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基金会公布了《中国煤矿尘肺病治疗基金会科研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并于2008年3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由基金会研发部起草,几经修改,于1月30日理事长办公会审议通过。该《办法》的出台,规范了科研工作,完善了科研管理制度,为基金会有序地开展科研工作提供了依据,在提高尘肺病的科研和学术水平方面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中国煤矿尘肺病治疗基金会科研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基金会科研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以应用研究为主,坚持与基础理论、与尘肺病治疗康复的临床实践、与人才培养和新技术推广应用相结合的方针。该《办法》明确专家组定位为对基金会科研工作和学术工作进行指导和咨询的学术组织;明确研发部主要责任是具体负责基金会科研工作管理的职能部门。同时还对科研项目的资助对象、课题申报要求、立项程序、结题要求、科研档案管理、成果鉴定、成果归属、科研基金使用等作出了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