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教育科学院是1989年2月在吉林省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所和吉林省教育科学研究所的基础上建立的。我院的主要职能:一是做好院内的教育科研工作;二是为省教委和省的教育改革与发展咨询服务;三是推动全省教育科研工作。
省教育科学院是一个含各级各类教育研究的综合研究机构。按照我国教育科研管理体制,我院同各市(州)和高等学校的教育科研机构,是兄弟关系单位,没有领导的关系。针对上述情况,省教育科学院如何更好地发挥作用、积极推动全省的教育科研工作呢?我们认为,成立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是一个关键问题。
在省教委的领导与支持下,经过一年多的积极筹备与努力,我省于1990年7月成立了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由16名领导、学者组成。省教委主任陈谟开教授任组长,张茵等2位副主任和3名学者任副组长,省教育科学院院长聂海清研究员任副组长兼规划办公室主任,规划办公室设在省教育科学院。这样,通过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的工作,就可以把全省教育科研队伍组织起来,开展一些重点课题的研究,就可以把院内教育科研与全省教育科研协调起来,统一规划,加强管理与指导。
为了扩大规划办的职能,1996年4月省教委决定,将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更名为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其办公室简称为“科研办”),并赋予它对全省教育科研工作的领导职能。即它不仅负责全省教育科研课题的规划,而且具有对全省各市(州)教育科研机构和高校教育科研所(室)的领导职能。”
实践证明,这样做,不仅有利于全省教育科研重点课题的研究,也推动了全省教育科研机构建设与队伍建设。
为了加强教育科研办的工作,促进全省教育科研的健康发展,下面,把我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的工作作个阶段性的总结。
一、工作回顾
我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成立8年来,在省教委的领导下,主要做了以下几件工作:
第一,协助省教委召开了两次省教育科研工作会议。
建院初期,以省教育科学院的名义,一年召开一次全省教育科学研讨会,主要是起交流经验与互通情报的作用。
1995年3月22日至23日,在会前对全省教育科研机构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及其成果检查评估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准备,以省教委的名义,召开了吉林省首届教育科研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各市(州)教委主任和主管教育科研工作的领导。省委副书记张岳琦,副省长桑逢文,省委常委、宣传部长许中田到会并讲话;省教委主任陈谟开作了《明确方向,加强领导,努力把全省教育科研工作推向新阶段》的主题报告;全省9个市(州)教委领导向大会报告了对教育科研工作的认识、措施与经验;会后下发了吉林省教育委员会文件(关于加强和改进教育科研工作的意见)。这次会议比较好地解决了教育科研的“地位作用问题”、“领导责任问题”、“组织建设问题”与“加大投入问题”。它是以省教委名义召开的第一次全省教育科研工作会议,从效果来说,它成为我省教育科研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次重要会议。
1997年3月,又协助省教委召开了全省第二次教育科研工作会议。陈谟开主任作了题为《发挥教育科研作用,实施“科研兴教(校)”战赂》的主题报告,主管副主任徐毅鹏作了题为《深化研究,加强领导,进一步开创全省教育科研工作新局面》的总结讲话。这次会议强调教育科研是一把手工程,进一步落实了科研工作领导责任。
这两次全省教育科研工作会议,对于落实科研先行地位、明确领导责任、加大经费投入与强化组织建设,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开创了我省教育科研工作的新局面。
第二,制定全省教育科研“八五”、“九五”课题规划。
省教育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原名)成立后,做的第一件重要工作就是制定我省教育科学“八五”课题规划。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召开的第一次会议,就是讨论《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条例》、《吉林省教育科学“八五”重点课题指南》。根据全国教育科学“八五”课题指南的精神,从我省教育科研基础、科研队伍、科研优势等实际情况出发,确定了4个方面共120项课题;最后,审批立项的“八五”重点课题55项,一般课题29项,青年课题9项;1996年审批的“九五”课题185项(其中重点课题70项,一般课题115项)。
我们认为,制定全省教育科研课题规划,是科研办的一件最重要的工作,它对推动全省教育科研工作,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与激励作用。
第三,做好重点课题的管理工作。
全省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的完成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科研办对课题的管理水平。
对于重点课题的管理,我们主要抓三个环节:
—是把好审批立项关。专家组认真审阅课题申请书,逐项认真审查“课题价值”、“研究队伍”(重点是课题负责人的能力与成果)、“论证内容”与“保证条件”等方面,然后投票表决。对审批立项的重点课题,由省科研办管理;对于一般课题,委托当地规划办代为管理。
二是坚持课题中期检查制度。对于规划重点课题,每年检查一次,要求课题负责人在年末书面报告课题进展情况,特别是课题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对于重点课题比较集中的地区或高等学校(如东北师范大学、吉林大学等),我们在年终,组织专家听取课题负责人的汇报,共同研究课题如何深入,确保课题研究任务的圆满完成。像吉林大学等重点高校主管科研的校长对这项活动也都很重视。
三是组织好课题鉴定。省规划重点课题完成之后,根据课题负责人的申请和上报的材料,按重点课题管理的要求,组织专家组进行鉴定。8年来,我们共组织专家组鉴定课题成果50余项。我们强调鉴定专家组必须具有省内最高水平,具有权威性。比如鉴定关于某学科方向的教育科研成果,其专家组成员中,要聘请在此学科的省内知名教授和省内著名教育管理、理论研究方面的专家。鉴定会上,在宣读专家组鉴定意见后,我们还特别重视这样一个环节,即请一两位专家讲讲个人意见,使课题组成员得到更多更具体的帮助。
第四,开展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评奖活动。
开展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评奖活动,能够强化教育科研的地位与作用,调动广大教师和教育科研工作者的科研积极性,有利于优秀成果的推广。因此,我们也把它作为科研办的一项主要工作,并使它规范化、制度化。
我省科研办组织的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评奖活动,有这样三种:一是全省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评奖。它是省级评奖活动,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师、教育科研机构的科研人员与教育行政部门的干部,都可以申报成果参评。这种评奖活动,两年一次。科研办成立后,已组织两次这种评奖活动。由于它的影响面较大,受到各类学校和科研机构的重视。这种评奖,包括初评、复评与终评,终评由省教委主任、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
组组长主持,聘请省内著名教育专家参加终评组,以提高这种评奖活动的权威性。二是“八五”结束时,对省教育科学“八五”规划重点课题成果,进行一次综合评奖;“九五”结束时,我们也将开展这种评奖活动。三是为了给青年教师和教育科研人员创造受奖条件和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我们还进行了一次青年人员评奖活动,使他们受到很大的激励。同时,省科研办对院内来说,是院科研处,在院里组织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离退休老同志也可以参加。
二、几点体会
我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成立8年来,在省教委的领导下,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的指导下,做了不少工作,在推动我省教育科研工作、促进教育科研为教育改革与发展服务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8年来的工作,我们主要有3点体会:
第一,加强重点课题的管理是做好工作的重点。
加强重点课题的管理包括对省级重点课题和由我们申报、经批准立项的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和国家教委级重点课题的管理。这些课题都有较大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抓好这些重点课题的管理,才可能出精品,才可能提高我省教育科研水平。
几年来,在省教委主任、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组长陈谟开教授的领导下,我们抓了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八五”规划重点课题2项(关于高等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研究;关于高等教育评价的研究子课题)、国家教委“八五”规划重点课题4项(关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高等教育理论研究,关于高等教育与科研、生产相结合的理论与实践的研究,关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教育研究,关于职教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研究),取得了一批较高水平和较大影响的优秀教育科研成果,比如<高等教育评价概论)和(高等学校管理专论)这两本专著,均获全国首届教育科学优秀成果评选一等奖。
第二,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是做好工作的保证。
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是省教育委员会领导下的具有行政职能的科研工作领导机构,即它不仅负责全省教育科研的课题规划与管理,还具有对各高等学校、各市(州)教育科研机构建设和教育科研工作的领导职能。
8年来,我们按照省教委的文件精神,对各市(州)区(县)教科所、规划办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及其成果进行了两次评估检查活动,大大推动了各地教育科研机构建设和教育科研水平的提高。同时,省教委领导十分重视提高科研办人员的素质,强调不仅要不断提高科研管理能力,也要努力提高自己的教育科研水平。科研办人员每年都要完成符合质量标准的一定文字数量的科研成果。
第三,主动取得省教委的领导是做好工作的关键。
省教育科研办是省教委领导下的一个科研工作办事机构。由于它面向省内务高等院校和各市(州)教育科研机构以及履行教育科研工作的领导职能,它的工作必须得到省教委领导的重视与支持。实践使我们体会到:主动取得省教委的领导,是做好工作的关键。
如何主动取得省教委的领导,我们的做法:一是加强请示汇报,主要工作一定要按照省教委领导的意见去做;二是用做好工作的实绩取得领导的重视与支持,工作中“有为”,在领导心中才能“有位”;三是当好参谋,让领导放心。比如第二次全省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评奖,受理申报参评成果711项,工作量很大,任务也较艰巨。我们在初评与复评中,严密的组织,过细的工作,较合理的评选结果,使省教委主任、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组长比较满意、放心,利用较短的终评时间,就圆满地结束了这次评奖活动。
我们的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由于科研办人员少,工作不够深,不够细;又如在组织建设方面,各市(州)区(县)有规划办,但高等学校要不要设立规划办,若设立规划办是放在高教所(室),还是放在科研处,我们还没有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