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古书由于经历时间长,已经形成了一种基本固定的分类方法,即经、史、子、集四部分类法。
“经”是指经书而言,其中最主要的是“十三经”,即《易经》、《尚书》、《诗经》、《周礼》、《仪礼》、《礼记》、《春秋左传》、《春秋公羊传》、《春秋谷梁传》、《论语》、《孝经》、《尔雅》、《孟子》等,也包括小学、训诂、文字等。
“史”是指历史著作而言,包括正史、编年史、记事本末等,如《二十四史》属于“史”的代表作。
“子”是指诸子百家的著作,其中主要是儒家、道家、墨家、兵家、法家、释家的书,也包括农家、医家、天文算法、杂家等记述历代文化科学技术成就的著作。
“集”是指文艺著作。历代的诗、词、歌、赋、古文等,都列入集部。如屈原的《楚辞》、韩愈的《昌黎文集》、张九龄的《曲江集》等,都是有影响的代表作。
(李岿摘自《湖北广播电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