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文浩 黄延复
新文化运动期间,蔡元培先生有一段名言,论及大学应如何对待教师。其中说,教员应“以学诣为主,在校讲授以无背于第一种之主张为界限。其在校外之言动悉听自由,本校从不过问,亦不能代负责任。例如复辟主义,民国所排斥也,本校教员中有拖长辫而持复辟论者,以其所授为英国文学,与政治无涉,则听之。筹安会之发起人,清议所指为罪人者也,本校教员中有其人,以其所授为古代文学,与政治无涉,则听之。嫖赌娶妾等事,本校进德会所戒也,教员中间有善作香艳之诗词,以纳妾挟妓为韵事,以赌为消遣者,苟其功课不荒,并不诱学生而与之堕落,则姑听之。夫人才至为难得,若求全责备,则学校殆难成立。且公私之间,自有天然界限。”
这就是很长时期以来被我国学界重视的“兼容并包”精神。蔡先生伟识宏量,他的“兼容并包”原则,开一代风气,令后辈追慕。但其中说到“且公私之见,自有天然界限”,却引起过一场争论,值得今天回顾。
蔡先生的这些主张,其实并不是他凭空想出来的,而是当时在德、法等国流行的所谓“大陆派”教育观点的引进。这里明显忽略了教人者在被教者全面发展和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作用。蔡先生的这个片面性,不久便被以梅(贻琦)、潘(光旦)为代表的十分注重受教育者的全人格养成,因而十分强调教师道德资质的“英美式”教育学派所修正或补充了。潘光旦说:“殊不知做事应该分公私,做人是不能分公私的,自‘不愧屋漏起,到‘御于家邦止,是一个整个的人格表现,何能截为片断?”(《再论教育的忏悔》,见《政学罪言》,上海观察社,一九四八)这是很有见地的。在人格上分不出公私,能分出公私的,无非是纯粹的办事一项,落实到教育上,即是纯粹的知识裨贩。教员自然可以仅凭自己的学识教书,可以说是私不妨公。然而,教育等同于知识贩卖么?“做师表者的责任,决不仅仅在灌输一些智识,而在把自己整个人格,和盘托出,做人家的榜样。”(同上)大学里师生间仅有课堂接触,下课后几不谋面,决不是一种合理的现象。
潘光旦在《梅月涵夫子任教廿五年序》(见《梅贻琦先生纪念集》,吉林文史出版社,一九九五)一文中说:“我一向认为教育的效能,教人做人总是第一,教人有一种专业还是余事。”又在别处说“教育是养成人格的事业”。这是潘先生教育思想的根本观念之一。他认为教师对于学生,应该知、情、意、个性、通性、性别六端都照顾到。有人也许以为陈义过高,迂远而阔于事情,但若认真反思一下近代以来教育里师生的两相隔膜,教育对社会风化中轴地位的日渐衰微,自然可以掂量出其中的轻重了。师生关系的不上轨道,正是高等教育不上轨道的要害之一。
一九四一年,潘先生代清华大学梅贻琦校长起草了我国高等教育史上的名文《大学一解》(可惜此文还未受到当今学术界相当的重视)。两位教育家提出了“从游”的师生关系。“学校犹水也,师生犹鱼也,其行动犹游泳也,大鱼前导,小鱼尾随,是从游也,从游既久,其濡染观摩之效,自不求而至,不为而成。”(见《梅贻琦教育论著选》,人民教育出版社,一九九三)这比蔡先生主张的,教员可以纳妾嫖赌,只要不荒功课,不以此引诱学生,“则听之”,显然是进步多了。
应该说明的是,在“兼容并包”这个问题上,梅贻琦、潘光旦和蔡元培的认识主要是相同的,具体表现在尊重学术自由,不究教师的政治倾向(清华大学当时左、中、右派的教授都有,极少因政治问题解聘教授,这方面的例子很多)等方面。但在公私问题上的这个分歧,可以说是梅、潘对蔡的一个重要纠正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