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文
新陈代谢,是世间万物变化的规律,艺术的兴起与衰微,这个总过程几乎是不可逆转的。一些门类,一些品种,势不可免地在没落下去,无论怎样抢救,也无济于事,决不是伤心,或者眼泪能解决问题的。
一些东西兴起了,一些东西过时了,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沧桑历史。
随便举个例子:有的同行,喜欢把自己的写作间,风雅一下,取名什么“雀巢斋”、“鸟笼斋”、“蚁窠斋”、“蜂房斋”,如果,傻乎乎的读者,真相信这位作家,像雀,像鸟,像蚁和蜂那样在极小的空间里进行创作,那就大谬特谬了。其实,这些人的住房条件,比谁都宽敞,巢也好,笼也好,那都大得可以装进一头非洲象,或多得可以饲养几头老虎的。
实际上,这所谓的“斋”,很难以旧时的概念来衡量,不过沿袭下来,这样说说罢了。而且像这位同行,还用“斋”这个已经陈旧的字眼命名自己的书房,也日见其少。可在民国以前,不但有一间书房的文人,叫“斋”,连卖古玩的,酱牛肉的,做糕点饽饽的,制造酸梅汤的,例如“月盛斋”,“大顺斋”,“致美斋”,都用“斋”这个字,以示古雅的气质。但现在,除具有复古倾向者外,“斋”字使用率最高的风光日子,无论如何是不会再有的了。
从一个“斋”字由时兴到没落的过程,可见世间万物都不是永远不变的,自然,艺术也不例外。
京剧到了需要振兴的地步,交响乐到了努力普及的程度,话剧到了卖不出几成座的状况,尽管这是挺让人沮丧的,但这个不愉快的现实,也在表明,一成不变的艺术,无论它多么伟大,也无论它曾经多么光辉过,但由于不适应变化发展的时代,往往被后世的观众读者所抛弃。不变,大概是不行的。中国文学史上,有过一种叫做“赋”的文体,司马相如的《子虚赋》、《大人赋》,枚乘的《七发》,左思的《三都赋》,很盛极一时的。现在,不但几乎没有人写,连读也怕是很少了。
小说也是如此。那些18、19世纪的多少页不厌其烦描写风景的作品,现在还有人如醉如痴地读么?如果,小说还要存在下去,不变化,或者,不容许变化,死抱住一棵大树吊死,行嘛?
因此,老维克剧团一天比一天难以维持,半点也不奇怪。听说连莎士比亚演过戏的玫瑰剧院遗址,都要拆掉盖新的高层建筑了。这是无可奈何的,然而,谁也没有办法阻止这种过程的发生。有一年,我在伦敦的世纪剧场看皇家莎士比亚剧团演出的《无事生非》,很惊讶英国人对于传统,对于莎士比亚的这种古典式的爱好——楼上楼下,座无虚席。中国的话剧演出,即使首演,好像近年来也很少有这样的盛况。但是,走出泰晤士河畔的那中心,我发现更多的年轻人,也还不仅是那些奇形怪状打扮的朋克,在酒吧、在歌舞厅、在摇滚乐队的音乐会上,被威猛或者埃尔顿·约翰,弄得不亚于足球迷那样亢奋冲动。一代有一代人自己的艺术兴趣,谁也不能说欣赏莎士比亚,就是高尚,而听摇滚乐,便是属于低档次的爱好。
有一回,在前苏联,主人请我们去看芭蕾舞,是世界上也数得着的女演员谢茨列斯卡亚的告别舞台生涯的最后一场演出,剧目是《卡门》和《带叭儿狗的女人》,演技之精妙绝伦,那自是不用说的了。真是到了“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闻”的程度,整个莫斯科大剧院里的观众,为这位演员倾倒,谢幕达70余次,从包厢里掷下的鲜花,堆满了舞台。
这古老艺术的魅力,令人震撼。可是等看到一位叫做普加乔娃的流行音乐的女歌手,在莫斯科露天体育场举办的个人演唱会,就感到在大剧院里的那热烈场面,简直是小巫大巫之别了。那体育场里的数万观众,如醉如痴是客气的描写,如癫如狂地崇拜那位不算漂亮,嗓子有点沙哑低沉的女歌手,以至于手之舞之,足之蹈之,随着她风一样在场内旋转奔走而俯仰起伏,整个现场就是这样疯狂着。谁能由此判断出大剧院的观众和体育场的观众,高多少和低多少呢?在对艺术的感情投入上,后者甚至更全身心些。
那位英国歌星埃尔顿·约翰,1980年9月13日在纽约中央公园的音乐会,有40万人参加。一年后,还是在这里,西蒙和格芬克的联合音乐会,吸引了50万人,这都是记载于《吉尼斯世界纪录大全》的。所以,猫王吸毒过量丧生,送葬的群众超过历史上任何一位逝世的音乐大师,是很值得那些“曲高和寡”的人思考的。当然不能说,观众多,听众多,读者多,就是高超的艺术,但如果到了像日本的“歌舞伎”和另一种叫做“能”的戏剧,只有依赖国家拨款作为文化遗产保护,使其不致湮没,也真是“没戏”了。无论怎么振兴,怕也是奄奄一息的,不能责怪读者层次太低、观众听众文化不高,实际是时代的抉择,要是抛弃的话,是十分无情的。
现代物质文明所形成的快节奏,高速度,以及目不暇给的信息社会,对人们精神上的压力,和莫扎特在奥地利皇宫里为斐迪南演奏他的新作时,那些贵族和拖曳着长裙的贵妇名媛,坐着四轮马车去听音乐会的雍容不迫,已不能同日而语;和19世纪初的沙龙里,那些上流社会人士喝着茶,用一把裁纸刀,裁开一页长篇小说,不急不徐朗读起来消磨时间的雅兴也大不相同了。每个时代,都有其反映那个时代精神的艺术产品。正如北宋时期,“凡有井水处,皆歌柳词”一样,那位“忍把浮名,换了浅斟低唱”的柳永,就该是那个时代的流行歌手了。最近,罗丹的《思想者》来了,仰幕的人蜂拥而至,但比起几百元一张票的拳击,和那份声嘶力竭的呐喊助威,心绪是截然不同的。这两者当然不能相提并论,但从中可以了解人们在加快了的时代进程中精神上的需求。
因此,那位女子跳水冠军伏明霞小姐,说她喜欢听音乐,喜欢听麦当娜,也没有什么好挑剔的。麦当娜和音乐虽然不能划等号,但麦当娜也好,杰克逊也好,甚至我戏称之为外国莲花落的,像M·C·汉默的说唱摇滚,如今也风靡世界,能说不是音乐而是垃圾吗?我认为,对于艺术的爱好、趣味,还是宽容一点的好。可以不喜欢麦当娜,或者杰克逊,而喜欢勃拉姆斯,或者西贝柳斯,但应该尊重别人的选择。
那些对伏小姐喜欢一位性感歌星而发笑的记者,可能是古典音乐的爱好者。但应该知道,即使是莎士比亚的戏剧演出,如今也是有相当的现代物质文明的介入了。据说,北欧一次《哈姆莱特》的上演,令人耳目一新。那王子不但欣赏立体混声音响,用对讲机指挥工作,连刺杀他母亲情人的武器,也不再是用骑士用的剑,而是手提机关枪了。
变化,大概也是一种必然,正如不叫“斋”,而叫别的名称一样。话题回到小说上来,也存在变则通,不变则穷的考验。80年代中国小说创作的变化之大之快,超过历史上任何一个时期。跟上就跟上了,跟不上也只好落伍。抱怨骂街,愤恨不平,嫌读者冷落你,那也无济于事。这些早年写过一些作品,红过,或者,很红过的作家,其实还是应该从自身找找症结。有的是由于写顺手了,便不由自主地重复自己,连主人公的自杀结局,也万变不离其宗,令人叹为观止,至少在表明此公思想陈旧,失去了最起码的新鲜感。有的是盛名之下,其实难副,虽然一部长篇接一部长篇地炮制,却翻来覆去老一套,了无新意,水份越来越大,活儿越来越粗,每况愈下,弄得不忍卒读,崭新的书,只好送去廉价处理。有的是自我感觉过于良好,陶醉在花钱雇来的掌声中,其实创作方法包括思想,还停留在好多年前,跟不上时代的步伐和小说的进展。今天的面孔,昨天的脑袋,那怎么能引起读者的共鸣呢?
老实说,除了酒,是越陈越香外,小说创作,若是跟不上时代,成了X·O级的,或V·S·0·P级的老古董,那股霉味,可就不敢恭维了。艺术虽然有兴有衰,但却像海洋一样,是永不枯竭的,这就因为不断有新的源头活水的注入,才生机勃勃。所以对不习惯的新事物,先别皱眉头,更不能因为怀旧的感情,而断然拒绝。
正如“斋”字已成记忆,那么,麦当娜也不会永久的。在艺术领域里,还是让它来者自来,去者自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