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美国学者的读和写

1999-06-11 13:20李向前
百年潮 1999年5期
关键词:做学问著作学者

李向前

在美国一年,最大的遗憾就是四处奔波,未能安安静静地坐下来多读一点书。当然,这是相对于那里特别好的读书条件而言。所谓读书条件好,是指大学里图书馆众多,藏书丰富,借阅方便,有舒适的读书空间。例如,哈佛大学就拥有90余座大大小小的图书馆,其主图书馆,即以死于泰坦尼克海难事故的著名藏书家维德那命名的Widener Memory图书馆,藏书量仅次于美国国会图书馆,位居全美第二,是哈佛人引以骄傲的“圣地”。

图书馆条件好,受惠的自然是读书人。我发现,美国大学里的学者和学生,也就是所谓“职业读书人”的读书,有很多值得我们了解的地方。

第一,他们的读书量比较大。美国大学生一般是一两周写一次paper,也就是小型论文。而为了写这篇小论文,按照老师的要求,要读大约十几种参考书(当然不都是通读),几百上千页的材料,从中熟悉史实,概括要点。之后才能通过课程,对付考试,最后得一个好的成绩。如果语言不行,比如外国留学生,在这样大的读书量面前,是相当艰难的。

学者们读书又与学生不同,目的是为了做学问。他们的读书量大致可从著作后面的注释上“量”出来。西方教育的规范是从近代科学发展中衍生出来的,它的基本要求是严谨、准确,如同我们所说的“求是”(事实上,人文科学研究因为受人的社会存在和意识形态观点的影响,做到“求是”很难),“无证不立”,或严格推导。即便是社会人文科学的著作,也必须严格使用证据,注重过程的客观描述。所以,西方学者的著作往往是注释极其规整、繁多,几乎到了无判断、无语句不证的地步。特别是引用别人的观点、材料时,一定要加以注释,以表明所本、所宗。当然,这样做也是必须的,它表明对别人著作权的尊重。此外,西方学者著作中的注释还有很大的学术价值,即他们把许多考证性、资料性的东西放入其中,以增加正文说服力并提供进一步研究的线索。因而,当我们阅读西文著作时,经常会为著者给出的大量注释惊叹。一本著作的注释占整个篇幅一半的情况,是很常见的。因为我见过学者们用汽车的后备箱装运借阅的图书,归还看过的书,所以我相信他们至少是翻阅过这些书的。有一本南希·塔克写的关于台湾与中美关系的书,我印象特别深刻。它不仅引用了大量的档案(包括来自国家各个档案馆和总统图书馆的第一手档案),而且参考了几乎所有已出版的有关著作、文章。读这样的书,你无法不感到它的分量,也不能不为作者的严谨而叹服。

其次,是西方学者读书的速度快。几百页的书,他们几天工夫就“啃”完了。我有一位朋友,他说他上中学时,就一天读一本科幻小说。我想,西方人书读得快,可能与他们的拼音文字有关。记得“托福”考试材料说,中国人经过训练,最快速度每分钟能读210个词,而美国具有相当文化水平的人可以读到400个词以上。可见,对方块字图形结构的辨认,在技术上要比辨认拼音字母复杂。但是,从根本上说来,人是读书的主体。要是人懒于读书,就是有再高的技巧和便利,也于事无补。这就是说,书读得快慢多少,根本取决于读书人的需要。对于一个想做学问、并且是想作出新创造新建树的学者,他只能尽最大力量读书,否则,他就会渐渐地在“职业读书人”中黯然失色,在激烈的竞争中被淘汰。这就是读书快的人的基本动力。

可是,在正常情况下,读书速度与写书速度似乎并不构成正比关系。也就是说,读书快不见得写书也快。这个道理其实也简单。如果你写的东西不是重复别人而是创新,如果你想发别人所未发,那就一定要在最大量地研究别人已有成果的前提下,提出自己的新看法。而这样做就需要调查、思考。西方学者对“文献综述”这样的工作,大都非常认真。对他们说来,这是不能缺少的基本功。

一般说来,美国学者的著作周期并不短。原因是,要完成一部专业性很强的著作,就必须做大量的工作,尽可能将本领域的相关文献搜罗干净,然后才可能下笔。特别是在历史学这个行当里,材料的搜集非常艰苦,不是短时间所能完成的。这就决定了它只能是个“慢功”。如果读者在新著中既看不到详尽的注释(这种情况几乎没有,因为在西方现存的学术规范中,没有详尽注释的书稿是不符合出版要求的),也没有发现新观点,那么它的声誉会受到极大的损害。

正因为如此,西方学者的研究著作一般是相当“费时费力”的,特别是那些为奠定自己学术基础的著作,要花费相当 的时间去“研磨”、“打制”,方敢拿出“面市”。在西方史学圈子里,很难想象年轻学者在短时间内一本接一本地出版自己的著作。一是在学术研究规律上不可能;二是在无形的学术气氛中会受到约束。当然,造诣很深的“大牌”学者会有很多著述,但那是在多年积累之后才可能完成的。一般说,年轻学者从他们毕业(即获博士学位)到出第一本自己的代表作,要3至5年的时间。然后在本领域的研究可能周期短一些,约在2至3年,这还是在他们的言论尺度与材料搜集的限度均较宽泛的条件下而言的。我查了一下,MacFarquhar教授的《文化大革命的起源》第二卷,出版于1983年。而第三卷直到1997年年底才出版,其间历经14年。当然不是说在这14年中他别的什么都没干,专门从事第三卷的写作。但至少说明他在搜集材料、研究问题上极尽周章,不到有把握的时候不把成果拿出来。记得别人对我说过这样一件事:MacFarquhar教授曾想请一位中国学者帮他整理《文化大革命的起源》第三卷的中文材料,结果这位“著作等身”的年轻学者说,非常抱歉,他正忙着写一本书,实在没有时间。老M听说后十分感慨,说:“我十年还没写完一本书,他却又写了一本!”此事曾传为一时的笑谈。

美国学者做学问肯下功夫,其所希望的直接回报并不是金钱,而主要是自己的学术名誉、地位和价值。在美国,学术性著作的出版,一般稿酬很低,有时甚至根本没有稿酬。即使如此,学者们仍然希望那些最有名望的出版社能出自己的著作。如果要谈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人文精神,这倒是很值得研究的一件事。美国学者并非耻于言“利”,他们在高度成熟的市场经济中生存,如果没有“利”,如果不以现有职业做谋生手段,那岂不要饿饭?但作为知识分子,其社会责任和专业兴趣,可能是更重要的东西。这些东西促使他们去追求精神上有形或无形的收获,并以此换取相应的学术地位。至少,他们在做学问时,不会首先考虑怎样把“成果”变成钱(畅销书作家又另当别论)。同时,高度成熟的市场化社会,也必然是高度信用化和信誉化的社会,搀杂使假绝对要被淘汰出局。这样,作为一种社会分工,知识分子必须忠于自己的职守。而作为一种职业道德要求,知识分子应该具有高度的自律:他们首先是为社会的精神生产而存在,而不是只关心赢利的商人。我想,在我们这个市场经济还不算高度发达的社会里,在知识分子生活还相对清贫的状态下,人文精神的保持更有重要意义。这不仅因为我们有绵延千年的人文传统和“良史”精神,而且还肩负了更沉重的社会责任。

有了社会责任感和个人成就感的统一,学者们对于自己劳动的意义会有不同的感觉。我曾遇到一位美国学者,他为研究抗日战争时期中国西北农村的社会变动,在陕北仍相当贫困、闭塞的米脂县一住30天,去查阅县档案馆的档案。当我问他是否在生活上遇有不便时,他相当满足地告诉我,他完全能够适应当地的生活。我知道,他嘴上这样说,实际最重要的动力源泉,来自那些珍贵的第一手资料。这件事使我深有感慨。我们少数历史学者现在宁愿足不出户在家里“炒”那些已被人们炒得没味的“历史”,而放弃了最基本的史学要求,去扎扎实实做史料搜集工作,去严谨科学地进行研究。于是,与西方同行相比,我们是不是过于“浮躁”,也的确对学问功利化的倾向缺少应有的警惕呢?

观察别人的读与写,会给自己一种激励。做一个优秀学者,恐怕首先是要净化自己的灵魂。杂念、急功近利等等,只会毁了纯洁的知识殿堂。在即将跨入新世纪门槛的时候,我认为,弘扬高尚的人文精神是非常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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