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政文
安德烈·莫洛亚在为《追忆似水年华》写的序中说:“用普鲁斯特书里的事件和人物来说明这位作家的特点,其荒谬程度将不亚于把雷诺阿说成是一个画过妇女、儿童、花卉的人。”他的意思是:在普鲁斯特那里,写什么是无关紧要的,真正值得关注的是怎么写,即对事件和人物的审美把握方式。的确,普鲁斯特的独到之处是他对材料的选择并不在意,他更感兴趣的不是观察行动本身,而是观察的方式。不过,艺术处理的方式是和材料联系在一起的,二者共同组成了艺术家独特的审美世界,因此,对普鲁斯特用他的特殊方式(意识流方式)处理的某些事件、人物、主题,便仍有探究的必要。譬如斯万的爱情经历,就是一个饶有兴味的话题。
文学中的爱情模式,在普鲁斯特以前,有两个显著特点:第一,女性受到格外的关注。她们往往被描写为痴情的、热烈的、无私无畏的,结局总是很悲惨;男人却常常玩世不恭,将女人当作进身之阶,或为了虚幻的所谓事业、家族而拒绝爱情(例如哈姆莱特)。总之,女人因她们的忠贞和不幸而使人同情,男人因他们的浪荡和冷酷而招来指责:这几乎成了一种阅读定势。第二,更重要的,那是一种古典的爱情模式。爱情被普遍认为是美好的、纯洁的、高尚的,是人类神性的大发扬。《罗密欧与朱丽叶》和《简·爱》是这种爱情模式的两个经典文本,前者表现的是一种超越世俗、生死相许的纯美恋情,后者则经磨历劫而终于功德圆满。在这种模式中,爱情的重重障碍来自于命运的、社会的、家族的、等级的诸种因素,而不是当事者自身。有些作家或许也探索了主人公性格中的某些缺陷,但他们对人类天性仍有一个乐观的前定,并预设了一种抽象的爱情观念。这样,在普鲁斯特以前的文学中,爱情成了一种神话。
而《追忆似水年华》的目标,却是要消解这一神话。在这部小说中,普鲁斯特着力描写的,是一种男人的爱情。他以外科医生般的精细和准确,解剖了一个男人的一段完整的感情历程,这使小说第一卷(《在斯万家那边》)几乎成了一份病理学文献。事实上,普鲁斯特确乎是把爱情看作一种地地道道的疾病,《斯万之恋》就是对于一个病症完整的发展过程进行的临床描写。这一描写揭示了一个男人对爱情的执着能达到什么程度,受虚幻爱情的蒙蔽和折磨又能达到什么程度;而最有病理学意义的,莫过于他幡然醒悟前那种复杂的心理活动和情感变幻。所有这一切,使普鲁斯特成为爱情描写中最杰出的大师之一。斯万是经他的一个朋友介绍而认识奥黛特的,在此之前,他一直过着一种悠闲自在的绅士生活。“他属于这样一种有才气的人,他们在无所事事中度日,心想无所事事正好给他们的聪明才智提供跟搞艺术或学习同样值得注意的对象,心想‘生活本身包含比所有小说更有意思,更富于浪漫色彩的憧憬,就拿这种想法聊以自慰,甚至作为原谅自己的借口。”(第193页)他已经人到中年,虽然孑然一身,却并不急于要结婚。说到底,对于他这样一个有四五百万家当的跑马总会里数一数二的阔绰会员、巴黎伯爵和高卢公爵所宠信的密友、圣日耳曼区上流社会中的大红人,有什么必要把自己囚禁在婚姻的狭小笼子里呢?他懂得满足于为爱的乐趣而爱,却并不太要求对方的爱。他毫不掩饰这一点:爱的乐趣就是感官享受,就是女人的肉体之美。出于这一原则,他对上流社会的贵妇十分腻烦,因而很少流连于贵族沙龙,却经常到外省什么地方、巴黎什么偏僻的地区去追求他看着漂亮的某个乡绅或法院书记官的女儿,他从这样的猎艳、私通和调情中获得的乐趣是无法言说的。就是在与奥黛特结识之后,他仍然与一个小女工来往了一段时期。
看来,出现在我们面前的,不过是又一个花花公子,一个上流社会的寻欢作乐的老爷。这个人用怀疑的眼光打量着闯进他生活之中的奥黛特:轮廓太鲜明透出,皮肤太纤细,颧骨太高,脸蛋太瘦长……总之,如果她也并不是不美的话,那也是一种他不感兴趣的美,激不起他的任何情欲,甚至还引起他的某种生理的反感。在这样恶劣的感官印象面前,人们有权发问:对奥黛特产生爱情,至于吗?
什么是爱情?它因何而产生?这是个很难回答的问题。爱情世界扑朔迷离,我们只能大致归纳它所拥有的几种模式。第一种是感官模式,它认为爱情纯粹以感官为基础,即使有其他许多打算,感官愉悦仍是先决条件。这种模式注重第一印象,憧憬白马王子与灰姑娘的一见钟情似的爱情。第二种是理智模式,崇尚门当户对,总是三思而行,认为感官常常骗人,而激情只是一种病症,常识才是人生导师。斯万给人的印象,似乎以上两种兼而有之,因为他既是一个感官肉欲的追求者,又十分冷静,决不深陷进去。普鲁斯特对这两种模式都不以为然,他的看法是,爱情产生的根据既不是感官,也不是理智,而是感情。感情和爱情并不是一回事,感情的外延要广泛得多,父母、师生、朋友、男女、姻亲之间都可能产生深厚的感情,却并不就是爱情。爱是一种较之一般感情更为强烈、专注、铭心刻骨的感情。爱是一团熊熊烈火,如果不对象化,不能引起对方同样的爱,它的后果将是毁灭性的。从另一方面看,感情是爱情首要的因素,如果说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那么,没有感情的所谓爱情就是不真实并且也不牢固的。青梅竹马或相濡以沫的感情常常发展为至死不渝的爱,而门当户对的婚姻却摇摇欲坠。因此,感官模式和理智模式并不是真正的爱情模式,在肉欲的发泄和利己主义的冷冰冰的打算中,真正属人的爱又在哪里呢?叙述者不无讽刺地指出,在奥黛特之前,斯万所经历的,不过是猎艳、私通与调情而已,离爱还差得远。
但是现在斯万深陷情网,奥黛特持续不断的、小鸟依人般的追求激发了他心底潜藏着的某种温柔的感情,使他饱经沧桑的心重又变得年轻起来。她的腼腆羞涩的神色,她等待他时的焦急不安,她注视他时的那种胆怯的恳求的眼神,使她变得动人(不是漂亮)起来。她对斯万说她愿意付出自己的生命,来寻找真正的爱情;如果斯万要找她,她总是乐于奉陪。斯万第一次去她家,把烟盒给忘了,她给他写了一封信:“您为什么不连您的心也丢在这里呢?如果是这样的话,我是不会让您收回去的。”这使他深受感动。他耳畔一遍又一遍响起这句话。奥黛特是一个聪明的追求者,她把自己打扮得温柔、娇弱、楚楚可怜,总让自己与一些虽然细微但却美好的事物联系在一起:一幅壁画的某个片段、一朵雪白的菊花、一段美妙的凡德伊乐曲……从而激发起斯万男子汉的雄心和柔情。他要保护她,怜惜她,爱她,将全部生命奉献给她。他觉得自己和她发生了难以割断的联系,他没法让她独自一人面对这虚伪冷酷的人世。他骤然觉得肩上的担子重了起来,将玩世不恭的心性收敛,变粗硬冷峭为温柔多情,心细如发。正如莫洛亚在他那本《从普鲁斯特到萨特》的书中所写到的那样,男人之所以钟情于某一个女人,是因为,通过某些具有魔力的呼唤,这个女人激发起本来就在我们心中存在但是尚处于零碎状态的千百种柔情的成份,她将这些成份聚集起来,合二为一,去掉了各部分之间的裂纹。一旦出现这种情况,男人之爱就是格外专注的。人们常嘲笑男人的这种变化为“英雄气短”,或“拜倒在石榴裙下”,这一显然带有贬损意味的判断并未道出恋爱心理的本质。
如今,斯万再也不用厌恶的目光打量奥黛特了,他把她看作一件宝贵无比的杰作。更耐人寻味的是,他把奥黛特跟他“理想的幸福”联系起来了。象斯万这种人,还想到什么理想的幸福,似乎令人惊奇。但是,对奥黛特的爱使理想再次溶进生活之中,把生活奉献给某一目标的愿望与力量重新产生了。
斯万之恋的发生,是美好的人类感情对粗俗的感官欲求的超越。从此,斯万不再注意别的女人,甚至避免到能碰见女人的地方去。但是,斯万之恋,也是盲目的感情对理智的戏弄与欺骗,从此,斯万陷入感情苦海,拼命挣扎,欲拔不能。
“无情未必真豪杰,怜子如何不丈夫”,对于粗犷的男子,温情只能更增其魅力。他平静、细致、宽厚、自信,对理念与偏见不屑一顾,充分表现出一种真正的人情与人性。但是,当温情被扩张成一种狂热的激情时,就显现出病态的特征。昧于激情的爱情实际上就是莫洛亚所说的主观的爱情。莫洛亚将爱情哲学分为主观的与客观的两种,他虽然承认真实的爱情的存在,但他认为,大部分爱情,尤其是文学中的爱情,却是主观的爱情哲学的印证。
主观的爱情哲学对于爱情本身揭示的是这样一种历程:即它预示了一种古典的爱情神话的终结,建立了一种现代的爱情观。在普鲁斯特这里,爱情的本质只在于爱者或被爱者的内心的和自身的意义,激情的本质是虚幻的、变态的,圆满的结局是不可求得的。从广义上讲,普鲁斯特揭示的只是一种爱情的过程。这个过程告诉我们,被爱者只是一种激发媒介,它激发了爱者天性中某种近乎本原的沉挚深情,而这种感情在一生中总要有对象来释放的,不管这对象是什么,就像昆德拉把托马斯的这种感情外化到特丽莎身上一样。因此,在主观的爱情哲学中,对象(被爱者)已经在一定程度上退居到次要的位置,重要的是爱者,他(她)毕竟体验到了完全爱一个人,心灵被一个人占有之后的欢乐与痛苦的过程。而一切意义,似乎正在于这种过程之中。
主观的爱情哲学最终探索的是人与人心灵在本质上是无法彻底沟通的这一心理现实。我们自以为了解一个人,爱一个人,但不过是被幻像所自觉或不自觉、自愿或不自愿地蒙蔽而已。我们无法完全占有一个人,甚至在感情最热烈的时候,也无法完全明了对方在想些什么。激情使两颗心亲密无间地交融,它带给人们一种幻觉,以为两颗心之间是可以消泯距离的,但这恰恰是罗斯金所断言的那种“感情的误置”,是彻头彻尾的虚妄,是心灵的一种病态的标记。它说明了人的孤独本质。
普鲁斯特的价值在于,我们每个人都可能对这种幻像和欺瞒性十分自觉(斯万后来知道了奥黛特是一个风流女子,一个同许多男人睡过觉的荡妇),但我们却又身不由己或者死心塌地地陷于这种境界,因为如果不这样的话,我们可能永远与一种惊心动魄撕心裂肺的体验无缘。
但是,即使爱情的意义只在于过程,这过程也是因人而异的。同是以悲剧告终,有的爱情毕竟经历了那么一段时期的心心相印如火如荼,如罗密欧与朱丽叶、安娜与渥伦斯基、德瑞那夫人与于连;而另一种爱,却是彻头彻尾的骗局,斯万的爱就属于这一种。奥黛特只是为了钱,才拼命追求斯万,她表面高雅,实则庸俗;貌似温柔,其实冷酷。她以小聪明激发了斯万的美好天性,却以她惊人的市民趣味和无耻的水性杨花打了这种天性一记耳光。获取金钱的目的达到后,她很快便公开投入福什维尔伯爵的怀里。福什维尔伯爵是一个老色鬼,如果说斯万对奥黛特的爱是诚挚的,那么他谈论奥黛特的方式却是淫猥的。在维尔迪兰家的一次聚会中,吃完晚饭后,福什维尔走到戈达尔大夫跟前,跟他大谈维尔迪兰夫人的长相和奥黛特的身段,这时维尔迪兰先生走过来。普鲁斯特接着写道:
“我倒真想跟她(指奥黛特——引者注)床上见呢,”戈达尔赶紧插上一句。他早就在等待福什维尔喘一口气,好让他乘机插进来这一句由来已久的笑话……福什维尔是知道这句笑话的,听了立即就明白戈达尔的意思,感到很可乐。维尔迪兰先生也乐不可支……
心爱的人被别人如此糟蹋,斯万真是痛心疾首,更让他痛心的是,奥黛特似乎心甘情愿接受这种糟蹋。在斯万和维尔迪兰圈子决裂后,奥黛特却和这个圈子越来越密切,并和福什维尔同游埃及。对斯万来说,这无疑是难以忍受的。然而陷入感情误置状态的心灵是软弱的,斯万非但不敢和奥黛特决裂,对她的爱反而越发强烈了。奥黛特也深知斯万的这一弱点,为了继续获得他的供养,她对他虚与委蛇,若即若离,亦怒亦喜,完全掌握了主动权。正是从这时开始,斯万的爱情陷入了真正的病态。《斯万之恋》的心理呈示也正是从这时开始,变得异常精彩。
奥黛特变丑了,斯万却正是在发现她没有从前那么漂亮时才觉得她更加珍贵。他为不能时时刻刻见到她而痛苦,又为使用一个小小的计谋便能探知她的行踪而沾沾自喜。为了迎接她的远游归来,他整晚都不睡觉(可她回来后都没想到要告诉他一声)。奥黛特兴高采烈时他感到嫉妒,又不敢跟她呆在一起,唯恐显得是在窥看她跟别人在一起时的乐趣。他感到了失去她的危险,醋意涌上心头,然而他又为自己的吃醋而痛苦(没有一个吃醋的人不痛苦万分)。他悬想着她见不到他时的痛苦,因这种痛苦而原谅她的薄情;幻想着她受到他资助时多么高兴,因这种高兴而增添了对她的爱意……总之,斯万已经病入膏盲,无可救药了。
斯万的悲剧在于:即使他告别了花花公子的生活,全身心地投入一种真正属人的感情世界中的时候,他也未能完全体验到两情相契的欢乐。他只是在想象中去证实奥黛特对他的爱的感情,所以,这种感情便更加只对斯万自身有意义。如果说,即使是充满幻像,但两情的相契也仍然能超越一定时空的话,那么,斯万连这种相契相投的幻像也没有完全获得。即并不是奥黛特在欺骗他,而完全是他自己在欺骗自己,没有这种自我欺骗带来的些许自我安慰,他就无法活下去。因此,对斯万而言,他的爱的本质只在于他是一个“爱者”自身,除此而外没有任何东西。
当斯万得知奥黛特还是个同性恋者后,他终于万念俱灰。他能容一切,却不能忍受这个。斯万下定决心离开巴黎,这伤心之地、痛苦之源,前往贡布雷乡村别墅。就在临走前那一刻,想起奥黛特,他心里不禁咆哮起来:“我浪掷了好几年光阴,甚至恨不得去死,这都是为了把我最伟大的爱情给了一个我并不喜欢,也跟我并不一路的女人!”(第378页)这一声咆哮标志着斯万从对奥黛特和对自己的幻梦中醒悟过来,也正式宣告了爱情神话的终结。不过,斯万很可能是气昏头了,他这句话并不完全正确。奥黛特跟他并不一路是真,说他并不喜欢她,却未必。事实上,直到此刻以前,他一直是非常喜欢以至珍爱奥黛特的。就在他爱极因而恨极地对他伟大的爱情宣判死刑时,他能说自己就对奥黛特一无留恋了吗?至少他仍处于感情激荡之中。爱和恨方向相反,本质却都是对于对象的一种执着,一种无法或不愿超然的心态。因此可以说,斯万仍然没有彻底从自我欺骗中走出来。
说到底,斯万只是一个凡夫俗子。当他说奥黛特跟他并不一路的时候,他无疑是认为前者水性杨花而他自己忠贞不贰,就他与奥黛特的这一场恋爱而言,情况确乎是这样。但是若考察斯万的一生,就不然了。在奥黛特之前,他与那么多女子发生过关系,在这些关系中,他可曾付出过一星半点的真诚?奥黛特欺骗了他,使他痛苦欲绝,但他可曾想到过被他欺骗的那些小女工们的痛苦?因此,他完全不必大动肝火。在经历了无数次风流韵事后,他碰巧付出了一次真正的感情,这种付出并没有得到对方同等的回报:这就是事情的全部真相。显然,将他的悲剧完全归罪于奥黛特,是不公平的。毋宁说,他是自作自受。
马克思早就指出过,在资产阶级上流社会中,不可能有真正的爱情,有的只是卖淫与通奸。在这里,女人因其丑闻而扬名,若是她们规规矩矩,男人反而不屑一顾了。这是一个双方都不受道德约束的场所,或者说,不道德就是他(她)们的道德。若是识趣,大家都逢场作戏,各取所需,便可游刃有余,轻松自在,谁要是不按牌理出牌,拿出“虽九死其犹未悔”的劲头,就显得可笑,要自讨没趣了。斯万的痛苦,正是不按牌理出牌的结果。
在普鲁斯特的笔下,爱情已远远超越了男女个人的因素,而深入到人性与激情的本质、社会与时代习俗的本质。从而,斯万之恋便具有了丰富的心理学、病理学、社会学意义。躺在床上沉思冥想的普鲁斯特,在分析事物时,并不像他在日常生活中那么多愁善感,而是表现出了惊人的洞察力。我相信,正是这种直觉式的洞察力,以及完美的形式感奠定了他在世界文学中无可取代的地位。
(《追忆似水年华,I,在斯万家那边》,李恒基、徐继曾译,译林出版社一九八九年十月版,7.00元)