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鲁民
喜爱宠物,成了都市人的一种时尚。
妻向来喜欢小动物,尤其是小狗。她常常说狗忠诚老实、善解人意,是人类的好朋友。两个月前我到山区出差,正好碰上有人卖狗崽儿,价格又不贵,于是没有犹豫就给妻买了回来。妻高兴极了,又是给狗洗澡,又是给狗买肉,还用纸箱在阳台上给狗做了一个窝,铺上厚厚的棉垫,并给它起了个名字叫贝贝。我开玩笑说你照顾它比照顾我都周到,妻笑着说因为它比你忠诚。
时间一长,妻和贝贝的感情越来越深,就像对待自己孩子似的,半天不见,一回家就先把贝贝抱起来亲热一番,絮絮叨叨,仿佛有说不完的话。贝贝也真争气,特别乖张仁义,你不喂它,再好的东西它就像没看见似的连闻都不闻,并且不喝脏水,还知道自己去厕所,在家从不乱折腾。妻走到哪里它就跟到哪里,静静地蹲在一旁,两只眼睛深情地望着妻。贝贝喜欢中午睡觉,晚上似乎有用不完的精神。每次半夜醒来,贝贝总是像个忠实的卫士直挺挺地蹲在床前,那样子真是人见人爱,人见人怜。
一天夜里我们突然被阵阵搏斗声惊醒,我连忙披上衣服赶到阳台上一看,窗户大开,地上有一小片儿鲜血,贝贝正一点一点地舔吃。很显然刚才家里来了贼,是贝贝把贼咬伤后赶跑的。我和妻非常感激贝贝,争着爱抚它。突然间我意识到一个问题,贝贝为什么不叫呢?妻也觉得奇怪,两个月来它一声都没叫过,难道它的声带有问题?于是我决定带它去看医生。结论令我和妻膛目结舌:贝贝是一条狼崽儿!
消息传开,邻居们先是当做笑话议论纷纷,认定我们很快会将狼崽儿弄死,过了几天见我们没有动静,感到有些不妙,家家开始把小孩子关在家里,绝对不让出门,然后轮番找上门来,通牒我们赶快把狼崽儿弄死。
我和妻陷入了被动,此时我也没了主意。妻仍然固执己见,认为贝贝不管是不是狼崽儿,并没有对任何人构成威胁,还引经据典说外国资料显示,只要从小喂养,狼崽儿完全可以和人类社会和睦相处。既然如此,为什么要把一个可爱的生灵处死。妻边说边把贝贝抱在怀里,流下了眼泪。整整一夜我们都没合眼,劝来劝去,妻总算答应可以把贝贝送回山里去。第二天一早,我们找了辆汽车,开了一个多小时,来到山里,妻抽泣着把贝贝抱下汽车,那场面如同和亲人生死离别。汽车开走很远以后,贝贝仍然仁立在那里,一动不动地望着我们。
天和妻都下起雨来,我只好加速行驶,很快就到了家。刚刚过了不到十分钟,就听见有东西抓门,开门一看,不由得惊呆了:贝贝浑身水湿,仰着脸委屈而乞求地望着我们。
妻连忙把贝贝抱进屋,又是洗澡又是喂好吃的。妻说她再也不和贝贝分离了,如果贝贝真的咬伤了人,她宁愿加倍赔偿。这一夜,我和妻异常开心。
灾难终于不可避免地降临了。第二天妻上班刚走,居委会的老太太领着派出所的一个大个子,不由分说把贝贝用绳子捆起来拖走了。不久听孩子们说,他们把贝贝卖给饭店了,饭店当时就把贝贝宰杀,当狗肉送上了餐桌。我再也抑制不住流下了伤心的泪水。我知道今晚等待妻的将是一个不眠之夜。
(摘自《风流一代》2000年第1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