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新林
农民处在社会的最基层,大多数人是通情达理的,他们没有份外的要求,对于合理的负担,他们无怨无悔。但是,现在一些地方的农民负担实在太重。对此,笔者从去年夏收以来,对河南、江苏、山东三省10余个县市、近100个乡镇进行了采访。
河南省新蔡县佛商本乡的农民老万,今年50多岁。全家5口人,种7亩地,每年种地各种费用要花去近500元,全年上缴“提留”300公斤小麦(折合人民币360元),一年净收入仅为400元。
江苏洪泽市朱坝乡的农民说,他们种一季小麦,一亩地可见300公斤,按收购价卖给国家可得到360元。可是一亩地就要用一包混合肥、一包尿素、一包辣肥(碳酸氢铵),再加上治虫什么的,就要开支160多元。水稻一亩地见400公斤,也只能落个口粮。每人每年应交的费用达100多元,收入去掉支出,所剩无几。
山东省人大代表、菏泽市白虎乡袁固墩行政村党支部书记老孙和山东省东明县大屯乡展营村退伍军人老关给笔者算了一笔帐:每个农户按一家三口人、一人一亩地计算,小麦从种到收要历时半年多,每亩收小麦400公斤,国家每公斤按1.2元收购,每亩毛收入480元。每亩费用:化肥70元,农药10元,耕40元,种6元,浇水10元,收割40元,共计176元,劳动力还不算。除去这笔开支,每亩收入只有304元,一个农户收入为912元。现在秋季和夏季收入相当,那么,一个三口之家一年收入1824元。除国家的农业税和“三提五统”外,有些地方还有人均摊派的特产税。有的地方在结婚登记、中小学生就学、农民建房和办理计划生育指标等过程中向农民搭车收费。还有冬季和春季挖河和农田水利建设收费等。每人大约需交一二百元,这样三下五去二,一个三口之家一年收入(把粮食折合成钱)才一千多元。这些钱不仅要满足一家人吃饭穿衣,养老养小,而且还要修房盖屋,看病吃药,婚丧嫁娶等等,农民确实不堪重负。
作为基层干部应想方设法一方面减轻农民负担,一方面增加农民收入。但现在一些干部缺乏责任心,热衷于做表面文章,浮夸虚报,一门心思跑官要官,贪图享乐,不愿到农民中间调查研究,帮助农民解决问题。反而认为现在农民就像“干柴火”。作为舆论部门究竟要作怎样的引导?是替农民说话,还是替那些干部说话?
替农民说话,批评那些违反党的政策加重农民负担的人和事,真正把农民负担减下来,为农村经济发展创造一个宽松的环境,给农民一个休养生息的机会。党中央、国务院对减轻农民负担三令五申,但有的干部仍然我行我素,造成农民的不满情绪。舆论对于加重农民负担的事件给以及时曝光,既对增加农民负担的干部起到了批评教育的作用,也消除了农民的不满情绪。有利于农村形势的稳定。
如果替那些干部遮遮掩掩,就不能真正落实上级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文件精神,还会严重挫伤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农民对党和政府失去信心,因而削弱党在农村的凝聚力。
其次,“干柴火”的说法不利于法制建设的宣传。例如,一些农民来信反映,他们村既没有企业,也没有副业,一年下来,把富户、穷户和中等户的收入折合起来,人均年收入无论如何也到不了3000元,而乡里对他们的征购提留却按年人均收入3000元计算。还有的村民反映,他们村几年没有修路修桥了,也没有用钱办什么厂子,而村民该交的“三提五统”一分不少。可是村里却外欠债务数万元,群众意见很大。按照“干柴火”说法,就要尽量回避这方面的问题,掩盖矛盾,以期“不出乱子”。这难道是一种负责任的态度么?
党的十五大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并经九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决定,将这一基本方略载入宪法。作为新闻单位应该加强法制建设的宣传报道。眼下,不是怕农民对有关法律法规懂得多了,而是应当加强对农民的法制教育。让农民学法、懂法、守法;让农民清楚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要允许农民拒绝非法摊派,要引导农民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同时,还应依法追究四乱(乱收费、乱摊派、乱集资、乱罚款)者的法律责任,把农民的负担纳入法制化的管理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