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新的大学评价体系的形成

1997-03-17 09:09[日]早田幸政
现代教育科学(高教研究) 1997年5期
关键词:基准委员会协会

[日]早田幸政

袁韶莹译

70年代,是日本高等教育界开始反省过去的片面追求数量扩充路线,开始认识到着手提高质量的必要性的时期。大学基准协会于1977年10月1日以“本协会今后的发展”为议题,召开了常务人员会议,审议了当时被会员大学称之为“售后服务”型的评价模式。在这次会议上,与会者强烈主张,有必要认真地研究一下美国所实行的“自我评价”制度和“互相评价”制度。这一主张,得到了1978年1月17日召开的协会理事会的赞同,理事会决定在协会内成立一个“调查委员会”,收集美国6个地区的基准协会的刊物并加以认真研究。

在1979年1月23日召开的协会理事会上,作为协会的一项新事业,“自我评价研究”被列入了《昭和54年度(1979年度)事业计划》。根据这一计划,当年的9月11日在协会内成立了“大学自我评价研究委员会”。这个委员会认为,对于大学的充实和提高说来,自我评价是一个不可缺少的前提。协会理事会同意这一认识,在1981年12月22日公布了《关于大学自我评价的中间报告书》,向协会的正式会员校提出开展自我评价的指导方针。1983年6月24日,为了审议上述《中间报告书》的细目,研究自我评价的具体的实施方法,在协会内又成立了“自我评价实施方法研究小委员会”。这个小委员会一边审议、研究了报告书中应当包括的自我评价项目,一边向协会的正式会员校发出了自我评价项目内容是否妥当的调查问卷。在这次调查工作结束后,1986年12月16日,协会理事会讨论通过并发表了《关于大学自我评价的实施方法的研究报告书》。报告书提出,在2-3年内,各大学都要先进行自我评价,然后再申请由大学基准协会进行评价。

在这一时期内,日本总理府于1984年8月(昭和59年)设立了临时教育审议会。“临教审”于1986年1月22日公布了《审议经过的概要(三)》,又于同年4月23日公布了(关于教育改革的第二次咨询报告>,这两份文件中,都强调了大学团体对成员大学进行“互相评价”,实行“办学水平评价”,以及对大学基准协会的现状进行再检讨,力求提高协会的灵活性的必要性。在这一时期中,大学基准协会于2月21日成立了一个“本协会的现状检讨委员会”,并立即着手对今后协会的活动方式进行认真的研究。1987年7月21日协会内又成立了一个“大学设置·大学评价调查研究委员会”,针对大学设置认可体系和与大学评价有关的各种问题进行研究。在这一过程中,这个调查研究委员会到欧美各国去,对各国的高等教育制度进行了现场调查,特别是到美国去了两次,收集了美国资格认定体系的有关资料。大学基准协会还获得了派员参加新英格兰地区基准协会对柯涅奇卡特州立大学进行资格认定实地视察的机会。通过对美国的资格认定评价体系的调查,使我国按照美国的资格认定评价体系模式而建立起来的大学基准协会今后的活动方式获得了前所未料的有益的启迪。通过这一调查,协会收集了大量资料以及美国的资格认定团体所发行的各种资料,为建立一个新的大学评价体系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另一方面,“本协会的现状检讨委员会”为了提高大学基准协会的灵活度以及强化协会的机能,经过理事会的批准,于1988年2月16日发表了《关于本协会现状的中间报告》,又于1990年(平成2年)2月20日发表了《关于本协会现状的第二次中间报告》。这两个报告中指出,大学基准协会所要求的“资格认定”的内容,是“要判定至少能维持刚被认可时的教学体制而没有恶化,并在此基础上对于如何努力提高质量作出评价”。报告还指出,协会对于大学基准协会的正式会员,对学校每10年一次,对学部每5年一次,要进行定期的评价。具体的评价活动,除了原有的进行合格评价的“判定委员会”以外,还要设立“评价委员会”并在其下面设立“专门委员会”,由它们共同完成任务。

就在大学基准协会摸索如何加强协会的灵活性、强化协会的机能之后,文部省下属的大学审议会于1990年7月30日发表了《大学教育分会的审议概要(二)》,又于1991年2月8日发表了《关于改善大学教育的咨询报告》,这两个文件都指出,我国大学引进自我检查·评价制度是必要的,要建立各大学自我检查·评价的客观性的保证体系,为此,期待着大学基准协会能够起到积极的作用。

大学基础协会认真考虑了上述意见,于1990年12月17日在“本协会的现状检讨委员会”下面又成立了新的小委员会,开始编写各大学自我检查·评价工作参考书,并对自我检查·评价的实施体制、实施方法、检查·评价项目等等进行研究。而且,为了搞好大学的自我检查·评价工作,提出了编写一部《大学自我检查·评价必携》的方案,请有关方面审议。这部《大学自我检查·评价必携》,阐述了大学基准的宗旨,为各大学进行自我检查、自我评价提供了模式,而且还提出要求,要求各大学参考本书提供的模式制订出符合各校实际情况的具有个性的自我检查、自我评价模式。书中所收的文章表明,本书既是我国各大学通用的进行自我检查、自我评价的实用手册,又是协会以“资格认定”为前提的各校自我检查、自我评价制度的解说性质的书籍。在这本书中,委员会对大学自我检查·评价体系进行了探讨和研究,同时,又把美国各地区基准协会出版的各种《资格认定制度手册》中有关“自我评价”的内容作为参考文献介绍出来。这部《大学自我检查·评价必携》的编写工作,历时1年零1个月,其间的1991年11月1日召开了协会的临时评议员会议,协会向各会员校说明了编写这本书的基本方针,寻求各大学的理解和合作。然后,根据各会员校提出的意见和要求,评议员会议对书稿进行了审议,后经理事会批准,于1992年5月15日出版了《大学的自我检查·评价手册》一书。书中说,自我检查·评价虽然是各大学内部进行的工作,但是,必须认识到,这项工作的内容不能放任自流,不能陷入独善其身的危险性。如果各大学的自我检查·评价搞得不好,不仅大学设置基准大纲化的宗旨实现不了,而且也有损于国民对大学的信任。为了回避这一弊端,必须确保大学自我检查·评价的客观性和妥当性。

《大学的自我检查·评价手册》出版以后,大学基准协会以下设的“本协会的现状检讨委员会”为中心,遵循学会创设时的宗旨,“依靠会员的自主的努力和互相援助,促进我国大学教育质量的提高”,开始审议协会能够为此作出什么样贡献的问题。在这一审议过程中,围绕着今后的大学办学方向和大学评价问题,有关各方不仅提出了正式的报告书或意见书,还针对理论发展进行了研究。与此同时,还对美国的地区基准协会的资格认定评价体系及其具体实施方式方法进行了文献调查,并结合我国的国情提出了高等教育评价体系方面的种种设想。经过协会理事会的批

准,1993年(平成5年)4月13日出版了《关于本协会现状的第三次中间报告——以大学基准协会的“加盟判定审查”和“互相评价”为中心》这本委员会报告书。报告书除了阐明协会新的大学评价基本方针之外,还明确提出了要自力更生编写关于大学评价的必携之类书籍的任务。

“本协会的现状检讨委员会”按照上述基本方针,为了构建新的大学评价体系,取代过去的“合格判定”制度,于1993年5月25日成立了“现状检讨小委员会”和一个写作班子。小委员会首先针对建立研究废除过去的“登录学部制”的组织机构构成方法、成员选任方法、在协会进行的整个大学评价过程中“自我检查·评价”应占的地位、大学评价必携的框架等问题进行了审议。在1993年7月2日的委员会会议上,审议了《大学评价必携》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会议认为,在废除“登录学部制”之后,大学基准协会不直接进行大学评价,而是采取由各大学进行“自我检查·评价”的“间接评价方式”;各大学的自我检查·评价体系的有效性和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妥当性是可以得到保证的;在进行实际评价的时候,各大学要以协会正式会员校所应具备的最低定量条件为前提,更要重视一些定性条件的评价,等等。在上述审议的基础上,1993年9月13日,由“本协会的现状检讨委员会”委员长牵头的写作班子起草的《大学评价必携》的部分草稿初次向委员会正式提出。

“本协会的现状检讨委员会”在写作班子提出的草案的基础上,针对大学评价的意义、目的、会员校的种类、性质、登录学部制的存废、评价体制、评价手续等一系列问题进行了为期4个月的审议。最后,形成了一份《大学基准及其解说》。后来,协会又组织了一个“基准·判定正副委员长及本协会的现状检讨委员会、小委员会联席会议”对上述文件进行审议。这一审议,持续了两个月,最后形成了一个修正案,准备向1994年5月17日召开的协会评议员会议和以后召开的协会理事会正式提出。

1994年3月14日召开的协会评议员会议对大学评价的基本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了讨论。评议员们一致认为,协会已经具备了建立并实施新的大学评价体系的条件,现在可以废除过去实行的“登录学位制”;新的大学评价体系应当把大学院及其研究科的评价也包括进来;大学基准协会进行的大学评价应当以各大学的“自我检查·评价”为基础,各大学“自我检查·评价”的项目应当在“大学基准”的基础上,以加强各大学的教育和研究,支援各加盟大学的教育改革为目的来制定,等等。

“本协会的现状检讨委员会”向1994年5月17日召开的协会评议员会议提交的文件草案有:各大学向协会提出评价申请之前所进行的“自我检查·评价的主要项目”、“大学基准合格评价用的调查表格(样式)”、“协会进行大学评价的主要检查·评价项目”等等。这里提出的主要检查·评价项目包括10个大项目和46个小项目。后来,委员会参考了评议员会议和理事会所提出的意见,对“主要检查·评价项目”进行了深如研究。大家认为,由于这些“主要检查·评价项目基本上都是一般性的、抽象性的,为了使大家更好地理解其内容并认识到这样的检查、评价是有意义的,协会应当搞出一个适当的“解说”来。根据这一意见,委员会认为,为了使各大学进行的自我检查·评价活动具有一定的方向性,应当提供一个具有参考价值的“解说”,要针对那些大项目和小项目一个一个地加以“解说”。在编写解说的同时,要研究能取代原来的“大学基准合格评价用的调查表格(样式)”的新的“大学基础资料调查书(样式)”。这一研究工作就委托给由具有合格判定活动经验的人员组成的“大学基础资料调查书检讨作业委员会”来完成。

此后,“本协会的现状检讨委员会”对于上述作业委员会和前述的写作班子所提交的各项方案进行了“终审”,同时又开始听取协会正式会员、赞助会员、协会外的机关、团体、有识之士的意见,对各项方案进行修改,最后得到了《大学评价必携》的成案。这部《大学评价必携》提交到1994年11月21日召开的临时评议员会议上审议通过,最后于1995年1月向社会公布。

《大学评价必携》向社会公布以后,大学基准协会为了使新的大学评价体系顺利建立起来,使新的大学评价机能顺利地得以实现,着手进行各种各样的准备工作。其中,最重要的是,在协会进行的新的大学评价工作中,作为大学整体评价的一环,要把大学院(研究生院)研究科也列人大学评价中去,这就需要对过去的“大学院基准”进行全面的修订。这一修订工作,由协会的“基准委员会”负责,从1994年11月14日就开始了。在修订过程中,参考了“本协会的现状检讨委员会”的意见,进行了慎重的审议。后来,由“基准委员会”提出的《大学院基准及其解说》的草案,经过1996年3月11日召开的评议员会议和以后召开的理事会会议的审议通过,变成了成案。随着大学院基准的全面修改定稿以及《大学院基准及其解说>的公布,大学基准协会于1997年3月出版了《大学评价必携(改订版)》,其中把《大学院基准及其解说》也全文收入。

另一方面,在“基准委员会”全面修订大学院基准的同时,大学基准协会为了使协会的新的大学评价体系能得到全国的有关大学的理解、协作、支持,开始组织全国规模的“大学评价说明会”。这一说明会,从1995年6月到10月,在东京、仙台、札幌、名古屋、福冈、大阪、广岛、金泽、京都、鹿儿岛10大城市公开举行了11场。此外,协会还接受个别大学的邀请,派员到各大学去举行了20场专题说明会,说明协会的大学评价的新体系。此外,大学基准协会从1995年1月公布了《大学评价必携》以后,在确立新的大学评价体系的准备过程中,对于接受大学评价的大学向协会提交的各种书面材料的份数、对于实施大学评价的大学基准协会的内部组织机构和制度的调整等等,也做了不少工作。特别是,在1996年3月11日召开的评议员会议上,对大学评价的核心机构——资格判定委员会和相互评价委员会进行了改选。从1996年秋季开始,大学评价的新体系就真正地建立起来了。

(编者注:作者早田幸政系日本国大学基准协会事务局成员,本文摘译自作者的专著《大学评价体系与自我检查·评价》)

责任编辑:黎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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