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春强
我曾几次认错人。而被他人误认,平生也只就那么一次,却令我终生难忘。
那是初冬的一个星期天,我带儿子到职工浴池洗澡。出来时,儿子眼睛一亮,说:“爸爸,我要吃烤地瓜!”果然,浴池门左侧有一烧烤点,一中年汉子极热情地冲我点点头,问:“洗完了?”那神情仿佛是遇上了老朋友。没等我醒过神来,他已将两只热乎乎的烤红薯递了过来。我忙掏钱,不料,竟被他挡了回来:“谁跟谁呀?这么外道!”便不由分说地将我推开,“走吧走吧你,我还忙呢。”我只好领着儿子,一步一回头地离去。回到家里,我也想不起这位红脸大汉何时与我有过交往。苦思了大半天,我断定压根儿就不曾认识他!显然,是他认错人了。
得了两只烤红薯,也算不上什么大事,于是很快就忘掉这档子事了。又逢周日,我和儿子又去洗澡。走出浴池,蓦地碰到了他的目光。因白吃过人家的东西,我忙主动地冲他笑笑,便惶惶地逃去。然而,不等走出几步远,手就被他给拽住了,一袋烤红薯实实地塞进怀中。“这,这——”我语无伦次,手足失措。“孩子爱吃,又不是给你的,怎么这么外道!”他很有些不高兴了,又道:“咱们俩,谁跟谁呀?快走吧快走吧。”
天!这世上啥事都有,我着实有些懵懂了。尤其令我不安的是,我确实不认识他!
之后,事情的发展便颇具喜剧性了。每次我和儿子在浴池洗完澡后,定能从他那里得到两只又香又甜的烤红薯。儿子在一边贪婪地吃,我则趁机和他聊天。物价房子工作,无所不谈,满投机的,一如相识已久的知音。有好几次我都想问问他到底是谁,却因于心不忍而终没能开口。你看人家和你熟得不能再熟了,你却问人家是谁叫什么,岂不大煞风景?可又不能老这么白吃人家的。再次去洗澡,就拎两瓶白酒,随意地丢给他,说:“刚出了趟公差,带回几瓶酒,你也尝尝吧。”他喜喜地收下,一脸的灿烂。
渐渐地,我与他真就成了莫逆之交。每次到浴池洗完澡,不等他招呼,我和儿子就急急地奔过去,像吃自家的一样地吃他的烤红薯。看着我们爷俩狼吞虎咽吃得欢,他竟喜得飘飘然。自然,我也经常以各种借口,捎点礼品给他,以求心理上的平衡。
一次,我终于忍不住了,先是捶了他两拳,继而笑问:“伙计,可要憋闷死我了!你到底是谁,咱们以前可曾认识?”他哈哈大笑起来,笑出了泪花:“认错了人,认错了人!当初,我误把你当成老乡的儿子了,后来虽然知道认错了人,可觉得你这个人诚实可交,索性将错就错。这不,咱们如今不是比任何朋友都朋友了吗?”于是,就相互通报了姓名和家庭住址。
一场误认,竟使我们成为知音。有朋友的日子真好。
(钟嘉天摘自《现代交际》1995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