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福忠
我曾就马克·吐温的名著《汤姆·索亚历险记》作过一个小小的调查。
问:读过《汤姆·索亚历险记》吗?答:当然。
问:这是一部写孩子的好书,书中的小人儿写得有血有肉,令人难忘,给你印象最深的都是谁,你能列举几位吗?
答:汤姆·索亚。
问:没错儿,书中第一号人物,小人儿干了许多连大人都干不出的事情,比如他敢在全体同学面前代人受过,因此白受了老师一顿皮鞭而满不在乎;比如他冒着被报复的生命危险,出庭作证,伸张正义;又比如他和小恋人贝基在那个大岩洞里身处绝境而不灰心不气馁,靠勇气和智慧终于绝境逢生。还有谁呢?
答:哈克。这个小流浪儿的生存环境极差,可人品高尚,甚至有汤姆在某些方面都不及的素质,令人难忘。
问:所以作者在写出《汤姆·索亚历险记》后不久,便动手为哈克树碑立传,不惜花上七八年时间,终于写出了作者最伟大的作品《哈克贝利·芬恩历险记》。还有谁?
答:还有贝基姑娘。
问:汤姆童年一见钟情的小恋人儿,活泼开朗,心地纯洁,就是有点娇小姐性儿。虽然我们无法考证汤姆和她是否终成眷属,但作者为这两个十分般配的小人儿在那个岩洞里同甘苦共患难的历险活动,用书中最长的篇章,写出了最精彩最感人的一幕,读之如饮甘露(见第31章)。“还记得谁呢?”
答:还有——喔,让我想想,对,还有一个和汤姆、哈克一起离家出走去当海盗的男孩儿,我一时记不起他的名字了。
问:你是说乔·哈珀吧。他是汤姆的结义小哥们儿,那次和汤姆、哈克一起离家出走去当海盗,做的是“海洋大王”呢,响当当的名字,只可惜他名不副实,后来很快想家想得不顾体面,成为最大的动摇分子,要不是汤姆使计留住他,他可就当了逃兵了。还记得谁?
答:喔——别为难我了,具体的人名还真记不起来了,不过一些写得非常经典的情节永远也忘不了,比如汤姆巧诱一大群玩伴儿争着抢着为他粉刷围栏;又比如汤姆大闹主日学校,等等……
我先后和五六个朋友进行过类似的交流,《汤姆·索亚历险记》一书的那些活泼可爱的孩子,有名有姓说得出的一如上述,只有个别朋友还记得汤姆的表姐玛丽;然而,谁都没有提起汤姆的异母兄弟席德!
这使我大感惊讶和不解!朋友们,怎么能忘了席德这个小人儿呢?
严格说来,《汤姆·索亚历险记》应属西方流浪汉小说的一族,书中以一个主人公为主线,少数几个人物为辅,其余的人物则都充当枝叶的角色,作者写过他们就弃之不用了。在《汤姆·索亚历险记》一书中,汤姆是当然主角,够得上辅助人物资格的,只有哈克和席德,也只有他们俩陪着汤姆在书中贯穿了始终。虽然哈克一般被认为是书中第二号人物,但因席德和汤姆是一家人,他的出场远远早于哈克,几乎和汤姆同时出场。就在第一章里,汤姆从外面的精彩世界玩得天昏地暗地回到家不久,作者就把席德引见给了读者:
席德已经干完了他那份活儿(拾碎木柴),他是个安分的孩子,不会生着法子干什么出格儿的淘气事儿。
这段话看似给了席德一个漂亮的亮相,却是作者的伏笔,深藏着作者的一番用意。在紧接下来的晚餐桌上,波莉姨妈怀疑汤姆下午逃学去游泳,颇费心神地跟汤姆兜圈子,苦苦寻找破绽,但是汤姆远比波莉姨妈机灵,把她的招数一一化解了,波莉姨妈只得当着全家人的面承认:“我看你就像俗话说的,是那种燎掉毛的猫儿——你不像外表那么糟糕。”汤姆受到了难得的夸奖,危机似乎就要过去,汤姆又一次混水摸鱼即将成功,但就在这节骨眼儿上,席德从暗处露了出来,说:“得了吧,我分明记得你是用白线缝领子的,这会儿却是黑的。”这话听来是小孩子家在使小心眼儿,但却带着阴森森的杀气:此证一经确定,汤姆就只有挨打的份儿了。汤姆只好趁波莉姨妈还没有反应过来,逃之夭夭。汤姆为了遮掩他去游泳的事,在衬衣领子上作了手脚,骗过波莉姨妈,却难逃席德的眼睛。席德这次揭发的材料仅仅涉及黑线和白线这样微小的细节,不仅证明他平时监视汤姆多么肯下功夫,也足以说明他在收集别人的黑材料方面已是专业水平的老手了。这个小人儿的厉害之处还在于他的打小报告行为完全以身为一家之长的波莉姨妈的意志为转移,他的告状行径看似为了让汤姆学好而显得堂而皇之!
然而,小报告毕竟是小报告,毕竟是一面之辞,背后奏本。在孩子们的世界里,向大人告状的行为大约等于大人世界的叛徒活动,是极受鄙视极没人缘的(在书中我们始终没有看见席德有个玩伴)。干这种勾当的孩子往往表面听话,乖巧,但心理阴暗,时刻在抓别人的小辫子;他们智商平庸,心计全花在算计别人上;极爱出风头争名誉,光明正大的交锋中却一无所长,不战而败;于是乎,为了获得某种利益和好处,就只好靠打别人的小报告引起大人的注意了。如若在中国的文学形象中寻找同类小人儿,那就是《红楼梦》中的贾环了。曹雪芹在塑造这个孩子时,念他年龄尚小,兴许有可塑之处,在其名字上多添一画,否则便不是贾环,而是名符其实的“贾坏”了。从本书中我们也可看出,马克·吐温也只是用波莉姨妈之流的眼光,让席德亮了一个尚且光亮的形象,而从汤姆的利益看,却是给席德的品行定下了不高的调子。
我们在第三章再看见席德时,他正在偷糖吃。
就一个自自然然完整的人来说,席德无论哪方面都输着汤姆。就比如偷糖吃这种孩子惯有的不是毛病的小毛病,汤姆明人不会干暗事,“试图在他姨妈的鼻子底下偷糖吃”,结果“指节骨上挨了几下。”汤姆不服,同他姨妈争辩说:
姨妈,席德偷糖吃你可是不打的。
是啊,席德还不像你一样折腾人呢。我要是不看着你,你会偷个没有完的。
同样是个“偷”字,大人却弄出许多不同的含义,而汤姆的失败恰恰在于他“偷”也只会当着人偷,把阴谋搞成了阳谋。在这点上,他永远输着席德。席德是在波莉姨妈一转身走进厨房的功夫,开始往糖碗里伸手偷糖吃的。他很明白阴谋无论如何见不得光明,是偷就得背着人;可他又极想向汤姆炫耀波莉姨妈对他的偏向,就是在这种阴阳交错的心境支配下,“手指头一滑,糖碗掉在了地上,摔碎了。”
很难得,搞阴谋的人在搞阳谋的人面前栽了。汤姆因此欣喜若狂,故作镇静地“等着看那个乖模范孩儿‘乖乖就范”。可是,汤姆全然不知他又犯了一个无可挽回的错误:他没有及时向一家之长汇报情况,可这又与他的本性有直接关系:他生来不会告状。他是一个心地光明磊落的小家伙,不懂得这个世界很复杂,防人之心是少不得的。就在他自以为“有好戏看了”时,从厨房返出来的波莉姨妈一巴掌把他打得“趴在了地上”!汤姆忍无可忍,大声抗议说:“嘿,住手,你凭什么打我呀?——是席德打破的!”你道波莉姨妈稍加愣神后会怎么说?“哼!可你挨这个也不冤枉,依我看,说不定我离开时你干什么别的大坏事了呢。”
说你坏你就坏不坏也坏,说你好你就好不好也好。这无疑是《汤姆·索亚历险记》一书中最精彩最幽默最有内涵的一场戏。戏中的每一个细节都符合实际生活的逻辑。汤姆受冤枉是因为他有偷糖吃的“前科”。波莉姨妈不做调查研究专制论断是因为她攥着汤姆的一大把小辫子。家长在孩子的世界里十之有九扮演着专制君主的角色。谁敢在家长的眼皮子下面扮演自由斗士,下场一如汤姆。作者写这本书就是要为孩子争取更多自由的生活环境和更多的理解。
然而,席德呢?席德哪里去了?在汤姆和波莉姨妈发生冲突时,席德在干什么?在这种场合下,席德只会表现得无比乖巧,无比可怜,让人原谅,让人忘却。他很明白,在民主和自由远受专制奴役和摆布的环境中,总得有人来胡乱维持一种秩序,他只需要认准谁是统治者,耍尽一切手段钻空子就可以了。他没有勇气站出来大喊一声:“是我打碎的,别冤枉别人!”他也用不着充当英雄好汉。他需要的只是对波莉姨妈察言观色,投机取巧就是了。他的那点智商全部用来琢磨人,琢磨生活,于是在这种琢磨中渐渐培养出了一种投机取巧的阴暗心理,培养出了一种积习难改的犹大性格。因此,作者此后再不给席德打任何掩护,每一笔写下的都是席德的阴损之招。
汤姆怕麻烦漏做一次晚祷,席德在心里记下一笔;汤姆夜出晚归,席德同样记下一笔。在汤姆看来,他的小小不言的过错只是小孩子家的贪玩和耍赖行为,但席德却把漏做晚祷上升为对上帝不敬的信仰高度,把夜出晚归说成不守纪律,犯了家规。然而让人感到不寒而栗的不仅仅是席德拉大旗作虎皮的觉悟和习性,更因为他长期收集整人材料渐渐养成的那种耐性、佯装和心术。书中故事发展到第十一章时,席德的这种行径已经发展到了一种令人毛骨悚然的地步。
汤姆和哈克夜间外出,偶然碰上圣彼得斯堡小镇上的首例盗墓案:罗宾森医生雇用酒鬼穆夫·波特和印第安人印琼·乔为他盗死尸供解剖用,印琼·乔却趁夜黑风高跟罗宾森医生算五年前乞讨受辱的旧帐,借酒鬼穆夫·波特的刀,把罗宾森医生杀了。这场戏是汤姆和哈克介入小镇大人生活的开场戏,也是为以后塑造汤姆侠肝义胆的重要铺垫。但汤姆作为戏中人,自然不懂这些,只是被那个杀人的场面吓坏了,当下和哈克刺破手指写下血誓,决不把真相告诉他人。但是,当这桩谋杀案在小镇上搅得沸沸扬扬时,汤姆被折磨得神魂不宁,夜里睡觉呓语不断。他为了避免祸从口出,夜里睡觉时借口牙痛难忍,每天夜里都用带子把嘴勒上,自以为这下他万事大吉了。可是,他忘了身边睡着席德,而席德已是一个十分老到的间谍式人物了:
他一点不知道席德每天夜里都在监视他,常常把他的带子解下来,然后用手托着头,一气儿听很大的功夫,听够了又把带子给汤姆原样捆上。
看看吧!看看席德这个小人儿究竟能干出多么可怕的事情!看看席德这个小人儿干这种阴损之事时,有着怎样一颗病态的心驱使着!他既然肯花如此苦功整汤姆的黑材料,那么他打起小报告来就十有九准了。汤姆一直搞不懂:“他极力想把事情干好,力争上进,可是人们就是和他过不去。”他怎么搞得明白呢?比起心理既阴暗又复杂的席德,他的心地过分纯洁,过分简单了。他因此渐渐丧失了在家里的地位,不得不决心到社会上去闯荡了。家庭对孩子来说是安全岛,但汤姆因席德的屡屡暗算,在家反倒如进孤岛,只得把家当店来住了。在以后的故事里,汤姆回家只是为了过夜睡觉。尽管这样,席德还是不肯放过汤姆。
汤姆、哈克和哈珀出走事件发生后,汤姆一下子成了圣彼得斯堡小镇上的名人。在汤姆出走期间,人们都为三个孩子的失踪感到难过,席德却说:“祝福汤姆在另一个世界过得更好。”这话说得多么世故!他一方面当着众人买了好,而另一方面却是真心希望汤姆从此不再能回到这个家,危及他的地位。可是,汤姆不仅回来了,而且回来得有点名利双获的味道。席德狭窄的心哪能盛得下这些?他又开始打起怎样让汤姆威风扫地的算盘了。可是,汤姆全然不懂这个,一得意就毫无防范,在家里当着全家人吹嘘他出走期间做了一次回家的梦,还把梦中回家的经过如数家珍地道出来。因为他是在讲述他实际偷偷回家的经过,全家人都听得目瞪口呆且深信不疑,唯有席德这个小人儿看穿了汤姆的鬼把戏:“太玄乎了——一个梦竟能做到这种地步,一点错都不带有的!”可是,此时汤姆正在风头上,席德知道这时说汤姆的坏话赢得不了波莉姨妈的赞同,于是又在心里记下了这笔帐!
知汤姆者,席德也!但这种“知”带着妒恨,带着阴损,带着深藏的城府,带着险恶的算计。一旦汤姆的小把戏哪天被揭破,席德准会火上加油,把他内心深处积累的黑材料大肆往外抖落,诋毁别人,抬高自己。故事发展至此为十八章,全书共三十五章,正好一半。作者刻画席德这个小人儿,采取了木刻画的刀法,只是恰到好处地深深刻下一笔。因为每刻一笔都十分使劲,席德的木刻肖像这时已经跃然纸上:一张阴暗的脸,一颗阴暗的心。作者不仅把席德作为汤姆的反面衬托加以刻画,而且至此已经认定席德是一辈子没法从小人儿长大成人,注定一辈子要做个一遇机会就兴风作浪的小人了。于是,作者专心致志酣畅淋漓地去描写汤姆的爱、恨、疑惧、跟踪、探险、野餐、发财和初恋等等一系列历险活动,无暇也无心去浪费笔墨刻画席德这个小人儿了。汤姆是作者眼里人类英雄的胚胎和萌芽,寄托了人类美德的希望和未来,怎么讴歌都理所当然,发自内心。精彩的场面一个接一个,惊险的情节层出不穷,随着故事最后的高潮到来,《汤姆·索亚历险记》一书接近了尾声。我们完全被故事所征服,沉浸在经典名著带来的享受和思索中,全然把席德这个小人儿忘记了。
然而,作者没有忘记。
哈克在追踪坏人的行迹时,发现印第安人凶手印琼·乔因旧仇新恨,要杀害善良的道格拉斯寡妇,便冒着生命危险去报警,救了道格拉斯寡妇一命。但是哈克出于种种原因,不愿意张扬这件事。然而无孔不入的席德探听到了这个信息,暗中传了出去。席德这个家庭小奸细开始社会化了。这是仗义的汤姆尤其不能容忍的,于是怒斥席德道:
席德,这镇上就只有一个下流无耻的人会干这种事,那就是你。你当时要是处在哈克的境地,你准会悄悄溜下山,不向任何人告发强盗。你就只配干这种下流无耻的事;你看见别人受表扬、干好事就受不了。得,赏你点面子——用不着感谢,正像寡妇说的。
于是,作者让汤姆在本书的倒数第二章,赏了“席德两个耳光,踢了他几脚帮他走出了门去”!
马克·吐温写出《汤姆·索亚历险记》时已过不惑之年。这是一个作家进入人生思考的年龄,是作家总结人生的年龄,也是作家愿意把自己的生活经验告诉读者的年龄。作家在本书简明扼要的《序言》里,不惜使用几近一半的篇幅写道:
尽管我的书主要是写给男孩和女孩消遣的,但是我希望男人和女人不要因此就拒绝翻一翻它,因为我写书的部分计划本是试图愉快地让大人回忆他们原本是什么样子,让他们回忆他们如何感受、如何思想和如何交谈,让他们回忆曾经从事过什么奇妙的事业。
这显然是一段用心良苦的文字;尤其作者在最后一句,使用了两个很有歧意的英语单词:queer(奇妙的,难解的)和enterprise(事业,计划)。书中人物所干之事称得上queerenterprises的,除了汤姆和哈克,无疑就只有席德一个了。截然不同的是,汤姆和哈克所干的queeren-terprises,是小人儿干了大人的事,而是席德所干的queer enterprises却只是小人儿干小人的事。这里有作者的幽默、深思和哲理,也有作者的谆谆忠告:
朋友,别忘了席德这种小人和他所从事的queerenterpris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