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长篇小说《尘缘》出版以后,在社会上引起极大反响。不久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又在《小说连播》中播出。本刊及作者收到大量读者、听众来信来电,他们纷纷就小说涉及的婚姻、伦理道德问题及故事本身浓烈的悲剧色彩,各抒己见。读着一封封坦诚的来信,仿佛触摸到一颗颗滚烫的心。读者的强烈共鸣,无疑是对作者与编者的最大鼓励和安慰。于此,我们摘登部分来信及作家莫伸就《尘缘》的创作答本刊记者问,与大家共享。
问:长篇小说《尘缘》出版以后,在广大读者中反响很大,您能否谈谈这部小说的创作情况?
答:这部小说草稿是1988年冬天开始动手,1989年春天完成的。那一年由于我担任着行政职务,所以只能零星地写。几个月,写了三十多万字。本来想一口气抄改完毕,但由于各种事情缠身,无法集中一个整块时间,而我无论写稿改稿,都习惯于利用整块时间,因为这样可以使情绪不受阻拦地一气贯到底。既然没有整块时间,我就干脆放下它。谁知这一放竟放了三年多。这三年多,除了应邀去写长篇纪实文学《中国第一路》外,还应缴写了两个影视剧本。加上91、92连续两年出国访问,出国前忙忙碌碌地办各种手续,归国后趁印象深刻抓紧整理资料和撰写有关文章,于是越发顾不上《尘缘》。说来难以置信,《尘缘》写好后锁在抽屉里这段时间内,我除了其它散见的小说等文章,仅纪实文学就写出了两个长篇。《中国第一路》30万字;另一部写东欧见闻的20万字。可见《尘缘》被放置得太久了。当然,之所以放这么久,除了客观上的原因以外,也还由于《尘缘》是时效性不强的作品。有些作品必须抓紧时间写,也必须抓紧时间发表出版,否则就会落后于生活,变得没有意义。《尘缘》不存在这个问题,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我相信它所反映的内容都是有现实意义的。在这种情况下,作品放得时间长一些,可能会更有益。使我对有些问题的思索更慎重也更有把握。
问:《尘缘》写的是一桩婚外恋故事,您是怎样想起写这种题材的?
答:这个问题很难回答。在《尘缘》这部作品中,我尝试着对爱情、婚姻、家庭以及与之相关的伦理道德进行探索。力图真实地表现社会转型时期城市人生活中的种种,他们观念上的冲撞以及由此引发的各种波动。至于我为什么会写它,因素很多。有些因素可以谈清楚,有些因素很难谈清楚。可以告诉大家的是,这部小说我虽然酝酿了很久,自以为胸有成竹了,可实际上一动笔,却写得不很顺畅,故事情节的发展和人物性格的表现都不很真实也不很自然——可以说,小说中原本许多细节都来自生活,甚至可以直接在生活中找到出处,但不知怎么搞的,一落到纸上却显得有些虚假。这使我十分苦恼。
问:您太谦虚了,那么您认为不很真实和自然,到底是什么原因呢?
答:最根本的原因是我写作时没有能够全面和深刻地表现出人物生存的环境。换句话说,只有在《红楼梦》那样的封建环境中,贾宝玉和林黛玉才是真实的。如果把他们在爱情中的行为表现以及心理状态放到美国那种开放的环境中,大家会觉得这是胡编乱造,是天方夜谭。同样,我笔下的人物也都是在各自的环境中产生自己的性格,并由这种性格派生出各自的心理状态以及爱情上的表现方式。把这环境写出来了,人物的行为也就有了依据。当然,话是这样说,真正做起来很难。
问:读者中有一些认为结尾太仓促的看法,您是怎样看这个问题的?
答:创作时,我告诫自己,不要急于推进故事,而应竭力使这故事还原到朴朴素素的生活中。我特意调整了自己的创作心态,尽可能从容地写。这样做的结果表面上看情节发展慢了,实际上小说却更好看更耐读了。因为小说情节的发展并不在于一天做了多少事,而在于是怎么做的,真正在推进情节的,是蕴含在情节中的生活内容,这中间自然不能缺少矛盾的演化发展。《尘缘》最初动笔时,两位女主角的命运是什么,我根本没有考虑。我写作时,向来只是考虑一个大致的轮廓,其它的则都在故事发展中自然地溶进去。人物的命运也决不是由作家来强加、而是由人物自身性格逻辑和生活冲突的发展来决定的。《尘缘》写到最后,两位女主角的命运已经无可回避的被我感觉到了,我写得非常投入,我内心沉重无比,手直发抖,一句句话语像喷泉般往外涌。这时候,我拼命控制,一遍又一遍地叮咛自己:写慢些!不要心太急!不要急于推进故事。要沉住气,越是这种时候,越要注意写出真实的生活画面和生活环境——现在看来,虽然结尾写得还可以,但我也认为,还是太急了,推进得太快了。
问:既然您也认为结尾推进太快,那您当初没有修改过吗?
答:我当然改过。但是当一部长篇小说全部定型后再去修改它实在是太困难了。因为有许多微妙之处是在写作中自然而然地形成和衔接的。我经常有这种体会,写作时并不感觉到有多少困难,而修改时却困难得不得了。因为这需要你把已经严密的东西打碎,再一点儿一点儿焊接,完工之后还不能允许有破裂的痕迹。《尘缘》的结尾我曾有过两次修改,甚至想推翻目前这样的结局重新设计,但最后又都被我自己否定了。无论现在这样的结局存在着多少艺术上的缺憾,但它本质上是真实的,是人物和故事发展的必然。现在有些评论家从小说结尾来考证,说作家是通过这样一个悲剧来表达自己对婚外恋的看法。我不能说评论家不对,但我认为不全面。作为作者,我是考虑到了作品完成后究竟要告诉读者些什么。但另一方面,我不能据此来写作,更不能据此来安排人物的走向和命运。我最看重的是在这部作品中,一切是作者依据生活的逻辑来写呢,还是一切都是作者根据自己的主观意愿来安排和构思的。切莫小看这两种写法。在很大意义上,我认为它决定着一部作品的不凡与平庸。一个作家应当同时是思想家,这绝对没错儿。但另一方面,作家与单纯的思想家不同之处在于,他不能够把自己的思想以简单的方式直接往一部作品或一个人物身上套。他首先应写出真实的生活和真实的人物。这些生活和人物越真实,作品所包涵的思想就越丰富、越复杂、越博大。过去我读小说时,常有一种感觉,有些小说的思想非常明确,非常直观,让人一看就看出来了。但这种思想往往也就很简单,启发不了人们更多、更复杂、更深刻的思考。这样的小说被大家公正地批评为浅。究其浅的原因,首先就在于它不是把笔力用在写生活上了,而是过分关注了思想,结果反而变得没有思想了。这是小说家之大忌。
问:听说这部小说出版和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小说连播》节目中播出后,读者和听众反映很好,给你写来了许多信。你能否就这方面的情况介绍一下?
答:来信是收到不少。一部分是读者来信,另一部分是听众来信。这些信件绝大多数都是谈对《尘缘》这部小说及其中几个主要人物的看法的。许多读者和听众还直接写了评论文章,给我感受最深的是这些读者和听众都不是专业搞文学的,但他们写的评论文章却相当精彩和出色。他们所写的评论文章很自然,带有一股清新之气,非常可贵。
问:大家普遍认为《尘缘》非常吸引人。不少人是一口气读完或连夜读完的,大有一种不读完就无法入睡的感觉。这种现象在近几年来可以说是不多见的。这多少说明了这部小说的艺术魅力。请问,在这些方面,您都有哪些考虑?做过哪些努力?
答:在这方面我确实有过些考虑,不仅如此,我写作这部小说时对自己制定的一个最基本的要求就是要写得吸引人。为什么要这样?因为这几年,有许多小说家写小说越来越“主观”,想怎么写就怎么写,一篇文章可以毫无逻辑,云天雾地,让人读他的作品时非要硬着头皮,非要当作任务来读不可。就这仍然读不懂。更奇怪的是马上便有人出来捧场,说这样的小说才是真正的小说,才是世界级的小说,才是不俗、不凡的小说。在我看来,这实在是文坛莫大的悲哀。什么叫艺术?如果一件事情你用文字不但说不清楚,反而越说越糊涂,那你的艺术水平究竟体现在哪里呢?
我一直告诫自己,不要去趋炎附势,不要去赶浪头。文学艺术是一门博大精深的艺术,轻易地否定传统那实在是一种无知和浅薄。在写作时,我一律不制造晦涩的字句,一律使用最平朴的语言,我认为这是衡量一个作家是否具有真功夫的重要标志。现在有些作家喜欢使用一个新字眼,叫“制造阅读障碍”。是有意识地去制造,有意识地让读者读他的作品时读不流畅,并且认为这是一种符合现化潮流的最新式的艺术。我很难苟同。
问:读者对《尘缘》中的几个主要人物的是非评判意见分歧比较大,您是怎样看待婚外恋情的?
答:总体看来,读者批评的矛头大都是指向白晓栋。这一点比较一致。
意见分歧最大的是怎样看待钱温馨。有人说,钱温馨这个人虽然值得同情,但毕竟,悲剧是她一手酿就的。如果不是她充当第三者,哪里会演出这样一出悲剧。从这个意义上去说,她是咎由自取,罪有应得。但也有人说,钱温馨这个人那样纯洁,对爱情那样忠贞,甚至可以算得上是一位典型的封建淑女,却落了个这样悲惨的下场,这不能不让人为她感到不平——这两种意见非常尖锐地对立。我想,这恐怕恰好代表着人们对婚外恋这种社会现象的不同认识。当然,抛除掉这一点,我在小说中力图不要片面地去写好人坏人也是使人们产生认识不一致的一个重要原因。我想,简单地划分好人坏人,也就绝对简单地对待了气象万千的社会生活。真实的生活决不会那样简单,好与坏,对与错,并不总是一清二楚的。相反,它们常常混淆在一起。如果再往深里说,婚外恋中的许多现象是根本无法用好坏错对去套的。如果他们是心心相印,是真诚热烈甚至至死不渝的爱情,我们该怎么去评判?是该抨击还是该赞美?按理说,该赞美。因为就这一情感本身来说,它真诚、美好、纯洁、令人无法不感动。如果我们不抱偏见地深入其中,我们就会发现它甚至能使我们激动得热泪盈眶。但是另一方面,不管这种情感多么令人感动,它毕竟与我们这个民族的传统不符;它会造成对他人的伤害。从这个意义上说,它又绝不可能被讴歌。那么,我们就进一步来批判传统道德和伦理吧。但是且慢,传统道德和伦理之所以如此强大、威严、稳固、代代相续、屡遭批判而不灭不绝,就在于它确实在很大意义上是维持人们生活并使之不致失衡的一种重要规范。如果没有了这些规范,人们的情感生活就一定会很幸福吗?未必。
有相当一段时间,人们喜欢引用恩格斯“只有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才是符合道德的”名言来为婚姻关系中的道德或非道德做注解。从一般意义上讲,这句话是真理。但任何真理都不是抽象和孤立地存在的。同样,什么是道德,什么是不道德也离不开我们今天的具体环境和条件。婚姻是爱情的必然结果而不是什么其它,这在很早以前就能够被人认同。但是爱情和世界上任何事物一样,是发展着和变化着的。一个人今天爱上了一位姑娘,明天也许会爱上另一位姑娘,而后天则又爱上了第三位姑娘,这爱绝不是虚情假意,也绝不是出于其它什么政治或经济的动机。那么按照恩格斯的观点,他是不应当受到谴责的。可是现实中能够这样吗?一旦形成了婚姻关系,那么这种婚姻关系就会派生出许多其它关系。比如子女问题。再比如你所不爱了的对方是否会受到伤害的问题,等等。美国是一个在两性问题上十分开放的国家,但是开放到一定程度,又觉得似乎有些不对头。于是出了部电影《克莱默夫妇》。千千万万的美国观众看这部片子时都掉了泪。为什么?因为它讲的是一对年轻夫妇离了婚,却不知该怎样面对孩子的问题——顺便说一句,这个孩子是父亲想抚养母亲也想抚养,结果闹得不可开交。假若和我们今天现实中存在的某些情况那样,父母离了婚,双方都拼命不想要孩子,又是怎样一种情况?难道大人们只管自己的行为是否符合道德吗?如果大家都去追求这种只属于自己的道德,那么这种道德对整个社会来说又有什么可值得肯定之处呢?所以我想,抽象的道德比较好讲,难的是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具体问题。包括对这些问题的道德评判。
问:听了您这些话,是不是可以认为您对婚外恋这一社会现象是持批评态度的呢?
答:没有这样简单。婚外恋这种现象的普遍存在,就说明它决不是能够被随意否定得了的。放开眼光看看,婚外恋并不是中国的特产,而是在全世界范围内普遍存在着的一种社会现象。我们中国是个封建礼教特别严格的国度,但就是这样,从古到今,婚外恋现象仍然层出不穷,简直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这种情况起码说明我们在婚姻爱情问题上存在着许多不尽人意之处。也多少表现出人们在婚姻爱情上不愿受压抑,不愿受束缚的追求。作为人类与生俱来的一种本能,我认为它有合理的一面,不应当被简单粗暴地否定。但我感到不满足的是,我们许多论及这些问题的文章往往都只说一面理。过去“文革”期间,谁有婚外恋就大逆不道,犯了天条。现在开放搞活,谁没有婚外恋便是不够现代,便是生活得虚伪、没有释放人性。甚至有些人认为《尘缘》写男女之间有刻骨铭心的爱情是一种落后,是保守,不真实,是作者对生活缺乏深刻的理解等等。这都是我所不同意的。
问:很独特很深刻的见解,您这些观点是否在《尘缘》中得到体现了呢?
答:这倒未必。小说毕竟是小说,它需要向读者展现的是具体的生活,而不是理论。如果我在小说里大写这些观点,《尘缘》恐怕就没人喜欢看了。我只是写一个很吸引人的故事。这个故事与婚外恋有关。读者们读了这个故事,一定会产生许多联想,会产生许多感慨。他们自然会对每一个人物、每一种社会现象都生发出自己的思索和评判。我坚信一点:就单独的个人而言,也许读者没有我水平高,我毕竟是个作家。但作为一个广泛的整体,读者的水平毫无疑问会比我高。所以,由我来充当裁决者是可笑的。我意识到这一点,也就应当力图避免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