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松虎
读过《为了社会的良知——嘉禾舞弊丑闻曝光始末》,又读了国防科技大学刘朝先生的文章《记者,你为何事先不报告》,感到刘朝先生的观点于我心有戚戚焉。我能理解他盼记者增强社会责任感的热望,也比较了解某些记者“抢新闻”、“挖新闻”的职业“惯性”。首先我要说,就这条“新闻”而言,我希望舞弊者受到应有的处罚,而受到连累的无辜者能够扬眉吐气,这样才是对他们每一个人的公平和公正。
那么,有关记者对此负有什么责任?
我认为,从我国新闻从业人员的党性要求和宣传纪律来看,对本文讨论的个案而言,记者不应“为新闻而新闻”——只要能引起关注、引起轰动,就“让新闻来得更猛烈些吧”。当然,报道出来以后,有关部门迅速处理,该关的关,该罚的罚,使这条新闻的受众感到“大快人心、大得人心”,同时,对其他地区也有其警示作用。但恰恰在这个过程中,记者可能忽视了那些无辜的考生——成百上千的考生,还有他们的家长,对本次高考是多么的投入心血、汗水、时间、钱财……图的就是报效国家,推动社会,发展个人。难道这些不值得关注吗出现了舞弊的苗头,记者为什么不挺身而出,通过举报等渠道,使有关部门及早制止,从而做到未雨绸缪有多少并未舞弊的学生,得了高分却因可能受到的不公正待遇而不敢填报自己心目中的理想大学?
所以,在这个过程中,记者本应唤回自己的社会责任感,把“帮助制止舞弊行为”放在第一重要的位置,而不是“秘密”地抢什么“新闻”由于较为激烈的新闻竞争,逐渐强化了部分记者不顾一切因素(包括积极因素和消极因素)只管去“抢”新闻的意识,现在有必要“刹刹车”。记者应该考虑一下:还有没有更合适的解决问题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