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黄孟文
“她的笑真甜!”
杨罗勃一边在进晚餐,一边在思念刚才于归途中遇到的那位金发女郎。
晚餐是简单的:两只烧鸡腿,10多片生菜,一罐茄汁黄豆,一盘白米饭。留美学生准备的饭菜,一般都不复杂。节省时间嘛,而且过去在家时,很少有亲自下厨的机会。
“她大概也在念华大吧?看她那一身学生装扮!T—Shirt配件仔裤,曲线玲珑。”他在回忆着。
杨罗勃用手提起一只鸡腿,放进嘴里撕咬,活像银幕上的罗马皇帝,好不威风!可惜鸡腿不够熟透,靠近骨头外还有一点赤红。他本想把鸡腿放进烘炉里再烘一下,可是转念一想,算了,美国人吃牛排,血淋淋的也照吃不误,这一点不熟,算得了什么?”
“不过,家里妈妈弄的烧鸡,肯定不会有这种现象。”杨罗勃想起了妈妈,还有爸爸和两个妹妹。他抬头望了望窗口的月亮,心想:“他们现在大概也在吃晚饭吧?”他忘了新加坡和西雅图两地的时差。
爸妈多么渴望能够全家移居到美国来呀!当杨罗勃两个月前接到被华盛顿大学录取的消息时,全家人高兴得几乎跳了起来,妈妈还喜极而泣哩!因为第一步成功了,再过三年,罗勃取得学士学位,就在美国找工作,申请永久居留,然后设法使全家移居过来。爸常说:“我们这些精通英文的人,最喜欢移居西方国家,最理想的就是美国。”“新加坡这么小,留在那儿有什么前途?还要逼我们讲华语、讲‘抓几,真无聊!”虽然被迫选修华文作为第二语文,他根本不把这科放在眼里。每次考试拿零蛋,他也完全不在乎。他早就听人说过:方块字艰深难懂,华族文化落后几世纪,又不能靠它赚钱。反正他们家里的人,一个方块字都不认识,一句华语都不会讲,还不是照样可以过得很舒服?
杨罗勃愤而一侧身,看见刚才自己置于桌上的一张镶好的波士卡照片;矮而壮健的个子,烫过的头发很长,眉目清秀。罗勃满意地笑了。
他抓起一块生菜,折而为二,沾了沾烧鸡汁,塞进嘴里。哇,好味道!
“美国的女郎多漂亮,”他想。“笑得多可爱,看到陌生的男人,也会微微一笑,开心死了。哪像新加坡的查某,一点都不大方,以为对男人露齿一笑,就是表示爱上他,真是落伍,一定是Chinaman的什么传统思想!”
“她是主修什么科的呢?”
杨罗勃又想起那位金发女郎来了。她的甜笑,她的披肩秀发,和她那健美的身材,令他无法忘怀。
“她好像比我大几岁——大一点有什么关系,反正美国人不喜欢结婚,最时髦的是同居——嗯,跟她同居几个月,那多快活!”他的念头愈转愈歪,心猿意马,竟然做起了和她同居的幻梦。
第二天黄昏,杨罗勃又碰到那个金发女郎了。她单独一人像是刚从大学校园归来,她照样对他嫣然一笑,笑得好甜好甜。
杨罗勃赶快抓紧机会,向她“嗨”了一声,一颗心七上八下的狂跳着。
金发女郎长得高而丰腴,圆圆的脸蛋,眼睛大而蓝。TShirt下的双峰,乍隐乍现,显然没穿乳罩。
两人就站在路旁的草地上,闲聊起来。双方都不敢大意,非常客气。
原来她是硕士班的学生呢,再几个月就可以毕业了。杨罗勃也把自己的情况,略为讲了一下:他是念航空学的,才一年级,因为在国内服完了两年半的兵役,所以年纪大了一些。他还告诉她说,毕业后打算在美国留下来,希望和她……和她……做个好朋友。
她抿嘴一笑,用胶鞋踢着草地,两只大眼睛,眨呀眨的。
杨罗勃的同居念头,又浮上了脑海。他听说过,美国的许多女孩子,才认识一天,就可以同居的。现在机会来了吧?他望了望她的T—Shirt,还有T—Shirt内那软绵而高挺的物体。
“你可以教我华文吗?”金发女郎忽然用华语问他。
杨罗勃大为震惊,一时语塞,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一个洋女孩怎么会讲华语呢?过了好一阵,他才期期艾艾地回答:“我……我……我不懂华语。”
“什么,不懂华语?你不是新加坡来的华人吗?”金发女郎似乎更为震惊。
“是的,但是我从来不学华文,华语也不会讲——咦,你怎么会讲华语呢?”
“我是在东亚语文系念华文的,刚从台湾回来,在那儿住了半年。我本来是在外交部工作的,现在请假专心修读华文——我原来还想请你替我补习华文呢!”
杨罗勃有点汗颜,尴尬地说:“这种语文很难学的呀!”
“难吗?你自己的母语也会难学?”洋女孩睁大眼睛。
“……”杨罗勃一时找不到适当的辩词。
“我要走了;再见!”金发女郎似乎完全没有同居的意念。她脸上现出不悦之色,很失望地走了,但是走前没有忘记投给他一抹微笑,笑里充满了不解和鄙夷。
(陈琪、王炜摘自《文学大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