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旗帜”还是要“利益”?

2000-06-14 03:58
南风窗 2000年5期
关键词:旗帜评判利益

一位企业总裁曾讲过一句话:“是要肚子还是要面子?”

为收购叹息很显然的一个事实是,并购行为在日益全球化的经济当中,已是家常便饭。企业本身就是一个商品,只不过是一个扩大化的商品,祖先发明这样东西,本身就是用来交换和买卖的。既是商品,自然就不具有精神和道德载体的功能。如果人为地赋予它这种功能,那么本身作为商品的价值,就或被高估,或被低估,或者由于无法评估而影响它作为商品功能的实现。香港盈动在与新加坡电信争购香港电讯的较量中获胜,很多人认为这其中有香港政府对本土企业的借力之功,但是假如新加坡电讯再出高10%的价码,香港电信原股东还会把它出售给“本土”的盈动吗?

达能收购乐百氏,我们姑且不管它是否双赢,是否将来一定很成功。单就这个事件本身而言,至少可以看成是企业为寻求自身的更大发展,为了超越竞争的“瓶颈”而作出的理性选择。在全球化的并购浪潮中,也只是一个并不起眼的浪花。既然是一次“普通”的商品买卖,为什么会令乐百氏的首脑们心怀忐忑而隐忍不言呢?

人们在为中国企业的生存而担忧的时候,往往首先把问题指向政策环境或者法制环境,但同时却忽略了另一个环境,就是社会心理环境。它由民族情感和传统道德等一系列价值评判构成,正是这一个环境,无形中令企业背负了不应背负的“十字架”,承载了太多不应承载的价值和道德的评判。

结果往往就是,一听被外方控股就脸色大变:“又一家民族企业被卖了”,“受伤”之情,溢于言表。但试想一下,如果合资之后能将整个市场的蛋糕做大,连带的效益是国家税收的增加,就业的增加,员工福利的增加,消费者的选择增大,这些都是实实在在看得见的“民族利益”,失去的,可能是心中或明或暗的“民族大旗”的名分。那么是守着一个名分、名义,宁可不发展甚至死亡,也不去考虑“民族利益”,这又是一种怎样的“名分”?

有人认为,美国之所以能够保持今天的地位,就在于有一批头脑清醒的战略家,他们永远会把理想拉回到现实的层次,就像哈佛教授亨廷顿向他们的政府告诫“美国利益不是开玩笑”的。我们暂且不去追究亨廷顿讲这句话的背景和意图,可以肯定的是:这个“美国利益”绝不等同于“美国精神旗帜”,宣扬“美国利益”的美国人也绝对不会容忍因高举“美国精神”而让自己的口袋空空如也。最近,德国宝马欲收购英国一家汽车制造公司,引来英国部分公众的强烈反对,但反对的焦点不在于企业的老板由英国人变成了德国人,而是因为一些“实实在在”的担忧:这项收购可能使英国失掉上万个就业职位。

“旗帜”的化身

既然仅是一个名分,一个虚幻的概念,为何能有如此巨大的威力?稍加探究会发现,这种虚幻的旗帜也有一个有形的化身,就是企业“被后的守护神”,这往往是指各级地方政府。在地方政府的意识里面,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是仰仗着他们的“关照和保护”,即使是按市场经济的规律办事,也是政府赋予了企业这种权力。于是,地方企业的成功,处处成了政府的荣耀和政绩。

其实,“旗帜”和“利益”之争,并不仅限于中国和国外。早在国家号召“西部大开发”之前的1992年,一名商人去到西北考察,发现许多半荒漠化的土地完全没有利用,觉得非常可惜,同时也认为如果开发得好,三五年之后会有较丰厚的回报,于是决定购买3000亩地进行经济开发(主要用于发展经济林)。其实无论能否赚钱,对当地而言,是有百利而无一害。但是在他办理审批及经营手续过程中,当地土地管理部门,从省级到市级,层层审查,层层验章,唯恐把关不严。半年后,这名商人只好让助手留下,走前丢下一句话:“再等两个月,不行就走人。”

当一个国家的“民族大旗”缩小为一个区域的“地方小旗”的时候,那些“本区域”的“本土资源”也就成为旗帜有形的化身,它也同样被看得高于利益,高于经济的回报和民生的改善,可以不计代价地把持,决不甘心轻易“让度”。

早几年,一些家电企业成长壮大之后,也开始了向外省扩张之路,但是在收购外地企业时总是非常的艰难,当地政府总是设置层层障碍,最终让你无所适从,只好无功而退。

令人欣慰的是,这种构筑“区域性的壁垒”和举“区域旗帜”的狭隘意识在经济大潮的冲击下,在公共的游戏规则的作用下,已经越来越没有市场和空间,随着区域性经济交往的日益加强,对内的全方位开放已逐渐打开(跨地域的收购已非常普遍),人的观念也走向开明,“利益”为标准的评判逐渐与道德、精神等价值评判相分离,而得以普遍确立和认同。

让企业更像企业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世界的飞变,我们一方面痛感中西方距离的遥远,担忧强者恒强,另一方面又处处用非企业的标准去捆绑住企业的手脚,这不是一种深刻的矛盾和悲哀吗?

面对全球化的趋势,形势要求我们以更快的速度向国际规范和国际惯例靠拢,经济的运作以更快的速度向国际通用的游戏规则接近。而要实现这一目的,首先就必须更快地扭转观念,让企业回归本源,也就是丢掉企业头上所有虚幻的旗帜和价值评判,让企业回到纯粹的以“利益”为中心的运行中去。

我们可以发现,麦当劳正用中国本土的产品、人员做成的“纯中国味”的广告向中国宣布:它不是美国品牌,而是全球品牌;可口可乐也一再宣称,它不是美国公司,而是国际公司。但是没有哪个美国人跑到它们的总部愤愤然抗议它们丢失“国格”或“美利坚民族精神”。

不能以纯粹的“利益”标准来评判企业行为,这一思想根源主要来自两个方面:

第一,中国人千百年来留下的根深蒂固的“重义轻利”观,往往谈利色变,似乎只要追求“利益”,就是要违法违纪,或者就伤害消费者、伤害国家和民族。可见,“利益”在整个社会心理层面上远未合法化。

第二,将民族旗帜和狭隘民族意识等同于民族精神,所以就会感到一旦放弃民族旗帜,似乎就是失去了民族精神,企业自然是“欲罢不能,罢了也不好说清”。

其实,民族精神是使一个民族优秀的品赋得以发扬和传承,表现在市场经济社会,利用中国人的智慧,再吸收西方人的优势,创造更多的财富,让国家更富强,民众更幸福,这本身不就是在宏扬民族精神吗?

什么时候,我们的企业能坦坦荡荡、无牵无挂地去追逐“阳光下的利润”?□

(本栏编辑:张良图:本刊资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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