪迹,从海报,到杂志,到车模,甚至连坐的椅子,照的镜子,听的音响,铺的地毯都是从车上折下来的,我对车的付出远远高于一切,因为我是爱车一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