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怀孕了,“人流”还是“药流”?

2001-04-29 12:28
祝您健康 2001年9期
关键词:药流人流B超

徐 玫

多少年来,对于避孕失败,人们好像已习惯了这样一种补救措施,那就是人工流产。近几年来,随着医药事业的发展,又诞生了一种新的终止妊娠方式——药物流产。在门诊工作中,我经常会遇到这样一类患者,她们带着非常焦急而又渴望的心情来询问医生:我意外怀孕了,人流和药流到底选用哪种方式比较好呢?

要回答这个问题,就得分别从它们的医药原理、适应证、禁忌证及并发症来具体分析:一般来说,早期人工流产,即用机器产生一定的负压通过吸管进入宫腔将胚胎吸取掉,它的优点是安全、快捷、方便、痛苦小、出血少。适应范围:妊娠12周以内(即从未次月经的第1天算起到就诊的日期),它的最佳选择日期:妊娠45~50天,这个时期内做人流可以用最细的吸管一次吸取成功,最多两次,而不用刮宫,病人出血少(少于10毫升),痛苦小。而超过这个时期,胚胎相对较大,需用大一号,或者更大一号吸管才能将胚胎吸出,有时还要进出官腔多次,这样反复操作病人痛苦大,出血多,感染机会增加,且日后会造成子宫内膜异位症。如果早于这个时期,也就是说妊娠45天以内,一般是不做人流的,除非有B超证实宫腔内确有胚芽生长。否则,太早了人流会出现更麻烦的情况,那就是“吸空”。什么是“吸空”呢?即吸宫完毕却发现负压瓶内没吸出任何组织,有时仅有少量子宫内膜及血水。如果出现这种现象,那就复杂了,起码要考虑到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没有怀孕!停经可能是月经紊乱导致,尿妊娠试验可能是假阳性,子宫增大可能是炎症引起,这时就出现了误诊,无需做手术而做了,结果是“花钱买罪受”。第二种情况:确实怀孕了,但是手术时机选择太早了,胚胎尚未进入宫腔或者太小,吸管未吸到。遇到这种情况就要等呸胎继续长大,每周一次B超监测,适当时机再做第二次手术,亦叫“重复人流”。第三种情况:是得了“宫外孕”或“子宫角部妊娠”,吸管在宫腔内根本达不到那个部位,所以吸空了。这也需要术后B超才能证实,确诊后就要马上住院治疗。

总之,“吸空”及“吸空”后出现的各种情况,临床上都出现过,处理起来比较麻烦,既增加了病人痛苦,又增加了经济负担,医生也容易误诊,所以奉劝大家,做人流并不是“越早越好”,而要选择“最佳时机”再加上得当的检查方法,才不会出现“吸空”。

药物流产就是通过药理作用使胚胎死亡,宫颈软化,宫口开大,子宫收缩排出胚胎组织,它的最佳作用时期是在妊娠49天以内,太早了当然也不好。因为没有明确是否怀孕就服药也是没有必要的。一定要经过检查并确诊怀孕,但必须排除“宫外孕”以后方可安全服药。它的优点是:可以在外人不知不觉的情况下“做掉”胚胎,痛苦相对较小。有的人无需休息,可以照常工作,就像一次“痛经”,在心理上、精神上不致于有太大的挫伤感。临床观察其成功率为65%左右。缺点是药物需空腹服用,对胃粘膜刺激大,恶心呕吐严重,有的人服药十几分钟就坚持不住吐出来,再服药,再吐,最终被折腾得疲惫不堪,最后还得做人流。再就是流血量多,持续时间长,目D使胚胎完全排出,亦可能因部分蜕膜残留而导致阴道流血淋漓不断,少则十天半月,多则至下次月经来潮,出现这种情况,需要立刻到医院行“清宫术”,刮出官腔残留物,否则容易感染,造成“子宫内膜炎”、“输卵管炎”,而导致今后不孕。更有个别患者服药后子宫收缩欠佳,胚胎排出困难而堵塞子宫颈口,造成急性大出血,遇到这种情况需马上入院行“清宫术”,否则有生命危险。临床上还经常遇到这种病例:服药后亦有相当量的阴道出血、腹痛等,但十几天后仍有妊娠反应,B超检查,胚胎仍完好无损,需重新做人流。

因此,不管人流或药流,对病人来讲,选择疼痛轻、出血少、损失小的流产方法是最终目的。由此看来,人工流产就显得更为容易些,因为人流时间短,如果在“最佳时机”内做手术,手术时间完全可以不超过5分钟,出血量少于10毫升,再加上现在的最新技术“无痛流产”(即静脉注入一种麻药,病人在短时间内丝毫没有疼痛感觉。或吸入一种麻醉气体,亦能降低痛觉90%以上),再配合医生熟练的技术操作和轻柔的手法,病人完全可以在不知不觉中接受并完成手术。从而避免了清宫、感染、大出血等并发症,减轻了经济负担。故“无痛流产”不失为一种最佳选择。

(编辑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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