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斌
基层民主选举是团的基层委员会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工作,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团的基层组织选举规则和上级组织的有关规定,精心组织实施团代表大会(团员大会)的选举工作。
一、认真执行贯彻团的基层组织选举规则。团的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是团的基层民主选举的重要法则。包括基层团委(总支、支部)的任期、委员会设置及选举办法、基层团代会的代表名额及产生办法、团代会程序等方面的重要规定。基层委员会要认真学习、掌握团的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按上级有关要求、规定,制定相应工作措施;在换届选举、委员会成员的补选和增选、选举出席上一级团代会代表等选举工作实际中要严格执行团的基层组织选举规则,使民主选举制度在团的基层组织得到落实。
二、组织实施团代会(团员大会)的选举工作。
团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二年,下设团委的基层团委每届任期可二至三年,总支、支部每届一年,到期便召开团代会或团员大会改选,组织实施团代会选举。为此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1)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向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委请示并取得批准。(2)分配代表名额,指导各选举单位选举代表。(3)酝酿下届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候选人人选。(4)拟定选举办法、准备选票。
准备就绪后,即应召开大会进行选举。团代会选举工作由大会主席团主持,并安排充分时间酝酿、讨论选举办法和委员会候选人名单,同时可采取咨询、介绍等方式,增进代表对候选人的了解。选举程序是:(1)报告出席会议人数。(2)通过选举办法。(3)通过候选人名单。(4)推举监票人。(5)监票人检验票箱。(6)发选票。(7)代表划票。(8)投票。(9)验票。(10)计票。(11)宣布计票、选举结果。选举后应及时召开新一届委员会选举书记、副书记。总支、支部和团员人数较少且便于集中的团委召开团员大会选举时,由上届书记主持,选举程序可适当从简。团员人数较少,相互比较了解的支部选举时也可不提候选人,直接选举。召开团员大会进行选举的,亦可照此办理。
团的基层委员会及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应及时将选举结果和委员分工情况报上级团委批准,由上级团委发文公布。属同级党委管理的干部职务名称表之列的,应由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办理任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