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 刚
80年代,人们研究大学生恋爱问题;90年代,大家已在研究大学生的性行为。这表明,当今大学生谈恋爱,不再只是一个普遍现象的问题,而且是一个更深层次的课题,大学生恋爱行为的失控和性爱程度的升级已令人瞩目。从中国人民大学潘绥铭教授在对北京80多所高校学生进行调查的基础上写成的《北京高校学生的性观念和性行为》一文(见《青年研究》1995年第5期),境况更是令人堪忧。笔者认为,这固然原因颇多,但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原因是近年来学校对大学生恋爱教育出现的一系列误区。对此,本文拟谈谈自己的一孔之见。
误区之一:教育原则的残缺性
纵观全国各高校恋爱教育原则的提法,主要有以下几种:(1)“不提倡,不禁止”。这种原则一是提法的自我冲突,不科学;二是态度不鲜明;三是操作者难以把握,势必影响对大学生恋爱引导的质量。(2)“禁止谈恋爱,出了‘问题要严肃处理”。这种教育原则一是“禁止谈恋爱”违背了大学生心理和生理的发展规律,显然失之偏颇;二是走极端,忽视或弱化了教育引导在对待大学生恋爱问题上的作用;三是“出了问题要严肃处理”中的“问题”二字,指代十分模糊,实施这一恋爱教育原则,不但易于带来学生的抗药心理和逆反情绪,也并不完全科学。(3)“要引导,要教育,区别对待”。这种教育原则则较为大多数师生和社会工作者认同,合理性较大。如果说有缺欠,就在于对“性越轨”问题没有表明学校的立场,易给学生造成一种假象,教育毕竟归教育,可以听也可以不听。
误区之二:教育观念的偏颇性
我们可以说,一系列教育原则的残缺性,根源于教育观念的偏颇性。教育观念的偏颇性主要表现在以下诸方面:(1)认为大学生“生理和心理成熟的不同性”。在他们看来,大学生生理成熟期提前了,而心理成熟相对滞后了,其逻辑结论必然是:大学生恋爱不合适。1994年厦门大学曾对大学生进行调查,结论是:“认知发展水平达到了形式运算的大学生占79%。”越随着大学年级的递增,大学生认知水平越高。(见《辽宁高教研究》1994年第3期,第52页)这说明大学生的思维和心理已经基本成熟。可见那种绝对化地认为大学生心理不成熟的观点,显然站不住脚(当然也不排除部分学生心理的不成熟性)。(2)认为“性爱是不道德的”。不能说大学生一切性爱都是正确的,但也不能一味地断定都不道德。如果以纯粹的性占有、玩弄女性为动机,这肯定是不道德的;如果确定在真诚相爱、学习工作相长的基础上而一时冲动造成的“性爱越轨”.则可能只是“性过错”。当然,这不是说对不道德的性爱行为和违规行为不该严肃谴责,而是说不能主观地下武断性结论,以致影响恋爱教育原则的确定。(3)视谈情说爱为“洪水猛兽”,压制谈性,避免谈性。从小学到大学,几乎都把性教育排斥于课堂之外,这种性的禁锢或封闭造成大学生性知识的残缺和对性的神秘感。由于教育和教育氛围回避谈“性”,大学生们只能“盲目探索”,进而成为众多性过错产生的重要缘由。
误区之三:教育内容的表层性
大学生年龄几乎都在18—23岁之间,生理和心理都基本走向成熟,但这并不是说大学生就不需要性爱教育。大学时期作为大学生过渡到社会的准备期,加强对其恋爱观教育和性心理教育,可以说意义重大。从当前这方面的教育来看,较突出地存在四多四少现象,即堵的多,导的少;治的多,防的少;表的多,里的少;泛的多,精的少。具体表现在当前教育的“五大论”上。(1)“影响学习”论。事实上,确实有部分同学或多或少地影响了学习,而另一部分并未影响学习,有的甚至还相得益彰。这样,台上讲的和台下想的就在一定程度上产生了冲突,客观上使教师的讲解缺乏说服力。(2)“成功率低”论。这里,教育者们忽视了对当前大学生恋爱心理嬗变性的把握。从近期大量的研究结论来看,大学生谈恋爱相当部分由重视恋爱结果向重视恋爱过程转变,同时,一些感情无聊也无奈的同学,以寻找恋人来“充实”自我,“只问耕耘,不问收获”。没有针对此种心理的教育观,其践行必然是隔靴搔痒。(3)“利益丧失”论。在较多的高校明文规定,一经“确诊”为恋爱,不能入党,不能评先进,不能获奖学金.不能选优分配等,通过“利益”机制来“堵”恋爱机会的产生。实践表明,这种利益教育讲的越过分,学生越反感。(4)“疏远同学”论。这种理论并未能触及大学生恋爱的深层问题,一当有生长点,他们就可能无瑕顾及老师曾讲过些什么了。(5)“经济重负”论。实际上钱“多有多用,少有少用”,这类恋爱族在校园内并不少见。据东北四所高校最近的一次抽祥调查,并不算富裕的学生谈恋爱数占谈恋爱学生数的52%以上。这种现实,很值得我们教育者思考。
误区之四:教育方法的简单性
其表现如下:(1)教育缺乏针对性。既缺乏调查研究,又缺乏对大学生恋爱的层面把握,因而在教育时搞一个模式的教育,一个标准的要求,一个内容的训导。集体场合浮光掠影的多,个别交流思想的少;以罚代育的多,以疏促导的少。显然,层次教育不够,个案解剖不够,联系实际也不够。(2)教育缺乏民主性。迄今高校仅有的恋爱教育和性教育。主要采取讲座、作报告的方式,条件较好的高校也放映一些录像。辅之以教育,但主要还是把学生置于被动接受的地位。学生几乎设有建议和质疑的余地。这种主客体的不平等交流,必然遏制大学生自我主体在接受教育中的能动积极性。(三)教育目标理想化。我们的恋爱教育,常把目标定得很高,“禁止谈恋爱”就当属此类。要所有大学生不谈恋爱是绝对不可能的,实际上也做不到。
以上是对当前大学生恋爱教育误区问题的简单扫描和剖析。我们相信,穷尽误区,一套科学可行的恋爱教育模式的产生就不远了。
责任编辑: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