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 让(北京)
从我国社会已有苗头显露的种种迹象看,并由此追溯我国政治经济改革变迁中出现的漏洞,同时分析现有政策与经济制度中的内在缺陷,我们就会有充分的理由作以下结论:黑金政治已经开始袭击中国的社会肌体!
所谓黑金政治,就是指某些社会经济势力与国家政客勾结,共同盗取国家权柄与社会公众财富,有钱人藉着政治权力牟取非法利益,政治人物藉“权”捞钱,黑白合流,利益共生互享。黑金政治表现的一种情况是:社会某些经济集团使用资金扶植某个政治集团或某些政客作为自己的政治代言人,使其运用社会公众所授予的国家权力,为这些集团的利益服务,牟取由政治垄断带来的巨大利润,损害社会公众福祉。另一种情况是某些政客或政治集团为了牟取国家权力,暗中勾结某些经济集团,由它们为其暗中提供政治运作资金,在获取政治权力后,对这些经济后台投桃报李。黑金政治在西方特别是意大利、日本、俄罗斯及我国台湾,多年来丑闻不断,甚至已经成为资本主义社会无法治愈的痼疾。
在我们国家,随着改革开放与市场经济发展的历史进程,黑金政治已经开始孕育甚至有所表现。取材于现实的反腐电影《生死抉择》对“中国特色”黑金政治作了一个很好的注解:为造一把最好的保护伞,中阳纺织厂的厂长书记就拿出40万元,“暗中”以其副市长“兄弟”名义孝敬了主管该市工作的省委副书记,使自己的“兄弟”副市长晋升为市长(岂料他们看走眼认错人,该市长不但没有为他们牟取国家财产充当保护伞,反而成为揭穿他们罪恶并使他们覆亡的敌人)。如此出资谋权,即为黑金政治。
在现实生活中,事情恐怕就不会像电影那么文学艺术了。现在,不少地方黑道势力与政府官员勾结鱼肉百姓,已非奇闻;不法商人暴富以后,极力谋求政治地位和政治影响,全国有不少地方为了眼前利益,把政协、人大代表的职位不顾民主程序任意委任给他们,甚至连副县长的职位也可以转让奉送,这就是一种初级阶段的黑金政治。以“贪”为名的胡长清,其大部分贿赂来自于他特别关照的老板,他自己还将其所得进一步到北京贿赂更高层官员。胡的行为实际上就是一种典型的黑金政治手段。福建某走私案中政治和经济势力相互勾结,并爆出香港奸商以钱谋权居然当上了“全国政协委员”的奇事,这二者本身更是活生生的黑金政治!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不时听到老百姓无法亲自证实的黑金政治传闻。尽管我们的黑金政治显露得还较为模糊,甚至似乎完全可以忽略它的存在。但是如果潜到中国政治经济的海底,就会明白我们看到的黑金政治有可能不是刚刚形成的浮冰,而很有可能是掩藏于海水下面巨大冰山的一角。理由很简单:中国社会向市场经济转型,为黑金政治冰山的形成提供了非常适宜的环境,而世界上所有腐朽没落的东西在中国概莫例外均有落户,黑金政治亦难幸免。比如,在我国改革过程中,全国各部委、各省政府曾经办了多如牛毛的各种公司,这些公司往往一开始就资产雄厚并垄断全国或所在行政区域内的市场,而历年来政府就没有对它们真正进行过有效的监督,这些公司与某些权威政府官员之间,具有构筑黑金政治的庞大自由市场。这些所谓国有大公司巨额的垄断利润哪里去了?其中有多少成为了政治黑金?以全国已经出现的腐败情况看,很可能又是一个无底洞!
现在,对于一些国有大型企业,中央陆续派驻监事,这的确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与实现对国有企业经营监督的必要措施。但是对于更多的原来由政府部门所办现在也并不显山露水的公司来说,它们仍处于监视之外,这些公司与相关政府部门权威官员依然可以意犹未尽、藕断丝连、勾搭成奸,一道升官发财,暗中将黑金政治进行下去!同时对已经派驻了监事的国有企业也不能保证从此太平:这些监事又由谁来进行切实有效的监视?谁能保证不出现鼠猫合谋从而企业老板发财、监事官职荣升甚至主管部门领导同样利益共享的更大的黑金政治局面?□
(编辑:张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