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林太乙
小时候,我和家人住在上海,5岁的时候,第一次和父母亲去看电影。对我来说,那是件大事,因为姐姐已经有资格看电影了,妹妹太小,还不能去看。我不知道看电影是怎么回事,只知道大人认为我可以去看了,所以觉得非常神气。爸爸说,在戏院里我要乖乖的,不许讲话。我答应了。
到了戏院,爸爸去买票。要入场的时候,我看见每人手里拿一张票,要交给收票的,让他撕一半才能进去。轮到我们的时候,我向爸爸要我的票。他却说:“你不必买票就可以进去。”
我觉得非常不公道。为什么人人都有一张票而我没有?爸既然带我来,为什么不给我买票就要拉我进去?“我也要一张票,”我大叫,大哭起来。
“你这孩子真不讲道理,”爸妈同时说,“你不必买票就可以进去,还在吵什么?”
我继续大哭大闹。我要的只是平等待遇,人人都有票,我也要一张,这有什么不讲道理?我们挡住入口,别人都在看我,很不耐烦,有的摇头,和父母亲一样,说:“这孩子真没有道理。”
他们愈说我没有道理我愈生气。爸爸拿我没办法,只好买一张票给我。我这才像别人一样,把票规规矩矩地交给收票的,让他撕成一半,跟父母进了戏院。放的是什么电影我完全没有印象,只在黑漆漆的戏院里静静流眼泪,情绪还没有平复。
回家后,父母亲又教训我一顿,说6岁以下的儿童不必买票,这么不讲道理,以后不带我去看电影。我听了才不在乎。我5岁的时候对金钱毫无认识,所以对白花钱替我买票也不觉得是冤枉的。一个人,无论是什么年龄,对什么是对,什么是错的感觉,只能凭当时的知识。我认为我为自己争取平等待遇,绝对有道理。
过了这么多年,我没有忘记这件事。现在我对金钱是什么东西多多少少有了认识。我也买过不知道多少张门票。但是我不知道,假使再遇到5岁时同样的情况,以为自己没有受到平等待遇,会不会再冒大不韪,大吵大闹,还是会静静地免费入场?
我希望我还有那股蛮劲。
(注:本文作者为林语堂的女儿、美国《读者文摘》台湾版前总编辑)
(邢连喜、陈志长摘自《海外星云》第3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