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 湄
这篇文章开始动笔,是读了《读书》发表的施康强评论和比较普鲁斯特中译文的那篇 《哀矜而勿喜》,想凑凑热闹。那 时人在香港,隔着海,看北京与台湾的专家在两岸讨论关于普鲁斯特名著的译法,觉得有趣得很。之后《读书》又出了一篇论翻译,还是施康强,还是论法文翻译。这一回论的是另一位法国名作家,斯当达。按理说我夹进来真是有些不够档次。不过,我可以有一个理由:以一个译者身份,谈所译的原作家所谈的翻译。昆德拉。
一九九三年九月,捷克裔法国作家昆德拉继《小说的艺术》之后,又出版第二本他用法文写作的论文集《被背叛的遗嘱》。(以下简称《遗嘱》)书中第四章《一段话》专门谈翻译,观点很值得思索。《一段话》这一章专门评论三个法文译者所译的卡夫卡《城堡》第三章中描写K与弗利达作爱场面的一段。三种译本是:维亚拉特(Vialatte)一九三八年的译文,伽利玛出版社在把卡夫卡编入它的最高级的“七星”丛书时就用这个译本;另外是出版人克洛德·戴维(ClaudeDavid)的,还有就是一九八四年贝尔纳·洛德拉瑞(BernardLortolary)的。
昆德拉的作法是:先让以上三种译文走过一遍,然后将原文(德文)抄出,并在后面加上他自己认为“尽可能忠实”的翻译。
这里先录出德文原文,如下:
DortvergingenStunden,StundengemeinsaAtems,gemeinsamenHerzschlags,Stunden,indenenK.immerfortdasGefühlhatte,erverirresichodererseisoweitinder Fremde,wie vor ihm noch kein Mensch,einer Fren1de,in derselbst die Luft keinen Bestandteil der Heimatluft habe,inder man vor Fremdheit ersticken müsse und in deren unsin-nigen Verlockungen man doch nichts tun k
昆德拉自己的法译文如下:
Là,sen allaient desheures,desheuresdha1einescom-munes,debattementsdecoeurcommuns,desheuresdurantlesquellesK.avait sans cesse le sentiment quilsegarait,oubien quil était plus loin dans lemonde étranger quaucunetreavantlui,dansunmondeetrangerou1airmemenavaitaucun élémentdelairnatal,oùlon devait étouffer detran-geté et où lon ne pouvaitrienfaire,aumilieudeséductionsinsensées,quecontinueràa11er,quecontinuerasegarer.
参考中译文:在那里,过去了好几个小时,几个小时的共同呼气,几个小时的共同心跳,几个小时中K不断地感到他在迷失,或者他在异乡世界比他之前任何人都远,在一个连空气都没有任何故乡空气的因素的异乡世界,在那里人会被奇异性所窒息,不能做任何事,在荒诞的诱惑中,只能继续地去,继续迷失。(《遗嘱》,香港牛津大学出版社,一九九四年,以下引文同)
昆德拉的批评,全都在下面几个普通的词上发力,这几个词是:“在”(Sein),“在异乡”(DerFremde)“去”(gehen)。
先看三位译者,三种译法。“在”:维亚拉特译成:“深进去”(sen-foncer),戴维也保留了这个词,洛德拉瑞与他的一样,也避开了“在”,而代之以“朝前去”(savancerdans)。
“在异乡”:卡夫卡两次使用这个词,然后在第三次,使用它的派生词“奇异性”(DieFremdheit)。而三位译者,无一例外都回避这个词的三重使用。维亚拉特:“人们由于流放而感到窒息。”(oulondevaitetoufferdexi1.)
“去”:在维亚拉特和戴维那里,被“行走”(marcher)一词取代。
昆德拉当然不同意,他觉得:与原文中的词“在”相比较,“深进去”使比喻变形,“它把比喻过于显眼地与真实的行动(做爱的人深进去)联在一起,并使它们因此被剥夺了它的抽象程度(卡夫卡的关于存在的观点不主张对作爱的动作做物体的、视觉的展现)。”(第104页)
用“流放”取代“奇异性”,是为了避免第三次重复。昆德拉则认为:“流放与奇异性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做爱中的K没有被赶出他自己的什么地方,他没有被放逐(因而他并不让人同情);他在他所在的地方是由于自己的意愿,他在那里是因为他敢于在。‘流放一词给比喻一种牺牲者的,痛苦的气氛,他把比喻情感化,情节戏剧化。”(同上)
说到用“行走”一词取代“去”一词,昆德拉说:“如果‘去变成‘行走,人便增加了比较的表现性,比喻便有了轻微的怪诞特点(正在做爱的人成了一个行走者)。怪诞这一点原则上并不坏,但是,不容置疑的是,怪诞不是卡夫卡在这里所希望有的。”(第104页)
作了这番比较和批评后,昆德拉议论起我们译者,毫不客气。他说我们常有这么几种毛病:
首先,“需要用另一个词替代最明显、最简单、最中性的词(在ětre——深进去senfoncer;去aller——行走marcher;过去passer——打过去fouailler),可以被称为同义词的反应——这差不多是所有翻译者的反应。拥有一个大的同义词储藏,这属于‘美的风格的精湛技巧。”译者应当首先走到词汇后面去认识小说家卡夫卡。“卡夫卡不喜欢某一种比喻,但是他是比喻的伟大创造者之一,我把这种比喻称之为有关存在的和现象学的。”(105页)所以,使用同义词的作法,不仅是不忠实的,“而且把比喻从存在的领域移到视觉描写的领域;这样,译者已经处在与卡夫卡的美学所不同的另一种美学中。”(第107页)昆德拉难以接受人们以同样方式对待他的作品:“我重读我的一篇短文的翻译便发现了这一点:我写‘作者auteur,译者翻译为‘作家écrivain;我写‘作家écrivain,他译为‘小说家romancier;我写‘小说家romancier,他译为‘作者auteur;当我说‘诗句vers,他译为‘诗poésie;当我说‘诗poésie,他译为‘诗篇poèmes……这种同义词化的实践看上去是无辜的,但它的全面性特点不可避免地使原来的思想失去棱角。而且,为了什么?见鬼!如果作者已经说gehen,为什么不说‘去?噢!诸位翻译先生,不要把我们鸡奸吧!”(第108页)
其次,译者的倾向是丰富词汇,“不断地感到”(nepascesserdéprouver),而不是“有……感觉”“avoìrvlesentiment”;“深进去”Senfoncer,“向前走”Sowancer;“走路”faireduchemin,而不是“在”être,“让人气喘”fairesuffoquer,而不是“要窒息”devoirétouffer,“行走”marcher,而不是“去”aller,“重新找到”retrouver,而不是“有”avoìr。作者觉得译者这样作的心理可以理解:“根据什么译者能被欣赏呢?根据对作者风格的忠实,这正是他那地方的读者所没有可能去评判的。相反,词汇的丰富会被公众自动感受到是一种价值,一种成绩,一种翻译者的精通与能力的证明,但是作者对译者却不是这种要求:“词汇的丰富本身不代表任何价值。词汇的宽度取决于组织作品的审美意图,卡夫卡的词汇也是比较有限的,但是他表达了卡夫卡的审美意图,是他的文笔之美有别于他人的标记之一”。(第109页)
再有:“译者们”(顺从着中学教师)的第三个倾向:限制重复。用统计来证明吧。
在卡夫卡这短短的一段话里,有如下重复:
“几个小时”,三次,重复被保留在所有译文中。“共同的”两次,重复在所有的译文中都被除去。“迷失”两次,重复保留在所有的译文中。“在异乡”两次,然后一次“奇异性”,在维亚拉特那里,“异乡”只一次,“奇异性”由“流放”所替代;在戴维和洛德拉瑞那里,一次“异乡的”(形容词),一次“奇异性”。“空气”两次,重复被保留在所有的译者那里。“有”两次,重复在任何译文中都不存在。“更远”两次,这个重复在维亚拉特那里被“继续”一词的重复所代替;在戴维那里被“总是”的重复所代替;在洛德拉瑞那里,重复不见了。“去”、“过去”,这一重复在所有的译者那里都消失了。”(第111页)
重复意味着什么?昆德拉分析卡夫卡在这一段话中使用的重复:“通过这种重复,作者在他的文字中引进了一个具有关键定义和观念特点的词。如果作者从这个词出发,发展一个长的思索,那么重复这个词从语义学和逻辑的角度来看便是必要的。我们来想象一下海德格尔的译者,为了避免在DasSein一词上重复,先使用一次‘存在,之后‘生存,然后‘生命,再后‘人类的生命,末尾‘在——那里。那么人们永远不知道海德格尔说的是一个事物不同的命名还是一些不同的事物,得到的不会是一部具有严谨逻辑的文章,而是一堆烂泥。小说的文笔(我说的当然是那些称得上这个词的那些小说)要求同样的严谨(尤其是在具有思索或比喻特点的段落中)。”(第112页)
重复不仅具有语义学的意义,它还与文章的旋律美相联系,它形成一种节奏。昆德拉举例说,海明威小说的令人出神的旋律美完全建立在重复之上。
原文的现象学问题,语义学意义,还有它的旋律,这些大概是译者们通常没有注意到的。还有许多许多我们都没有注意到。我们注意到过标点的使用与文章的气息关系么?注意到过文字的段落之分,标点的取舍,乃至使用印刷字体的大小会在读者那里产生的作用么?在《遗嘱》第四章,昆德拉极耐心,极细致地给我们作了说明。
有一个根本的问题:对于译者,谁是最高权威?
最高权威,对于一位译者,应当是作者的个人风格。但是大多数译者服从的却是另一个权威:“优美的法语”的共同风格(优美的德语,优美的英语等)(也有优美的中文,我说)即我们在中学学的那样的法语(德语,等)。译者视自己为外国作者身边这种权威的使者。这就错了:任何有某种价值的作者都违背“优美风格”,而他的艺术的独到之处(因而也是他的存在理由)正是在他的这一违背中。译者的首先努力应当是理解这一违背。如果它是明显的,比如在拉伯雷、乔伊斯、塞利纳那里,这并不困难。但是,有些作者违背优美风格是微妙的,几乎看不出来,被隐藏,不引人注意;在此情况下,就不容易把握它了。然而这种把握也因此而更加重要。(第110页)
昆德拉曾经有整整两年,毅然中止自己的小说创作,埋头校对他的那几本小说的法文译本。他是一行一行,一个字一个字地走过来的。所以翻译所涉及的小说的审美,小说的关于存在的观点,小说的语义学,现象学,小说的旋律,气息,小说在印刷形式上的选取,昆德拉都讲得很有深度。他追求译文的忠实,讲究把握的细腻,把真正的艺术家的风格带到翻译的行当里。在《小说的艺术》作中译本的时候,他亲自重新推敲第六章里的九十三个关键词,把自己认为翻译难度大的若干词逐个与译者一起讨论,最后决定其中六个词不放入中文译本,认为无法译宁可不译,而不愿被误译。这一次翻译《遗嘱》对译者提出的每一个问题,他都给予及时的回答,一直解释到一个词的文化背景,并追问在中国的文化背景下一个中文读者对法语文字所能把握的程度。
但是我总也没有到董桥先生讲的那种“与原文平起平坐,谈情说爱,毫无顾忌”的水平。把香港牛津大学出版社印出的还带着墨香的《遗嘱》送去给作者的时候,作者把书捧在手里,左右上下翻来转去地看,然后说:“真遗憾我不懂中文,不然我会多么喜欢随时在每一页上圈圈点点,改动一下这个词,给那个词打一个问号”。怎么不是?书才一拿回来读,译文中的毛病就被读出好几处。一部翻译作品,它的价值永远是相对的。绝对的只是译者对作者作品的忠诚,对完美把握作品的追求。我相信永远会有后人译得更好,更贴近作者,更有深度或更有对微妙处的细腻把握。因为译作的价值往往与它所处时代的文化背景相联系,与原作的语言文化和译文语言文化之间的距离有关系。作译者不应当去抛头露角,不必热衷于展现自己的个性,也许也不必过于追求“优美的中文”而忘记原文。
回过头来说《哀矜而勿喜》那篇对普鲁斯特《追忆似水年华》译文的批评。有一个简单的句:贡布雷“整个城市和各处的花园都从我们的茶杯中浮现出来”,这是吴先生的译法,李译是“大街小巷和花园都从我的茶杯中脱颖而出”。施康强先生说此处推吴为更好。我却觉得两种译文都让人不敢苟同。对照原文,“脱颖而出”和“浮现出来”都是丰富词汇的努力,原文“estsorti”其实只是一个极简单的动词:“出来”。仅此而已。“脱颖”,“浮现”是译者的再创作。不是普鲁斯特。
可以说,在法文的翻译中,译者们受傅雷先生的翻译风格和理论影响颇深。“翻译就是再创作”,这曾是傅雷以来不少译者的经典准则。傅译的浩瀚工作为介绍法国文学到中国,立下了的确伟大的功勋。但是到了今天,东西文化门户相当开放,众多译者的努力使大量法国文学、哲学、社会科学作品和著作译介进来,读者对西方文化和西方语言的了解与理解的水平已经大大提高。所以,我们需要更接近原文特点的译文,更具有原文文法与句法结构特点的译文,哪怕行文看来不流畅,不优美,不让人一下子习惯,但是它也许可以把一个更大的思考空间提供给读者,去要求读者主观上更进入作品,更发挥自己的思考能力,从词汇的特点,句子的结构,段落的分布乃至标点的使用的诸方面去把握作者的哲学思考,审美意图,还有作品的旋律和节奏。理解与把握,是一场永远的努力。不一定读一遍就懂。昆德拉说,一本好书应该象一首好的音乐,让人去一读再读。
昆德拉是国内读者喜欢的小说家,但是小说家对于自己作品的销量其实并不大在意。他在最近又出的一本小说《慢》(用法文写作)中说让少数有思想有特点的人喜欢自己的作品远远胜过让广大的无个人可言的群众喜欢。所以他每每关心译文的质量,而且特别强调他的作品的译文必须出自法文或捷克文(他有些更喜欢法文)。他不能接受从英文转译的二手译本,认为原文在两重翻译下有可能面目全非。一九九三年九月二十三日,昆德拉在《世界报》上说:他发现亚洲许多地方,人们背着他,从美国英语版译他的作品。“一个中国的出版商,一个美国的大学人士,假装看不到法国在我的工作中所占的位置,这是一种无知?还是别的东西?”
昆德拉认为这不是简单的语言问题,他反对的是世界文化中的美国化趋向。他这样谈法国:“我在法国度过了我的成人生活中最重要的部分。在这里,我有我的小小的研讨班和我的学生。在这里,我结下了我最为珍贵的友谊,写出了我认为最成熟的书;也是在这里,我比在别的地方,更早更好地被理解。”
爱,怎么可以不理解,不尊重?这是昆德拉在《遗嘱》中的一个主题。他谈到斯特拉文斯基、卡夫卡、雅那切克如何受到爱他们的后人的对待。众多的喜欢昆德拉的读者会从其中得到很多提问,作者的很多想法会引起我们有意思的思索。
不过,“爱是最难的事”,里尔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