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亚伟
孩子是祖国的花朵,民族的希望,家庭的寄托,国家的未来。与孩子血脉相承、朝夕相处的父母,更是在孩子身上寄予了无限深情。衣、食、住、行,事必躬亲;辛勤操劳。乐在其中。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
俗话说:智者干虑必有一失。如今的独生子女们虽被殷勤呵护,但正因为长辈的溺爱放纵或孩子缺乏防范意识,意外的伤亡事故仍会无情地降落在他们的身上。屡屡发生的悲剧,让人悔恨万分,扼腕叹惜。
眼外伤:儿童致盲的首要原因
郭颂和刘桐是在一个幼儿园里泡大的,两家又住在一起。每天放学做完作业,两人不玩到天黑根本想不起回家。
淘气、好斗、寻求刺激是男孩子天生的秉性。这天正值周末,郭颂的爸爸出差回来,给他买回一只能发射子弹的玩具手枪。小郭颂拿在手里,当即“杀”出家门,将院里的小朋友们分成“两个阵营”开起仗来。郭颂率众发起猛攻,刘桐与小兄弟们用小石子和沙土奋勇抵抗。郭颂仗着自己的“真枪实弹”,打得“敌军”东躲西藏。“胜利”在望之时,一颗子弹射中刘桐的左眼。小刘桐一声惨叫,血水顿时顺着他捂着眼睛的手指缝流了出来。两位家长虽然以最快的速度将刘桐送到最好的眼科医院,但他还是失去了一只明亮的眼睛……
儿童生活经验不足,自卫能力差。多年来在各地医院眼科所接受的病人中,儿童机械性眼外伤发生率一直居高不下。据有关资料统计,眼外伤在儿童致盲因素中已跃居首位。这其中有竹签、树枝、铁丝、缝衣针等尖锐物体所致的刺伤,弹弓、玩具手枪所致的击伤,棍棒等其他外力所致的钝挫伤。
眼球组织娇嫩,角膜、晶状体、玻璃体等组织透明无血管,抗损伤能力及损伤后抗感染能力相对较弱。严重的眼外伤可导致眼球穿透伤,造成角膜、巩膜穿孔,晶状体损伤,甚至睫状体、玻璃体等眼内组织脱出。即使有些眼外伤能得到及时的救治,但某些组织损伤修复后往往失去透明性,阻碍光线通过。极易导致视力下降甚至失明。
烧烫伤:儿童肢残的罪魁
石柱兰和丈夫从山西来京打工,在城乡结合部租了一处院落从事生猪屠宰。不但生意日见红火,而且又添了个大胖小子,自然乐不可支。这天,石桂兰把孩子放在灶台旁的土炕上,便烧开一大柴锅的开水,准备叫伙计杀猪退毛。就在她向伙计们派活的一会儿功夫,已经会到处乱爬的宝贝儿子不甘寂寞,摇摇晃晃地爬到了炕边,小手一滑,重心朝下,“扑通”一声,就掉进了滚开的大锅里。当母亲听到孩子撕心裂肺的哭嚎,转身将他捞出时,小家伙已烫得不成了样子。据医生诊查:孩子全身烫伤面积达92%,其中三度烫伤达60%,上下肢肌肉功能严重受损……
张新明所在单位购买了一批磁性电子取暖器,作为福利品发给了职工。一天,小张把刚刚出生两个多月的女儿哄睡后,怕女儿冷,便拿出了电子取暖器,放在紧靠床边的木凳上,插上电原。然后他就抄起暖瓶去食堂打开水。10多分钟后当他打开房门时。立刻惊呆了,只见浓烟滚滚,取暖器上的熊熊燃起的火苗已引着了孩子身上的被子。孩子整个头部被熏黑。右肩和右上臂被大面积烧伤。当小张疯了似的将孩子救出送到医院时,心爱的女儿已气息奄奄。虽然全力抢救,但20多天后孩子还是圆伤势过重,痛苦地离开了刚来到的人间。
像这样的惨剧,在各地城乡,尤其是农村不胜枚举。据统计,在引起儿童肢体残疾的后天因素中,烧烫伤已升居第1位,占14.07%。因此,家长们一定要记住:对于动作还不够协调的儿童。千万不要让他们接近炉火、灶台和正在使用中的电器。易燃易爆用品和家用电器不要随便放在儿童附近,使用时要严加看管。热水瓶、热粥锅等器皿也要远离年幼的儿童,更不要让他们自己去取热水瓶。要让他们懂得,碰这些东西是危险的。
游泳:防范溺水死亡
盛夏,对于中小学生来说,能在游泳池或在家附近的河塘里畅游或扑腾一番,确属乐事。但是,你可曾想到:碧水能驱署解热,亦可毁人性命。据有关部门统计:每年夏季都有游泳溺水死亡事故发生。尤其是中小学生,溺水死亡的人数有逐年上升的势头。剖析事故原因。不能不令人惊心肉跳。
首先,正式开办的游泳场馆不一定能保证孩子万无一失。目前游泳场馆的数量远不能满足日益增多的游泳爱好者的需要。各个游泳场馆爆满,给管理工作造成极大的压力,伤亡事故偶尔也会发生。北京燕山区某中学初一年级学生萧可,放学后兴冲冲地和同学们来到某游泳馆深水区,未顾及看清水的深浅,便急不可耐地一个猛子扎了下去。殊不知,当时游泳池水还未达到应有的深度。可当时场内没有警告标志,周围也没有服务人员提醒。萧可的头重重地碰在了坚硬的池底,当同学们七手八脚把昏昏然的他救上来时,他的下半身已基本瘫痪。经医院诊查:颈椎呈爆裂性骨折。
其次,非游泳区的安全系数极低。有关部门划定的非游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