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 来
一九八九年十一月象征东西方冷战的柏林墙倒了。一九九一年十二月超级大国苏联没了。面对这眼花缭乱的巨变,一位美国的“克里姆林宫学”专家痛苦地承认:“错了,我们全错了”。的确,这实在是莫大的讽刺,近半个世纪来美国政府和财团耗资几十亿美元、美国学界经历几代人努力建立和培养起来的几百家思想库和成千上万个智囊几乎没有一个预计到冷战会这么早结束,苏联会这么快解体。最讲究现实主义传统的美国国际关系学界在现实面前碰得头破血流。一向被国际关系学界视为缺少理论不够科学的历史学家借机反唇相讥,对貌似科学的“行为主义、结构主义和进化论”的国际关系学大加鞭挞(参见西方冷战史大家John Gaddis在一九九四——一九九五冬季号《国际安全》(International Security)上的文章《国际关系理论与冷战结束》)。要知道,美国前总统尼克松一九八0年出版的讨论美苏关系的著作《真正的战争》是献给“我们的孙辈”!尼克松的老搭挡,七十年代外交巨子和国际关系学界的现实主义大师基辛格也显得有些尴尬。不过,尴尬之余,他在一九九二年春仍以一种只有权威才用的(当然也是他自己惯用的)口吻说:“我知道,至少在今天上午以前,没有人预计到苏联的演变”。基氏此言太绝对了,他没想到半路会杀出个程咬金。几天后,他收到丹尼尔·帕特里克·莫伊尼汉(Daniel Patrick Moynihan)寄来的一包材料,其中的文字说明十几年来,莫伊尼汉一再强调:苏联很快会解体并按民族界限四分五裂。几天后,基辛格回了一封可能是他一生中最短和最恭谦的信:“亲爱的帕特:我应该改正我的说法。你比我更有眼力(I stand corrected.Your crystal ball was better thanmine.)。顺致问候。亨利·基辛格。一九九二年四月二日。”
莫伊尼汉是何方神仙,竟有如此神通而令恃才傲世的基辛格俯首称臣?说起来,莫氏在欧美学界和政界也算是位闻人,四十年代末毕业于美国著名的弗莱彻外交学院,六十年代执政于哈佛,与基辛格同事。七十年代是美国驻联合国和印度的大使。一九七七——一九八九年连任两届美国国会议员,曾任参院情报委员会副主席。此公的专长并非是国际政治,而是美国政治,特别是族裔政治(ethnic politics)。正是出于对种族问题的敏感,他在一九七九年十一月底美国《新闻周刊》组织的“展望八十年代”的专题讨论中,以“俄国会分崩离析吗”(Will Russia Blow Up?)为题撰文,开篇就讲,“苏联帝国正处于巨大的内外交困之中。它将分崩离析,世界将随之震动”。在以后的年代中,不论是在参议院的讲台上,还是大学的开学典礼上,莫伊尼汉不断强调苏联的解体是一个日益迫近的事实。但是,他的这一看法在当时并没有受到任何注意。分析起来,他的这种先见之明在相当程度上受惠于他所倡导的ethnicity(姑且译为族性)研究。
一九六二年哈佛大学社会学教授内森·格拉泽(NathanGlazer)请莫氏一起参加一项研究纽约市少数族裔社会的调查。他们选择黑 人、犹太人、波多黎各人、意大利人和爱尔兰人作为对象,分析这些移民团体的归属感,结果发现,他们是一种新的社会群体(newsocialaggregate),具有强烈种族意识。作为一种政治力量,他们要比原来估计大得多,一句话,这些移民并没有像通常所认为的那样,在美国这个“上帝的熔炉”中炼成全新的美利坚人。“熔炉”的神话被打破了,次年他们的调查结果以《远离熔炉》(Beyond the Melting Pot)这个引人注目的标题发表了。在书中,他们第一次在学术意义上提出并使用ethnicity这个词,来描述“族裔集团的性质和特点”。
由于他们的倡导,美国学术界开始从人类学、社会学和政治学几个方面来研究ethnicity。一九七二年美国人文与科学学院(AmericanAcademy of Arts and Sciences)召开了ethnicity的专题讨论会,并由格拉泽和莫伊尼汉编成题为《Ethnicity:理论与经验》(Ethnicity:Theory and Experience)一书,于一九七五年出版。这时,他们对这一问题的研究已越出美国国内政治的范畴,而在全球背景下进行考察。在他们的导言中指出,ethnicity对于理解当代世界政治非常重要。“新的社会分层(the new stratification)在很大程度上与ethnicity有关。它可能一直是如此,只是由于对财产关系的偏见妨碍了我们认识族际关系,它或者被看作是财产关系的衍生物,或者被视为史前时代的残留物。但是,现在我们已看到,南斯拉夫共产党人为实现波黑、克罗地亚、马其顿、黑山、塞尔维亚和斯洛文尼亚之间平等的发展和相同的生活水准的努力是怎样的徒劳无功,……我们也看到,当大俄罗斯人标榜苏联境内族群(ethnic group)平等时,华盛顿的乌克兰人却在俄国的大使馆门前示威,莫斯科的犹太人则要求移居以色列。由此看来财产关系才是衍生物,ethnicity才是社会分层的根本动力,我们的假设是:在共同环境里,族群所具有的不同规范造成了它们之间不同的成功水平——在这里,是群(group)导致社会地位差别。这一现象既可以广泛地存在于财产关系减弱中的发达资本主义社会,也同样存在于废除了财产关系的共产主义和社会主义社会。”
苏联和南斯拉夫的解体以及随之出现的种族际冲突似乎证明莫伊尼汉所倡导的ethnicity研究的重要性。近几年,有关著作层出不穷,连西方学者自己都叹息跟不上众多文献带来的新事实和新观念。莫伊尼汉的开拓之功得到承认,学术声望与日俱增。一九九一年他应邀在牛津大学CyrilFoster讲座上演讲,讨论ethnicity,人民自决权等问题,这些演讲在九三年结集出版,题为《地狱:国际政治中的eth-nicity》(Pandaemonium:Ethnicity in International Politics)。
当他在国际关系中讨论ethnicity时,莫伊尼汉注意到许多冲突发生在语言与人种相同的种族之间(如波黑冲突各方),因此,影响和导致冲突的原因与种族对自身的安全感有关,他们对外族的威胁极为敏感,并成为种族归属感的重要因素。在他看来,国际政治中的族际斗争不是谁是谁非的问题,而是独一无二的种族归属感与难以兼容的各种族自决梦想之间的冲突。种族归属感是客观存在的,但西方多年来倡导的民族自决原则在很大程度上鼓励了这种归属感发展成为一种力图建立独立国家的民族意识。因此,听起来美妙无比的自决原则可能成为无休止的族际冲突的堂皇借口。正是对这种自决理想可能带来的灾难性后果的忧虑,他才借用密尔顿在《失乐园》中所描述的地狱作为自己的书名。在书的结尾,他意味深长地写通:“地狱是小鬼的生存之地,他们深信伟大的撒旦最能代表他们的利益。啊,可怜的小鬼们!”莫氏的隐喻在暗示,世上的芸芸众生是否太迷信民族主义与民族自决的梦想了,殊不知其中暗藏杀机!环顾世界,有太多的自决美梦变成种族屠杀的恶梦。莫氏呼吁,联合国该是重新考虑民族自决原则的时候了。
作为学者,莫伊尼汉的贡献不仅在于提出了ethnicity这一概念,而且成功地把它应用到国际政治的研究中。六十年代以来,ethnicity成为一个日益流行的新词。正如翻译家董乐山先生所指出的,它大有代替原来使用的nationality一词的趋势(“Ethnic和Ethnicity”,《美国大观》一九九四年第四期)。何以有这一变化呢?这先要从词源学上进行考察。nation(民族)的词根源于拉丁文动词nasci(意为出生于),其名词形式为nationem。ethnic则来源于古希腊文中最接近nationem含义的ethnos。因此,两词词根不同但含义相近。之所以要用ethnicgroup和ethnicity代替nation和nationality,主要是后者被赋予了国家的含义。诚如费孝通先生在回忆其先师人类学家史禄国文章所指出的,作为最早使用ethnos来代替nation的人,史禄国是避开nation后来包含的国家这层含义,“为了把民族和主权国家脱钩,他采用了拉丁文Ethnos”(应为希腊文——引者。《人不知而不愠》,《读书》一九九四年第四期)。虽然莫伊尼汉在其著述中从未提及史禄国(Shirokogorov)的大名(可能是由于史氏“后半生排除在当时学术圈子之外”),但他使用ethnicity也是出于同一目的,在他看来,“民族(nation)是族群(ethnic group)的最高形式”。首先它是对祖先主观上的认同,其次,它在客观上要求组成地域自治体:其形式可以从地域聚集(regional assemble)到完全独立。但作为族群显然只要符合第一个条件即可。莫氏还认为,“民族国家看来再也不倾向于相互战争,但族群却在时刻厮杀。更糟的是,这些冲突不可避免地波及国际政治”。
由于ethnic一词的流行,还出现了用ethnonationalism代替nationalism(民族主义)的倾向。不过,就连它的使用者,国际种族冲突研究的顶尖学者沃尔克·康纳(Walker Connor)也认为,如果在原始意义上使用民族主义一词,即它只表示对本民族的忠诚与认同,而不涉及对某一国家忠诚的话,新词和老词无甚差别。只是现在一提起民族主义必然会与国家联系在一起。由此可见,使用ethnic group,ethnicity和ethnonationalism的目的都是为了与nation,national-ity和nationalism中暗含的国家这层含义脱钩。
这一术语的变化的确为研究国际政治中的族际关系提供了方便。首先,它比较符合二战后,特别是非殖民化完成以后、世界各地都建立了独立国家这一现实。因为一旦用民族(nation)这个词,很容易地把它与国家或成立国家的合法要求(根据民族自决原则)相联系。而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族际关系是世界上最复杂的问题之一,不能有这种成见。一个族群的成员对本族的认同和忠诚,与对所在国的认同和忠诚可能一致,也可能不一致,或者可能有时一致,有时不一致。比如,我们可以把以色列的犹太人或者信奉犹太复国主义的犹太人称为民族,在这里他们对犹太传统的认同与对国家的认同是一致的。但如果把散布在世界各地的犹太人也称为民族显然不合适。但另一方面,他们虽然成为所在国家的臣民,但的确又认同于自己独特文化传统,因此称为族群更为恰当。同样,在世界各国落地生根的华人也可如此称谓。由此看来,族群至少有三种状态或发展前途:(一)它可能作为某一国家多族群的一部分永远保持其ethnicity。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是这种由多族群组成的国家,像韩国日本这类真正的民族国家实在寥寥无几。(二)它可能会溶合于另一个族群从而失去自己的特性,诸如美国社会中的德意志人和中国社会中的满族。(三)它也可能由于对所在国家内的统治不满(主要是族群之间的不平等感和被剥夺感)而发展成为一种新的民族,并最终建立或试图建立自己的独立国家,像前南斯拉夫和前苏联各民族已经做的那样和加拿大魁北克人以及其他要求独立的民族试图做的那样。这种可能性的后果最为复杂,也极易引发国际冲突和族际屠杀,可以说是目前世界上许多地区和国内冲突的根源,值得深入研究。
其次,它的内涵比较丰富,也较少主观价值之影响。比如在讨论卢旺达图西和胡图两族的屠杀,伊拉克和土尔基境内库尔德人的反叛,斯里兰卡泰米尔人的分离运动,俄国境内的车臣冲突,以及波黑长达三年之久的内战时,用种族冲突(ethnic conflicts)要比用民族冲突更为合适和科学。
虽然本文讨论的是ethnic group和ethnicity,但如何用中文来表达其中丰富的含义,实非易事,诚如董乐山先生所云:“踟蹰岂止旬月”。他建议根据所涉及的不同国家的具体情况译成“族裔、教族、种族”和“民族性、种族性、族裔性”。这不失为良策,但问题是,在一般的理论探讨时,就不得不找出一种较为抽象的译名。我只好勉为其难,姑且译为“族群”和“族性”。不当之处,还请专家指正。
Daniel Patrick Moynihan,Pandaemonium:Ethnicity inInterntional Politics,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3;
Wa1ker Connor,Ethnonationalism:The Quest for Under-standing,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94.
一九九六年二月二十九日于南大—霍大中美文化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