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新平
前不久,北京地区的电视观众大多置身于一种被愚弄的情绪中,这种情绪缘自一部电视连续剧的突然失踪。
许多人的经历大致相同:连续几个星期日晚上,坐在电视机前,被五花八门的广告和一些绝非精彩的电视节目搞得哈欠连天,而一味固执,不愿退却,只为了看上一二集这部连续剧。等待他们的却是电视屏幕上那明显带着嘲讽意味的“再见”两字。观众因而产生被愚弄的感觉便是很自然的了。因为,京城两家覆盖面极大又最有权威的电视节目报上都清清楚楚地标明了当晚播出的具体时间。如果出现意外,电视屏幕上则至少也应该打出“本节目因故停播,敬请谅解”等字样。然而没有。北京观众对于电视节目不准时,对于《晚间新闻》常常打乱一部电视剧的正常播出,对于《雍正皇帝》莫名其妙地换作《赵四小姐与张学良》已习以为常,并且,他们已经学会以一种宽容和大度来对待这一切。如今,这部为他们欢迎的连续剧从屏幕上无端消失,对观众的好脾气无疑又是一个大大的嘲弄。
电视作为一种最迅速、最直观的大众传媒,在中国已步入寻常百姓家,并逐渐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重要内容。而现代生活的紧张节奏又无法为人们提供足够多的时间去观赏所有他们感兴趣的节目,只能有所取舍。电视节目报于是应运而生,它为人们提供了合理选择的可能。人们对节目报的尊崇和信赖,就是在一次次的选择中,不知不觉产生出来的。而一旦节目报上对某个节目进行了预告,就意味着电视台已经通过节目报这个中间人,同观众郑重地签订了一份合同。承诺必须兑现,合同必须履行,这是现代社会中人们的一个普遍共识。谁单方面撕毁契约,谁就得承担责任,严重的还要付出代价。试想,如果电视台总是给观众唱“空城计”,观众对电视台的信任会消失殆尽,电视台也必会声誉扫地,电视界人人看重的“收视率”也许将不复存在。
这绝不是危言耸听。
当然,事情也并非绝对到毫无转圜的余地。就像商品社会里人与人之间并不都是金钱关系,电视台与电视观众之间也同样存在着彼此了解、沟通和相互体谅、合作的可能。笔者数年前曾去金华采访,一天晚上去一家影院看电影,放映前一分钟,银幕上打出一行字:因拷贝未到,决定换片……场下观众大哗。须臾,一位中年人走上台,自报姓名,是该院的负责人。他说因取拷贝的车在路上出了故障,不得已才换了个片子,请大家谅解。为了对观众的合作和体谅表示感谢,影院将加映一部新到的纪录片。末了,他强调说,如果尚有观众对此不满,影院售票处有专人负责退票业务。短短一席话,真挚、诚恳。影院内不仅再无喧哗之声,更无一人离座退票。由此可见,在变故发生之后,若能本着对观众负责的精神,及时进行疏导和补救,坏事终会变成好事。毕竟,中国的观众可以称得上是世界上最讲情理、最能体谅别人的观众了。他们容易因愤怒而冲动,更容易因感动而满足。
应该承认,电视节目的播出是一件复杂和繁冗的工作,其间难免有一些失误和偏差。这种时候,电视台工作人员若能在屏幕上直接向观众说明和解释,自然便会化解观众的一腔怨气,观众也终究不会愤怒到非和电视台“决裂”的地步。而这似乎并非难事。
都知道去商店购物、去宾馆住宿的顾客是“上帝”,因为,商店和宾馆是为顾客才存在的。按理,电视观众对于电视台而言也应是上帝,因为正是有了观众,电视台才有了存在的可能。事实上,中国的电视观众从来就无意于要做电视台的“上帝”,电视台只要能编排些好节目,且能按时播出,他们也就很知足了,就这么点小小的奢望,我们的设备先进、人员充足的电视台,难道还不能满足他们吗?!
以上所谈问题的关键之处还是在于电视台如何对观众负责:要对观众负责就必须言而有信。所谓国无信不强,人无信不立。预报的节目在电视上没有出现,这就是失信于观众,失信于观众便会最终失去观众。没有了观众,电视台还有存在的必要么?要对观众负责,电视台还须在节目编排的科学合理与丰富多采上下大功夫。前一段时间,《围城》与《渴望》在大致相同的时间里由两家电视台播出,这给既想看《围城》又想看《渴望》的观众造成了一种选择的两难境地。如果两家电视台心里系着观众,彼此协商,错开播出时间,许多观众便不会有“鱼与熊掌”的遗憾了。而这段时间里,又出现数家电视台一齐播《渴望》的壮观情景。无疑,渴望》是一部较好的连续剧,但正如整天吃山珍海味也会败坏人的胃口一样,像目前这样播下去,《渴望》的命运值得担忧。无独有偶,主要以西安事变为题材的电视连续剧《少帅春秋》《赵四小姐与张学良》《宋庆龄和她的姐妹们》又在屏幕上一齐亮相。如果观众诘问一句:难道电视界已穷困到只有这么几部作品的地步了吗?电视台何以作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