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银瑞
近几年来,河北省在11个市的百余所中小学开展了心理教育实验研究,建立了省、市、县区)三级心理教育实验校和部分实验区,形成了以科研为先导,全省中小学心理教育整体推进的格局。
一、完善以实验为基础的心理教育体系。
为加强中小学心理教育,我们连续下发了《加强中小学心理教育的若干意见》、《河北省中小学心理教育工作指导纲要》和《何北省中小学心理教育评估指标体系》,逐步形成了以实验研究为基础的心理教育体系。重点强化了四个方面:其一,將心理教育与教育教学活动相结合,即要求教师按照学生的心理特点设计和组织教学,形成“班本位”的心理教育活动模式。其二,系统开展心理教育活动,优化学生的成长过程,内容以学生的发展为立足点,通过情境模拟、角色扮演、讨论分析、心理陈述等形式开展。其三,认真进行专门心理辅导。通过团体和个别心理辅导,解决学生存在的共性和个别问题。其四,建立健全学校、家庭和社会相互协作的心理教育网络。
二、优化以常规教学为主体的心理教育过程。
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促进学生健全人格的发展,是常规教学的重要任务之一。实验中,要求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能自觉地运用心理教育的理论和技术,优化学生的学习活动和学习过程,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强化学生的自信心,使其学会学习、乐学、勤学。同时,确立了分层立项,以点辐射,滚动推进的思路。先由实验学校根据教学实际和学生需要提出课题内容。横向比较,同类归纳后,确定不同层次的课题,再由不同区域的实验教师付诸实施。课题源于教师的实践,使他们克服了惧怕搞科研的心理倾向,调动了积极性,实现了从“被动科研”到“自主参与”的转化。比如石家庄市28中基本实现了教师教学与课题研究协调发展的目标,使心理教育寓于无形的校园文化之中。沧州青县实验小学的“常规教学中的心理教育”实验研究,经过实践,创设了心理教育备课、讲课、作业、辅导、考试“五环”模式,即备课要备学生,讲课要营造积极的心理环境,作业要体现对学生的理解、尊重、赏识,辅导要讲究个别差异,考试要让学生体验成功。“五环”模式优化了心理教育资源,教学与心理教育形成合力,结束了心理教育只有专兼职教师“唱独角戏”的局面,形成了全员参与的格局。另外,石家庄市谈南路小学“要让学生成才,先让学生成人”的实验理念、唐山丰润县实验小学的“小学生自信心培养”等都体现了以课题为龙头,以研究促实践的主旋律。实验教师均做到了尊重和接纳学生,赏识与关爱学生的学习过程;教学活动从重教轻学转向师生合作,学生参与,并使学生不断感受成功的体验,以激发其创造性;奖励学生的努力,关注学生的进步;教师不断满足学生合理的心理需要,对学生的发言积极反馈、积极评价,最重要的是通过教学活动设计,让学生体验到成功。几年来全省参与实验的教师达千余人,学生达8万余人,心理教育已成为我省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和特色。
三、加强以专兼职教师为骨干的心理教育队伍建设。
我们坚持实效、实际、实用的加强师资培训原则。一是建立了省、市、县区)级培训网。各市、县区)教研室均配备了专兼职心理教育教研员,其职责主要是负责本地的业务指导、课题管理和培训工作,实现了教师培训的组织、计划、时间、内容、人员的落实。省里的培训分为普及、提高、专业三个层次,各市分类派人参训。二是调研与培训相结合。省、市、县区)心理教研员定期调研,同时以学校为单位进行全员培训。三是强化经常性的心理教育科研活动,调动教师参与科研的积极性,在科研活动中提高业务水平。
为解决师资短缺、水平不高的问题,我们着力强化了三个薄弱环节:在培训时间上,强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每年暑假举办培训班,参训对象为班主任、学科教师和专兼职心理辅导教师。另外,要求各实验校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讲座,各实验校教研组每学期至少进行两次心理教育研讨。在培训内容上,强化系统性与专题性结合。在实践的基础上,我们制定了培训规划和方案,内容安排既突出心理教育的基本理论和技术,又结合实际,列出相关专题内容,以解决针对性和实效性的问题。另外,注意专业学习与业余学习结合。鼓励有条件的实验学校与高校心理系联合举办研究生课程学习班,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了三支队伍。一是心理教育专家队伍,主要由各高等院校和省、市教科研部门有关人员以及获得心理辅导教师资格证书的优秀教师组成;二是心理教育骨干队伍,主要由专兼职心理辅导教师、班主任、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团队干部组成;三是心理教育基本队伍,主要由学校领导、各学科教师、学校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组成。
经过几年努力,各实验学校建立了“心理辅导中心”,由分管副校长任主任,组成人员有专兼职心理辅导教师、班主任、学科教师、职能部门负责人等,以其为核心构成与家庭、社会紧密结合的心理教育网络。其工作职责是:协助校长制定全校心理教育工作规划;进行心理教育业务指导;开展心理教育日常活动;协调学校各部门开展工作。每学期召开2~3次会议,分析问题,协调工作。组成人员的具体职责分别如下:
专兼职心理辅导教师:负责撰写学校心理教育年度工作计划;开展学习、生活及升学就业辅导活动;承担或指导其他教师开设心理教育活动课;进行个别心理辅导和个案、专题研究;负责心理测量、心理建档工作;承担对全体教师、家长的心理教育理论与技术的培训任务。
班主任:为学生创设民主、和谐的心理成长氛围;在充分了解学生的基础上运用心理教育原理,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分类辅导活动;协助心理辅导中心开展心理测量,建立学生心理档案;提供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的有关资料;对家长进行心理教育指导。
学科教师:负责在教学活动中对学生实施心理教育。充分利用教材教法的心理教育资源,设计符合学生心理发展规律的教学活动;优化学生的学习过程,使学生学会学习。
职能部门负责人:督促所属部门人员,落实学校心理教育计划;参与心理辅导中心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学校各职能部门要把心理教育作为主要业务之一,纳入各自的职责范围,在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等方面给予安排和保证,把心理教育工作的各项具体任务落到实处,使心理教育贯彻于教育的全过程,落实在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的各个环节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